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7歲那年,我看到父親身邊睡了一個阿姨,從此,噩夢開始了


故事:7歲那年,我看到父親身邊睡了一個阿姨,從此,噩夢開始了

原創插圖:喵喵夏,講述:周婧,女,27歲

PS:前一篇的文章,有很多人沒看吧,可以點標題閱讀:


01


結婚前,我從不認為自己會受原生家庭的影響。

在外人眼裡,我是一個優秀的女孩,家境好,工作也好。

在單位,領導對我很器重,重要的活都會交給我,用他的話說:“周婧凡事考慮周全,很沉穩。”

可這些優點,放到生活中,就變成了另外一個樣子——凡事考慮周全,是因為我做任何事情,都會瞻前顧後。

特別是結婚的事,我猶豫了大半年,遲遲不肯給未婚夫顧耀一個準確的答覆。


02


顧耀問我:“你是害怕做出結婚這個決定,還是害怕我們的婚姻會變成你父母那樣?”

顧耀的話戳到了我心裡最隱蔽,也最不願碰觸的地方。

也是那一刻,我才意識到,原生家庭的負面影響,會如影隨行一輩子。

後來,我在網上看到一段話,大意是,當一個人發現自己被原生家庭傷害的時候,其實已經好了。

而我,25歲,原生家庭這個魔咒才剛剛開始。


03


我的原生家庭真的很糟糕。

父母在我7歲那年離婚了,起因是,父親外遇女同事,被我無意中說了出來。

那年夏天,父親單位組織去承德避暑山莊旅遊,可以帶家屬一起,母親因為要忙生意,父親便帶上了我。

白天,父親帶我一起玩,可是半夜醒來,我發現,有一個阿姨睡在父親的床上。

第二天,那個自稱陳姨的女人陪我玩了很久,對我關懷備至。

回家後,懵懂的我把這件事告訴了母親。

可想而知,家裡發生了大地震。

母親鬧了幾天幾夜後,仍然過不了這個坎,最終提出離婚。

父母兩邊的親戚,都把這件事怪罪到我頭上,在他們看來,是我嘴巴欠闖的禍。

我至今忘不了,那天是週五,父親到學校接我回家,家裡的門鎖已經換了,而我們的衣物,全部被扔在樓道里。

母親拒接所有人的電話,單方面將我丟給了父親。


成年之後,我才知道,母親那會對我又愛又恨,愛是因為她是我媽,恨是因為我拆散了她的婚姻。


04


晚上,父親把我帶去了陳姨家。

陳姨一直哭著給我道歉,說她也不想這樣,並且一直勸父親回家,可父親就是不肯走……

說真的,我對陳姨第一印象挺好的,緣於她在那趟旅途中對我無微不至的照顧。

她和母親是截然不同的兩種女人。

陳姨說話很溫柔,做什麼事情,都會徵詢我的意見,並沒有把我當小孩。

母親恰好相反,答應我的事,很少做到,我稍有反抗,她便非打即罵。

記得那天,陳姨哭著說:“婧婧,如果將來我和你爸結婚,我不會再生孩子,你就是我的孩子。”

7歲的我,並沒多少分辨是非的能力,也不瞭解成人世界的複雜,只覺得陳姨哭得好可憐,像我一樣可憐。

因為母親不要我了。


05


很快,父親和陳姨再婚了。

陳姨好像真把我當成了親生女兒,對我特別好,我想要的東西,在合理的情況下,都會給我買。

考試考砸了,她也不會打罵我,而是幫我分析失利原因。

最讓我難忘的,是她每天早早起床,給我做早餐,送我去學校。

而在這之前,我每天都是自己拿錢到外面隨便吃點,然後走路去學校。

爺爺奶奶一直不肯接納她,父親就派我去當傳話筒,說陳姨的好話。


06


這事很快傳到外婆家,沒多久,母親也知道了。


有一次,母親打電話到爺爺家,我接的電話,她上來就把我狠狠罵了一頓,說寧可沒生我這個女兒。


母親說:“我把你留下,是讓你去拆散他們,你可倒好,替他們說起了好話,真是白生了你。”

