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類別應該怎麼選?

引子:

1957年6月15日法國尼斯,《商標註冊用商品與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簽訂

1961年4月8日生效

1988年11月,我國開始使用國際商標註冊用商品分類法

1993年7月1日,實施商標法修改案後,開始使用國際服務分類法

1994年8月9日,我國加入該協定

尼斯協定主要規定的是商品與服務分類法,它將有形的商品分為三十四大類(1-34類),無形的服務項目分為十一大類(35-45類),該分類為商標檢索、商標管理提供了很大方便。

商標註冊,類別應該怎麼選?

尼斯分類表:

商標註冊,類別應該怎麼選?

尼斯分類表是根據《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制定的商標類目分類表。 尼斯分類表定期修訂,一是增加新的商品,二是將已列入分類表的商品按照新的觀點進行調整,以求商品更具有內在的統一性。

通俗解釋一下:尼斯協定製定的尼斯分類,是將現今全球範圍內所有產品和服務進行了分類,和營業執照的主營範圍類似,以便於商標的管理。還有,既然進行了分類,就要進行分類註冊。基於這樣的申請,商標註冊保護就是保護了你所註冊類別包含的產品或服務,和其它行業或者說是類別無關。比如我國經常看到的中華牙膏、中華汽車、中華香菸,他們行業不同名稱卻相同,因為這樣即保證了各方權利的又充分利用了資源。在不考慮其商標是否馳名、商標類別交叉檢索等情況下,在不同的行業及不同的類別,在商標保護上同一個名字是可以同時出現的,是合理合法的。

那麼,對於商標申請人來說,商標申請前期選擇符合自己產品或服務的商標類別是至關重要的。一旦選定,就決定了同樣的名稱哪些你用是合法受保護的,哪些是別人用也合法受保護的。下面以生產行業和服務行業為劃分,分享一下本人對商標類別選擇的建議。

一:生產型行業(包含貼牌企業):

商標註冊,類別應該怎麼選?

生產型行業以賣自己生產的有形商品獲取利益為目的,所以生產型企業主要考慮尼斯分類的1-34類進行選擇性註冊。考慮到很多生產型企業為了達到讓消費者購買的目的,會提供一些收取費用的後續服務,比如配送、安裝、調試、維修、技術支持等。那麼這個時候,基於商標按類別註冊和保護的原因,企業就要考慮是否要在這些服務類的尼斯分類中進行選擇註冊了,簡單粗暴一點說就是:你不註冊,別人做類似服務的註冊了就會影響你的使用。不想讓別人用,那麼就自己去註冊。

在這裡推薦幾個生產型企業會經常遇到的服務類別,僅供參考:

35類:廣告;商業經營;商業管理;辦公事務

39類:運輸;商品包裝和儲藏

40類:材料處理(代加工服務)

42類:科學技術的研發與設計服務

二:服務行業(包括代加工企業)

商標註冊,類別應該怎麼選?

服務行業所選分類為35-45類,跟生產型企業一樣,服務行業也要考慮自身經營的服務會涉及那些實體行業。以家電零售巨頭國美為例,他們本身是不生產家電的,只是提供賣場。假如說有家家電生產企業生產的家電品牌和他們的名字一樣,那麼就會給消費者一種誤解,會被誤認為是國美生產的,暫且不管這家生產企業做的好與壞,都會對其有很大影響。下面以咱們經常見到的服務行業為例,建議以下類別進行保護。

房地產開發商會涉及建材商品;通訊服務商會涉及通信產品;餐飲服務行業會涉及食品;醫療美容行業會涉及藥品、化妝品。

總結以上就是,生產型企業在考慮註冊自身商品類別商標的同時,也要兼顧考慮所涉及服務行業類別商標的註冊。服務行業亦同。

最後,在這要聲明一點:不是建議所有企業都去多類或全類申請商標,盲目的多類別或全類申請會造成大量無用類別商標的閒置,以致不必要的資源浪費。而是要根據企業發展情況,理智的考慮怎麼去更有效、有力、有必要的去保護自己的獨創品牌,畢竟現在申請一個商標很不易,沒有必要為了節省這部分商標申請費用導致後期維權去走法律訴訟程序,那就得不償失了。

商標申請類別的選擇,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以上僅代表本人觀點,不喜請噴!

商標註冊,類別應該怎麼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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