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麗,28,公司白領。和男友小強戀愛三年,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了。小麗的父母考慮到女兒今後的生活有些保障,就提出讓小強婚前買的房產歸小兩口共有,他們也不要彩禮了,婚禮也不要大操大辦,好好工作還房貸,經營好自己的小家庭。小強對小麗感情也很深,認為兩個人在一起是一輩子的事,女方家也不要彩禮錢,況且還有很多房貸未還完,都要婚後來共同償還,也願意將婚前買的房子作為共有財產,小強的父母也很支持小強。
但是問題也來了,房子是按揭貸款買的,貸款沒還完,銀行不願意加上小麗的名字。小麗的爸媽對此就有些不放心。小強及其爸媽也不知道怎麼辦。
遇到這種情況,可以籤個《婚前財產約定》,約定房產為雙方共有。《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如還是不放心的話可以到公證處將《婚前財產約定》公證一下,如公證費過高或考慮到雙方的感情不方便公證也可以不公證。婚前財產約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只是經過公證的婚前財產協議在證明力上更高一些。
好的,下面直接附上《婚前財產約定》模板,供你參考。可以收藏哦,也可分享出去讓更多的小夥伴受益!
下期再聊。
婚前財產約定
男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女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現已自由戀愛,確立關係,並已明確結婚意向,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在無任何逼迫、雙方無任何精神不正常現象的情況下,經雙方理智平等的協商,就婚前房產達成約定如下:
第1條 房產情況
婚前甲乙雙方同意,以 名義按揭購買了如下房產:
1.1 房產位置: 。
1.2 房屋戶型: 。
1.3 房屋建築面積: 。
1.4 購房合同編號: 。
1.5 房款情況:
總房款(購房合同金額): 元
首付款: 元,已由 方支付。
還貸情況:截至本協議簽訂時一直由 方負責還貸。
(以下稱該房產)
第2條 該房產歸屬
雙方協商一致並同意:
2.1 雙方結婚後,該房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2.2 甲方不得私自將此屋進行轉讓、贈送、抵押、拍賣、租憑、借用等其它用途;
2.3 雙方結婚後,雙方共同以夫妻財產共同還貸。
2.4 由於雙方暫時未辦理結婚手續,則房產仍歸 方所有。
第3條 附則
3.1 本協議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 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後即生效。
男方(簽字):
年 月 日
女方(簽字):
年 月 日
見證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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