後來,母親去外地做生意,這期間,我們見過兩次,每次見面,她都罵我是白眼狼。

母親用這樣的方式,一點一點將我推到了父親和陳姨身邊。


07


只是,我沒有想到陳姨會食言。


讀三年級時,在她的堅持下,我轉去一所寄宿學校,開始了住校生涯。


有一次,我從學校回來,發現陳姨不在家,父親言辭閃爍,說陳姨的哮喘病犯了,在醫院住院。

我要去醫院看她,父親不讓,還叮囑我好好學習,其它事情不要操心。

又過了一個星期,我從學校回來,陳姨已經出院了,還告訴我一個消息,她懷孕了,已經五個月了。

父親興奮地宣佈:“婧婧,你很快就會有一個弟弟或妹妹了。”


08


看著陳姨隆起的肚子,我的第一感覺是,自己被騙了。


我盯著她問:“你當初不是答應過我,永遠都不會生孩子嗎?”


陳姨有些尷尬,正要解釋,卻被父親的話打斷:“你這孩子怎麼說話的,你陳姨好不容易才懷上,你在這裡瞎說什麼。”

我這才知道,陳姨和父親結婚後,一直在積極備孕。


其實,我真正在乎的不是多一個弟弟或妹妹,而是陳姨從始至終都在騙我。


那是我長這麼大,第一次意識到成人的虛偽。

這件事,也給我的性格改變埋下了伏筆——再也不相信任何人,哪怕別人對我再好,我也覺得,對方是有目的的。


09


我10歲那年,弟弟出生了。


從外地做生意的母親也回來了,她正準備再婚。


父親再次當爹,對弟弟寵愛有加,吃穿用度都是最高標準。

因為陳姨生的是男孩,爺爺奶奶對她的態度也逐漸發生了轉變。

弟弟滿月那天,父親和陳姨抱著他,接受親朋好友的祝福,我遠遠地看著,突然覺得自己好孤獨。

沒多久,母親打電話帶我出去吃飯,原來,她要再婚了。

我真心為母親感到高興,她終於找到了幸福,同時,我又深深覺得,自己再也沒家了。

就像多年前的一首歌裡唱的:爸爸一個家,媽媽一個家,剩下我自己,好像是多餘的。


10


種種事件影響下,我的性格完全變了。

我一邊恨他們,一邊又渴望得到他們的關注,我開始變得叛逆。

然而,我的反抗並沒有換來父母的半點關心,他們只會罵我“越大越不懂事”。

我便把怒氣發洩到弟弟身上,趁他們不注意時,偷偷打他一巴掌,或者,把他喜歡的玩具扔進垃圾桶。

因為擔心被大人發現,我總是很謹慎,會將所有可能發生的事先考慮清楚,這也成了我成年後別人眼裡的“優點”。

但是,弟弟並沒有因此討厭我,反而特別喜歡我,不管我怎麼對他,他都像個跟屁蟲似的黏著我。

後來我意識到,弟弟是這個家裡,唯一無條件愛我的人。

有時我惹父親生氣,他要打罵我時,弟弟會抱住他的腿,哭著說:“爸爸,不要打姐姐。”

我想要什麼,只要讓弟弟說他也喜歡,父親準會答應。

弟弟不但是我和父親陳姨之間的粘合劑,更是我心底最柔軟的所在。

大學畢業後,在父親的安排下,我進了一家事業單位,我們的關係看似和解了,卻沒想到,矛盾才剛剛開始。


11


父親剛給我安排完工作,母親就開始張羅給我介紹男朋友。

他們一向如此,像拔河一樣,拉扯著我,我往哪邊靠近一點,另一邊就會開始發力。

在這種情況下,我通過相親認識了顧耀。

一開始,我並沒有打算和顧耀交往,他比我小半歲,也不是我的理想型。

但因為他是母親介紹的,我不能拒絕,潛意識裡,我想讓母親開心。

見面之後,我才發現,我倆竟是小學同學,同級不同班。

第一次見面,我便開誠佈公的向顧耀介紹了我複雜的家庭關係,父親和母親分別有自己的家,還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弟弟。

顧耀說,他不在意這些,但要向父母彙報一下,再考慮接下來是做同學,還是當情侶。


12


當天晚上,顧耀就給了我答覆。

他說:“爸媽讓我一定要對你好,他們說,你在這樣的家庭長大,肯定會有很多不開心,平時要多讓著你。”

顧耀的答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大多數父母,都不願子女找離異家庭的孩子,沒想到,他父母還沒見過我,就如此為我著想。

