寧晉雙井教案:震動晚清總理衙門

清同治四年即1866年12月,寧晉縣雙井村農民張洛代因想早點讓父親為其娶親,假作中邪,“醫治不愈,禱禳無效”,結果其父聽教民之勸,請來天主教神父來家唸經驅邪,不慎火燭將桌下準備為兒子婚禮做鞭炮的斤餘火藥燃著,灼傷洋教士而導致一場“洋官司”。《直隸總督袁批寧晉縣教案稟》、《直隸總督袁批趙州知州查覆寧晉縣教案稟》(《東方雜誌》第一卷第三期,1904年5月)和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教務教案檔第1輯第2冊均有記載。

寧晉雙井教案:震動晚清總理衙門

歷史學家張鳴在其《被燎掉的大鬍子》(《大歷史的邊角料》,陝西人民出版社)一文中對這起雙井教案的經過和前因後果進行了精彩敘述:

同治五年(1866)一開春,已經被各地民教糾紛攪得焦頭爛額的總理衙門,迎頭就碰上了一件“爆炸性”的教案,法國公使氣勢洶洶地打上門來,提交抗議照會,說是在直隸的寧晉縣發生了一起惡性教案,法國傳教士艾清照被該縣雙井村村民張洛待設計陷害,以火藥轟傷,“幾至殞命”,而寧晉縣政府有意袒護兇手,竟然放縱不管,要求中國政府立即查明此事,嚴懲罪犯以及有關官員。

在19世紀60年代,法國由於擁有天主教的護教權,加上挾剛剛戰勝之威,在所有的教案中總是特別地蠻橫,動輒派來炮艦以武力威脅。總理衙門自然知道洋人的震怒意味著什麼,隨即致函要求直隸總督官文務必查清此案,給洋人一個說法。由於總理衙門是由當時權勢正盛的恭親王奕領銜,一向善於看風使舵的直隸總督官文自然不敢含糊,他和按察使張樹聲立即派人查案,並親自督辦。事情很快就查清楚了,這場在法國公使眼裡蘊涵著莫大陰謀的害命大案,原來竟是一場帶有喜劇色彩的誤會。

寧晉雙井教案:震動晚清總理衙門

事件經過

同治四年(1865)八月間,直隸寧晉縣雙井村農民張洛待的十七歲的二兒子張書琴不知怎麼就中了邪,成天價弄神弄鬼,一會兒說晚上有女鬼陪他睡覺,一會兒又說有仙人把女鬼趕走了,但要把女兒許給他,還弄出了兩張畫著不知什麼東西的紙片,說是仙人給的信物。

張家在雙井算是個富戶,不僅年年餘錢剩米,還有能力開個家塾,請了先生在家教二兒子唸書。張洛待自家雖然沒有掙上一個半個功名,但卻是本村鄉紳劉洛明副榜老爺的女婿。這裡,需要說明一下,所謂的副榜,就是省試(即舉人考試)正取之外的副額,人稱半個舉人,但沒有什麼實際的意義,只是在名聲上比秀才高半格。所以說張家在當地說不上是有錢有勢,卻也處處讓人高看一眼。滿心指望二兒子讀書用功,掙個功名,也好光大門風,所以雖然早就給兒子定了親,但為了讓兒子安心攻讀,所以放出話來說是要等到兒子滿二十歲再行迎娶,可是眼下兒子神神鬼鬼地鬧,老師散了學不說,把個家也搞得雞犬不寧。於是,張老先生決定提前給兒子迎娶,按民間的習俗,“沖沖喜”也許就能把邪給沖走。

說也奇怪,一聽說老爹要給自己娶親,張書琴竟然真的安靜了許多。而張洛待反而擔心了起來,一面張羅著迎親事宜,準備彩禮,安排花轎,還從本村開雜貨鋪的閻胖子手裡買了幾斤火藥,等新娘子進門放銃好用,一面又害怕萬一迎娶的當口兒子犯了毛病,丟人現眼不說,把婚事給攪了可就麻煩了。於是就跟人嘀咕,想要請個法師驅邪。也是合該有事,與張洛待交情不錯的同村人信奉天主教的李洛來一直把兒子送在張家家塾讀書,家塾散了,兒子讀不成書,所以對張書琴中邪的事他也很關心,見張家想請法師,就出主意說他們外國神甫很靈驗,教民們從來不沾染邪祟,不如請神甫來唸經驅邪。張洛待動了心,答應讓李洛來去請。

