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蒙古自治區城鄉低保家庭子女、國家級建檔立卡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
資助依據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轉自治區教育廳 財政廳關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意見的通知》(內政發〔2014〕81號)、《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教育廳 民政廳關於印發城鄉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資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內財教〔2014〕1055號)
資助範圍
通過參加2018年國家普通高考,被錄取到區內外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內蒙古自治區戶籍且錄取時為城鄉低保家庭子女或國家級建檔立卡家庭子女,同時為首次享受內蒙古自治區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的學生。
資助標準
本科生40000元,專科生30000元,從2018年開始分年發放。
申請方式
學生本人持錄取通知書、低保證(建檔立卡扶貧手冊及相關證明材料)、學生身份證、家庭戶口本原件和複印件到旗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
受理時間
7月25日—9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鄂爾多斯市城鄉低保家庭大學生補助政策
資助依據
《鄂爾多斯市財政局 教育局 民政局關於印發鄂爾多斯市城鄉低保家庭大學生補助工作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鄂財教發〔2012〕126號)
資助範圍
鄂爾多斯戶籍城鄉低保家庭子女考取國家統招院校的研究生。
資助標準
研究生每生每學年7000元。
申請方式
學生辦理時需提供學生證、低保證、學生身份證、家庭戶口本原件和複印件,同時提供2寸彩照一張,先填寫申請表,後到就讀院校簽章,9月30日前交回教育局120房間學生資助中心。
受理時間
7月25日—9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鄂爾多斯戶籍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資助政策
資助依據
《鄂爾多斯市教育局財政局民政局公安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商請印發鄂爾多斯籍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政府資助工作管理暫行辦法的函》(鄂教函〔2015〕83號)
資助範圍
準格爾旗戶籍,2015年秋季學期起,通過參加國家普通高考被國內各普通高校錄取和通過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招考試被錄取的學生(蒙古族學生考取本科、專科的,在旗民族宗教事務局辦理)。2018年以前享受過內蒙古自治區低保家庭子女新生入學資助政策的學生不在重複享受此政策。
資助標準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5000元,本科生每生每學年4000元,專科生每生每學年3000元。
申請條件
申請資助的學生必須為非低保戶家庭子女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學生本人是烈士子女。
2.學生本人為單親家庭子女(父母一方亡故或父母離異等)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00%以下。
3.父母一方或學生本人有二級及以上重度殘疾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00%以下的家庭子女。
4.父母一方或同胞兄弟姊妹(含學生本人)患有重特大疾病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00%以下的家庭子女。重特大疾病是指在《鄂爾多斯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印發全市新農合大病商業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鄂衛計發〔2015〕131號)中規定的20種重特大疾病(城鄉居民享受同樣待遇)。今後,重特大疾病的種類將根據衛生計生部門印發的新辦法而作相應的調整。
5.遭受重大災害或自然災害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00%以下的家庭子女。
審批發放程序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學生,需到旗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填寫《鄂爾多斯籍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資助金申請表》。同時需提供下列相關證件或證明材料:
1.烈士子女,須提供戶籍所在地民政局發放的烈士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2.單親家庭子女,須提供戶籍所在地民政局或公安局出具的父母離異或父母一方亡故等單親家庭證明和居住地嘎查(村、社區)出具的家庭月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00%以下的相關證明。
3. 二級及以上殘疾人家庭子女,須提供戶籍所在地殘疾人聯合會發放的殘疾證原件、複印件和居住地嘎查(村、社區)出具的家庭月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00%以下的證明。
4.父母一方或同胞兄弟姊妹(含學生本人)患有重特大疾病家庭子女,須提供戶籍所在地衛生計生委出具的相關證明和居住地嘎查(村、社區)出具的家庭月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00%以下的相關證明。
5.遭受重大災害或自然災害家庭子女,須提供居住地嘎查(村、社區)和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兩級出具的家庭月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00%以下的相關證明。
說明:“家庭月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00%以下”指家庭月人均收入水平臨近低保標準,且低於“2倍低保”標準。目前準格爾旗城鎮家庭低保標準為月人均收入611元,農村家庭低保標準為月人均收入476元。
申請方式
學生到旗學生資助中心提出申請,辦理時需提供學生身份證、錄取通知書(學生證)、家庭戶口本原件和複印件,及上述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原件。每學年申請一次。
四、鄂爾多斯市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政策
資助依據
《鄂爾多斯市教育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扶貧開發辦公室關於印發鄂爾多斯市建檔立卡貧困學生資助管理辦法的通知》(鄂教發〔2018〕26號)
資助時間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資助對象
鄂爾多斯籍2016年以來識別的國家級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在籍在校本科生(含預科生)、專科生(含教育部門備案的3+2轉段生)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資助方法和標準
高等教育階段:對於鄂爾多斯籍建檔立卡貧困大學生,按照學生條件執行自治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學資助政策、鄂爾多斯市城鄉低保大學生資助政策、鄂爾多斯籍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資助政策或鄂爾多斯市蒙古族大學生資助政策。所有符合資助條件的高等教育階段學生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享受一項資助政策,不重複資助。
1.從2017年起,當年被錄取到普通高等學校的鄂爾多斯戶籍且錄取時為農村牧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專科生、本科生享受自治區現行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學資助政策,資助標準為專科生3萬元、本科生4萬元,分年發放。
2.不符合自治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學資助條件的非蒙古族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專科生(含3+2專段高職學生)、本科生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含蒙古族碩士研究生),均享受我市現行的鄂爾多斯籍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資助政策,資助標準為專科生每生每學年3000元、本科生每生每學年4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5000元;低保和建檔立卡雙重身份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含蒙古族)可享受鄂爾多斯市城鄉低保家庭大學生補助政策。
3.不符合自治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學資助條件的蒙古族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專科生、本科生,繼續享受市民委現行的《鄂爾多斯市農牧業戶籍蒙古族大學生就學補助方案》(鄂民委發〔2010〕66號)惠民政策。
申請方式
學生本人到戶籍所在旗區教育(教體)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錄取通知書(學生證)、建檔立卡扶貧手冊原件及複印件,並填寫《鄂爾多斯市建檔立卡貧困學生(幼兒)資助基本信息表》。
受理時間
8月1日—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五、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資助依據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教育廳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關於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的意見》(內財教〔2009〕108號)
貸款對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佈的為準)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貸款額度
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每生每年申請的貸款為本專科學生最高8000元,研究生最高為12000元。
貸款年限
13年加剩餘在校時間、最長不超過20年,最短不少於6年。
貸款利息
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金額貼息,畢業後利息由貸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承擔。畢業後前三年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內,借款人需要償還貸款利息。寬限期後,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受理時間
7月25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申請網址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系統網站
網址:http://www.csls.cdb.com.cn
受理地點
以上各項資助都在準格爾旗政務服務中心(準格爾旗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窗口)辦理。
準格爾旗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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