所以,當顧耀問我要不要處處看的時候,我點了點頭。


13


確定戀愛關係後,顧耀才跟我透露,他沒有談過戀愛,我是他的初戀。


聽他這樣說,我心裡鬆了一口氣,我還以為他是媽寶男,什麼都要問家裡,原來是沒有談過戀愛。

那段時間,他在網上收集了很多戀愛攻略,每天變著花樣約我。

慢慢的,我被他傻里傻氣的表現打動了。

在顧耀之前,我談過幾次戀愛,但都抱著隨時分手的心態,因為父母的事情,我覺得愛情都是不長久的。

和顧耀戀愛後,我開始渴望,愛情可以長長久久。


14


顧耀真正走進我的內心,是在我和母親的一次爭吵之後。

那天,母親這邊的親戚聚餐,她通知我帶顧耀一起參加。


因為堵車,我們晚到了半個小時。

表姐卻早早在朋友圈裡發了他們的合影,配文是:一家人終於到齊了。

我突然覺得自己有些呼吸不過來,那些被拋棄被排擠的委屈,一下就湧了上來,他們一家到齊了,我又算什麼?

我衝進包廂和母親大吵了一架,母親氣沖沖地說:“這飯你們想吃就吃,不想吃就走。”

當著這麼多人的面,母親這樣給我難堪,我的眼淚當時就下來了,拉著顧耀就走。

直到出了酒店,我才哭出聲來。

我哭著將從小到大的經歷告訴了顧耀,他抱著我,向我發誓:“婧婧,我一定會保護你的。”

他還說,這是他第一次覺得一個人的哭,讓他這麼心疼。

那天,我們去了顧耀家,顧耀把聚餐的事情告訴了父母。

他媽媽什麼也沒說,只是起身給我收拾了一間房,然後說:“以後你不開心或者不想回家,就來我們這裡。”

我又哭了,在眼淚中,好像找到了家。


15


然而,我和顧耀的戀情並不被父親看好。


在他看來,我們完全是兩個世界的人。


我有正式單位,發展前景大好,而顧耀和父母一起開店,收入不穩定,家裡條件也一般。

用父親的話說:“你們結婚,他連房子都買不起,你圖他什麼?”

所以,當我把顧耀帶回家時,父親沒少為難他,而顧耀也不太喜歡我父親,覺得他高高在上,看不起自己。


記得那天是父親生日,顧耀提著禮物來家裡祝壽,吃飯前,提到房子的事情,父親說了很多難聽的話,顧耀連飯都沒吃就走了。

三天後,顧耀一聲不吭的去了外地工作。

他給我打電話說:“婧婧,你放心,我會給你一個美好的未來。”

我在電話這端哭成了淚人。


16


那段時間,大家都勸我分手,只有一個閨蜜告訴我,莫欺少年窮。

閨蜜說:“真正的問題是,你想結婚嗎?想跟這個人在一起嗎?離開他,你能好好的過下去,還是頹靡不振呢?”

我一遍遍地問自己。

我發現,自己離不開顧耀。

只有和他,以及他的父母在一起,我才覺得自己是有家的人。

在這種心境下,我答應了顧耀的求婚。


17


結婚前,因為彩禮問題,我們起了爭執。


原因在於,我父母各有各的要求,誰也不肯妥協。

顧耀好不容易說服我母親這邊,父親那邊又生出么蛾子。

而我,為了盲目的討好父母,只好不斷給顧耀施壓,還責怪他考慮不周。

顧耀怔怔地說:“周婧,我發現你跟你媽越來越像了。”

他這句話,讓我當場就崩潰了,我曾無數次告訴他,我最不想變成母親那樣的人。

可現在,我的脾氣越來越急,越來越怪,和她越來越像。

我怕了,怕自己會重蹈母親覆轍。


18


我單方面宣佈悔婚。


我跟父母說,我後悔了,不想結婚了。


一直爭吵不休的他們,竟破天荒地站在了同一戰線,極力阻止我。

父親說:“這都什麼時候了,你說不結就不結,拿婚姻當兒戲呢。”

母親說:“酒店都定好了,請柬也送出去了,大家都知道我要嫁女兒,我怎麼跟別人交待?”

