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商標被駁回了?別慌!有的是解決辦法!

隨著企業之間的競爭加劇,人們越來越重視商標的作用,但現在註冊商標的難度越來越大。眾所周知,商標被駁回一直是申請註冊商標過程中最大的“攔路虎”。如果您真的碰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別慌!首先先認識下:

1什麼是商標駁回

商標駁回是指申請註冊的商標經商標局審查有違商標法不予註冊,申請人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對原案的複查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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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標駁回的類型

駁回是商標註冊申請過程中一種常見的審查結果,通常有全部駁回和部分駁回兩種。其中,全部駁回是指整個商標所有商品或者服務項目駁回。部分駁回是指部分商品上或者服務上的項目申請被駁回。

3商標被駁回的原因

(1)與他人在先註冊的商標近似

(2)商標名稱不規範

(3)商標缺乏顯著性

(4)商標違反強制性規定

4商標申請被駁回怎麼辦

商標一旦被商標局駁回並非無解,也不意味著商標就此被判了死刑,只要理性分析商標被駁回的原因,並採取針對性的搶救對策與措施,是可以讓商標起死回生的。

當遭遇申請被駁回時,要注意幾個時間點,15日,9個月,延長3個月。

15日是指如果被駁回,必須在收到商標局駁回通知的15日內,向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提出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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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月指從提起駁回複審申請到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複審決定的整個過程為9個月。

延長3個月指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5對駁回複審裁定仍然不服怎麼辦

當然,向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提出複審也不是100%就能夠成功闖關,仍然有可能會保不住您心愛的商標,這時當事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向法院請求司法救濟。

實踐中,駁回複審案件應當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實際上,法院撤銷商評委駁回複審決定的可能性較低,一般不建議就被駁回複審的裁定再向法院起訴。

如果法院也維持原判的話就證明這個商標徹底註冊失敗了,商家想要獲得商標,可以通過採取駁回複審以外的輔助措施應對商標註冊申請的駁回。

商標註冊申請人通常可以考慮採取以下輔助措施:

(一)向商標局提出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註冊商標申請;

(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註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

(三)適時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申請;

(四)通過協商的方式獲得引證商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五)通過協商的方式獲得引證商標註冊人出具的《商標註冊同意書》,或與引證商標註冊人達成《商標共存協議》;

(六)就申請商標中衝突部分以外的剩餘部分向商標局單獨提出註冊申請;

(七)就申請商標向商標局重新提出註冊申請;

(八)適當修改申請商標,並就修改後的申請商標向商標局提出註冊申請。

商標註冊-商標被駁回了?別慌!有的是解決辦法!

所以,即使大家申請註冊的商標真的被駁回了也不要慌,可按上述辦法進行解決。建議大家在註冊商標前先在商標網上做徹底的商標近似查詢,或者找金桔智慧商標代理幫您查詢,儘量避免與他人在先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從而提高商標註冊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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