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庫移民安置,應該給哪些補償?

文章導讀:修水庫移民安置,應該給拆遷戶哪些補償?礦業企業怎麼補償?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法律的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2、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青苗補償;補助獎勵等。


修水庫移民安置,應該給哪些補償?


3、京雲拆遷團認為,徵收個人住宅時,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所以說,如果因修水庫而徵收土地,應該給予移民合理的安置補償,可以包括房屋補償、貨幣補償、社會保障、提供就業等幾個部分。

4、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被徵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所以說,當您認為您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儘快通過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的途徑進行法律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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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被徵收人被拆遷人可以在收到徵收決定、徵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6、如果在徵地過程中,涉及到壓覆礦產資源、礦業權的,相關部門應該做好合理的評估,妥善處理礦權問題,給予礦業企業合理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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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雲提示您:

實施移民安置既要依據國家基本法律,例如《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也要參考當地的具體拆遷政策,以及該項目的移民安置方案。不能一概而論。如果您對移民安置補償不滿意,不要急於籤協議。只要簽了協議,之後反悔也很難被動。如果房子被強拆,要在知道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維權。如果您沒有與該政府協商好補償條件,可以諮詢徵地拆遷專業律師,或者請律師介入,用專業的法律知識與政府協商談判,爭取獲得公平、滿意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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