到這個時候,父母考慮的不是我的感受,而是他們自己的面子。

在心理上,我再次覺得自己被他們拋棄了。

我對自己說,結吧,結吧,大不了以後再離。


直到許久以後,我才漸漸明白,一個不尊重自己感覺的人,就意味著他的人生尚未開始。

而我的前半生,一直在扮演著一個情感寄生的可憐蟲。


19


我這樣的態度深深傷到了顧耀。

他紅著眼睛對我低吼:“周婧,我和你在一起,從來沒有想過要分開,結婚後,我永遠都不會跟你離婚,因為我不想我們將來的孩子,過你這樣的生活。”

就這樣,顧耀一把將我原生家庭的傷口撕開,逼著我去面對那些,我從來不敢正視的傷痕。

它們張著血淋淋的大嘴,攔在我面前,好像要把我殘存的理智生吞活剝。

顧耀說:“周婧,你結婚是為你自己,不是為了你父母。”


20


那天,我倆抱頭痛哭。

我告訴顧耀,我想結婚,想有自己的家,但我怕自己處理不好婚姻裡的關係,沒辦法讓孩子幸福。

我說:“顧耀,你想清楚了,這樣的我,你還敢娶嗎?”

顧耀說:“我不管你什麼樣,在我心裡,你就是最好的,我這輩子要定你了。”

他越是這樣無條件地接納我,我心裡就越發愧疚。


我就像一個久病的人,不斷要求他像醫生一樣治療、安撫我,但凡得不到反饋,就會痛苦失望。

可是我忘了,顧耀不是醫生,也不是救世主,他沒有義務幫我背原生家庭的鍋。

這樣的愛,對他來說,並不公平,也過於沉重。


21


顧耀每天勸我,用心和父母談一談,讓他們瞭解我從小到大藏在心裡的心魔。


他說:“你必須讓他們知道,如何尊重你們之間的關係。”


顧耀訂了一家安靜的茶館,又分別給我父母打電話,告訴他們,我有重要的事情說。

我忐忑不安地走進茶館,父親和母親正在吵架,母親不想讓他帶著陳姨出席我的婚禮,父親卻不想和母親同臺。

如果是以前,我只會躲起來,把這個爛攤子推給顧耀。

這一次,我卻站在他們中間,讓他們聽我說完,再做決定。


事實證明,告別懦弱,勇於面對,是治癒的開始。


22


我對父親說:“因為你,我總覺得再好的愛情,最後都會變,再好的男人最後都會走,所以我的每段戀情,都不能長久。”


我對母親說:“我原本很想要一個家,可是,我現在怕結婚,怕老公會對我不好,怕自己將來像你一樣,被男人辜負。”


“所以,這些日子,我就像瘋子一樣,有一點風吹草動,就和顧耀吵,他總是哄我,直到現在我才明白,真正想離開的人是我,不是他。”

“爸,媽,你們知道嗎?就因為這些事,我一次次地逼著顧耀給我承諾,說他會一輩子對我好,可是他說了,我又不信,我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麼,看到你們見一次吵一次,我終於明白了,我是怕我們會變成你們這樣。”

我哭著說完這些。

父母安靜地聽完了,他們居然沒有罵我。

沉默片刻後,母親也哭了。

她說:“你這個白眼狼,我把你養這麼大,這些事情,你怎麼從來不跟我說啊。”

父親除了嘆氣就是嘆氣。


而我,說出那些話,就如脫去一件溼棉襖,輕鬆、溫暖,覺得自己好像有了幸福的能力。


23


最終,我和顧耀的婚禮如期舉行。

父親牽著我的手,將我交到顧耀手裡。

我聽到他對顧耀說:“好好對婧婧,不要學我。”

那天,父親在婚禮現場喝多了,哭的很兇。

有人說,父親在婚禮上哭,是因為男人太瞭解男人。

但我寧可相信,父親哭,是因為他終於知道自己錯了。


24


如今,我和顧耀結婚一年零三個月。


雖然,我還沒有準備好做一個媽媽,雖然,我們仍會為一些瑣事爭吵,但這就是生活。


在這些樸實平淡的日子裡,顧耀和公婆最大限度的包容,讓我學會了相信和理解。

我終於明白,我不再是孤身一人,我也可以卸下偽裝,做一個人的公主。

我想告訴那些跟我有類似經歷的寶寶,我們不能選擇父母,但我們仍可以選擇自己的人生。


往後的日子都是嶄新的,誰也不許再回頭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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