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區(歷下、市中、槐蔭、 天橋、歷城區)孩子上學轉學政策

以下轉學政策來自有心家長彙總

天橋區轉學政策

(一)轉學的相關規定

1.根據《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中第三章第十一條規定:一是學生不得隨意轉學;二是因家庭住址變化、戶口遷移等因素確需轉學的,由學生或其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所在區教育局)經轉出和轉入學校同意,並報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准予轉學;三是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四是小學一年級和畢業年級學生(小學六年級、初中三年級)原則上不辦理轉學;五是無空餘學位時不再辦理轉學手續(按省定班額,小學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

2.隨遷子女申請轉學,在有空餘學位情況下,且賦分達到當年小學隨遷子女新生錄取線者,准予辦理轉學;無空餘學位時不再辦理轉學審批。

(二)轉學的基本操作流程

學生家長向擬轉入學校的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教育主管部門在有空餘學位情況下進行轉入條件審核——>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接收學校通知家長辦理轉學等事宜。(不符合條件的由教育主管部門通知學生家長

2019年轉學時間安排

濟南市區(歷下、市中、槐蔭、 天橋、歷城區)孩子上學轉學政策

槐蔭區轉學政策

1、想轉學到槐蔭區上學手續應如何辦理?

答:根據《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第三章規定要求,學生不得隨意轉學。因家庭住址變化、戶口遷移、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調動等因素確需轉學的,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擬轉入學校提出申請,經轉入和轉出學校同意,並報區教育和體育局審批通過後,可辦理轉學手續。同時,本學區內不允許轉學,轉學須按照年級對應原則。畢業年級學生不準轉學。

2、辦理轉學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答:請分別按照“本區戶籍子女”、“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有房產)”、“西客站片區及部分新建小區業主子女”入學材料進行準備,在規定時間內到申請學校進行登記並對材料進行初步審驗。

3、辦理轉學具體的時間安排及流程是什麼?

答:

濟南市區(歷下、市中、槐蔭、 天橋、歷城區)孩子上學轉學政策

4、新建學校無對應年級的如何辦理轉學?

答:由教育部門根據周邊學校的學位情況統籌協調安排入學。

市中區轉學政策

(一)轉學的相關規定

1.根據《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中第三章第十一條規定:因家庭住址變化、戶口遷移、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調動等因素確需轉學的,由學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轉入和轉出學校同意,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可辦理學籍異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本學區內不準轉學。畢業年級學生一般不準轉學(小學六年級、初中三年級)。

2. 根據《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中第三章第十五條規定:學生轉學,須由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向轉入學校提交轉學申請和有關證明材料,轉入學校審查同意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後,到轉出學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辦理轉出手續。

3.申請轉學的時間為每年的6月下旬至7月上旬。

(二)轉學的基本操作流程

家長向擬轉入學校提出申請——>學校進行轉入條件審核——>轉入學校向區教體局提交轉入報告——>區教體局審批後回覆學校——>學校通知家長是否能辦理轉學事宜。

如有特殊困難,可直接聯繫市中區教體局基礎教育科。

歷下區轉學政策

歷下區轉學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轉學的目標學校要有空學位。

2.“戶籍、房產、實際居住”三者地址一致。

3.每年的7月1日—7月30日提交轉學申請及材料。

【轉學材料包括:戶口本(歷下區戶口)、房產證、監護人雙方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說明:a.如果孩子監護人不在同一個戶口上,需要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及確定監護責任的法院判決書。b.購房合同、全款發票可以替代房產證。c.轉學材料及申請提交地點:歷下區教育局服務大廳(文化東路44號)】

歷城區轉學政策

參照《歷城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等文件執行,轉學學生需要在學片內長期居住,戶籍為學片內戶籍,住房房產為監護人房產,符合以上轉學條件可向學校提出轉學申請,具體操作流程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小學提交申請,並提供戶籍和房產的相關證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