寧晉雙井教案:震動晚清總理衙門

然而,李洛來應承下來之後幾天沒有迴音,說話間已經到了同治四年的十二月初五,這天晚上掌燈時分,法國神甫艾清照突然由幾個教民陪著來到了張家。倉促之間,張洛待有點措手不及,慌忙點起一支蠟燭將教士一行迎到了兒子讀書的“學房”,卻忘記了房間的桌子底下還放著放銃用的火藥,為了讓蠟燭亮一點,他習慣性地剪下了蠟花然後隨手一扔,轉身出去安排茶水,哪知剛剛邁出門口,就聽身後一聲巨響,火起煙冒,外國神甫和幾個教民被燎得狼狽不堪,滿臉煙火,一邊拍打著身上的火苗,一邊往出跑,嘴裡還大聲咒罵著。

第二天,被燒著了的教民一紙訴狀,將張洛待告到了縣衙,說他設計謀害外國傳教士。寧晉縣令汪顯達像大多數心存“模稜”的地方官一樣,碰上麻煩的案子就想給它模稜過去。他提來了原被兩造,看驗了艾清照等人的傷處,發現洋教士雖然鬍子被燎掉了大半,臉也有點灼傷,衣服被燒了若干洞,其實並不嚴重,其他的教民被燒的情況也差不多。當堂審問被告,張洛待一口咬定不知道火從何而來,汪縣令居然也就不再追問,要張洛待給被告賠償燒壞的衣服和負擔醫療費,然後宣佈退堂。教民金池蘭不服,大聲抗議,汪縣令喝令掌嘴,於是金教民就捱了若干個嘴巴。如果汪縣令知道,這幾個嘴巴,後來居然斷送了他的前程的話,那他無論如何也不會將手中的令籤扔下去的。

本來,洋教士雖然被燎掉了賴以跟中國人區別的標誌之一的大鬍子,但並沒有像那幾個教民一樣暴跳如雷,七嘴八舌斷定張洛待是存心要謀害人命,告官的主意也是教民出的,而且由教民出面的,可是汪縣令的模稜斷案和打狗不看主人的掌嘴,卻激起了他的無名“洋火”,一個小報告通過主教打到了法國公使那裡,事情就這麼鬧大了。

為了給法國公使一個交代,由省裡派下來的“委員”們不再敢模稜,提來了所有與此案沾邊的人,經過一番刨根問底的審訊,大概還伴些雷霆手段,很快就弄清了案情,不僅張洛待招出了火藥的由來,而且張洛待兒子張書琴也坦白說他的弄神弄鬼,其實是為了讓父親早一點給他娶親故意裝出來的把戲,連那兩個鬼畫符的紙片,也是按小說《玉匣記》裡的東西照貓畫虎搞出來的。顯然,對於這個農家子弟來說,才子佳人的小說要比四書五經更有魅力些。

悲慘的結局

張書琴被“杖一百,流二千里”發配回疆(即今天的新疆)“給大小伯克及力能管束之回子為奴”,張洛待“杖六十徒一年”。寧晉縣縣令汪顯達也被“交部議處”,結果不問可知。

幾個謎團

在雙井村的案件中,縣令汪顯達居然連火是從何而來的這種最基本的案由都不願意追問,就糊里糊塗地結案。當然有張洛待打點(賄賂)的可能,但更可能的是縣令出於保護本地鄉紳富戶的本能(張洛待還有一個副榜的岳父)。更加令人不解的是,當案情大白,當事的教士和教民都無意再追究時,官府卻對這件本屬於平常的民事糾紛的案子痛下殺手,竟然把張家父子依“妄布邪言”和“湯火傷人”之罪,“加一等”處罰,判刑的判刑,流放的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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