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所有中衛人,高校畢業生要懂得的就業、創業政策

「政策」所有中衛人,高校畢業生要懂得的就業、創業政策

【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摘錄】

一、就業方面的政策

●寧夏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事業單位實習的人員,凡實習滿6個月並按靈活就業人員形式已繳納當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按照每年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公佈的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準予以補貼。

「政策」所有中卫人,高校毕业生要懂得的就业、创业政策

●寧夏對離校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後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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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對吸納離校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並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的單位,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可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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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調整全區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事業單位實習基本生活補貼標準,中衛市沙坡頭區、中寧縣,由每人每月1220元調整為1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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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每招用1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一次性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企業繳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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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業方面的政策

●寧夏對科技型小微企業招收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2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0%)以上,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並享受財政貼息。對小微企業(包括民辦非企業單位)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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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殘疾高校畢業生,以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每人享受自治區財政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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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個人最高給予10萬元貸款。應屆高校畢業生首次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自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繳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依法享受地方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自主創業的,月銷售額、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免徵增值稅、營業稅。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對持有《就業創業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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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高校畢業生從事創業項目並帶動就業,連續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認定,可給予6000元創業補貼。大學生創辦企業每年招用1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治區財政一次性給予企業補貼5000元,非公有企業制企業由所在市縣一次性再給予企業補貼2000元;農業企業吸納農業專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自治區財政連續2年按每人每月1500元標準給予補助。

●全面實施自治區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落實普及創業教育、開展創業培訓、放寬准入條件、減免各項稅費、給予財政補貼等各項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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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衛市各縣區應屆畢業生檔案託管單位及聯繫方式】

1、中衛市就業創業和人才服務局

地址:中衛市沙坡頭區文萃南路人力資源市場二樓

聯繫電話:0955-7061997

2、中寧縣就業創業和人才服務局

地址:中寧縣新區富康路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二樓

聯繫電話;0955-5033738

3、海原縣就業創業和人才服務局

地址:海原縣萬福路社保大樓

聯繫電話:0955-4621020

【三支一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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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是每年有計劃地招募適當數量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為促進農村基層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社會事業的發展提供人才支撐。招募的“三支一扶”畢業生服務期限2年。招募仍按公開計劃、自願報名、考試選拔、組織派遣的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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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對象:區外寧夏生源及寧夏各高等院校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類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招募重點是志願為農村基層服務的當地生源畢業生,對殘疾人家庭、零就業家庭和貧困家庭的畢業生適當予以照顧。鼓勵農、林、牧、漁等專業高校畢業生踴躍參加支農、扶貧服務項目。

服務期滿享受優惠政策:

(1)自治區考錄公務員和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在計劃名額中定向招錄和招聘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畢業生。

(2)服務期內的“三支一扶”畢業生允許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考、招聘(不享受定向招考優惠政策)。

(3)“三支一扶”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職(高專)畢業生可免試入讀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服務期滿後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三支一扶”畢業生服務年度、期滿考核合格者,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的,其到基層服務年限計算工齡。

(5)“三支一扶”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自主創業或自謀職業的,享受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為其提供就業創業指導、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等公共服務。對符合條件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可享受不超過10萬元貸款額度的財政貼息扶持;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高校畢業生到事業單位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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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對象為區外寧夏生源及寧夏各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以下稱畢業生),專業不限。實習單位以縣、鄉級事業單位為主,優先安排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實習。實習崗位主要是科技、教育、衛生、司法、民政、移民、扶貧開發、扶殘助殘、計劃生育、就業、社會保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部門,實習時間為一年。實習期滿,畢業生自主擇業。

畢業生到各市、縣(區)事業單位實習由各地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照屬地選派、屬地管理原則自行安排轄區縣(市、區)畢業生到事業單位實習。市、縣(區)實習畢業生生活補助發放工作,由各市、縣(區)財政部門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上報的畢業生在崗人數及考勤考核情況予以核撥。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後可以享受服務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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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可免費獲得政策諮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人事檔案託管等服務政策。有意願參加就業實習的,可按規定提供基本生活補助並辦理一次性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參加職業培訓和技能鑑定的,可以按規定申請培訓補貼和鑑定補貼。有創業意願的,可以享受有關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創業服務等扶持政策。

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已將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納入當地就業援助體系,建立專門臺賬,實施“一對一”職業指導和重點幫扶,並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或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符合就業困難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得到就業援助,並落實社會保險補貼或公益性崗位補貼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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