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後,不能高枕無憂,需要注意的事項不能忽略。下面給大家介紹幾件注意事項:
一、商標註冊了儘快使用,保留證據
商標核准註冊後應儘快使用,並注意保留使用證據(留一些生產、加工、銷售合同及照片之類的)。
《商標法》第49條規定,註冊商標成功之後,企業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有權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
二、使用商標,別擅自更改
使用的商標標識要和當時申請核准時的註冊商標標識一致,企業在使用過程中,只能按比例放大縮小,不可以自行改變商標的文字。
提示:像把原本的商標繁體字改成簡體字,是不被允許的。如果改變後的外觀形象碰巧與他人註冊商標近似的,還可能構成商標侵權。
三、公司改名了,要及時做商標變更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商標申請人信息變更了,一定要記得及時去商標局辦理變更手續。
四、商標的許可使用要備案
商標擁有者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自己註冊的商標。在此提示:被許可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應督促商標擁有者及時到商標局辦理商標許可備案手續,這是對自己使用許可商標的一層保護。
五、發現商標類似,儘早提出異議
為了防止自己商標的顯著性被稀釋,申請商標註冊人不能光靠商標局的審查員。如果你的競爭對手,或你原來的合夥人去申請與你類似的商標,那你就應當及時提出異議申請。否則,他申請成功了,你的就難通過了。
提示:商標公告以後,異議期只有短短三個月時間,在此期間,有任何異議都可以提出,否則過時不候。
六、擴大使用範圍,應追加註冊
商標註冊申請必須根據相關的規定,按不同的類別分別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即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為準。註冊商標需要在不同類的其他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的,還必須另外提出註冊申請。
七、商標續展宜早不宜遲
商標自核準註冊日期起有效期10年,應在期滿前12個月或後期滿6個月內向商標局申請商標續展,未續展的商標將被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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