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信用卡5大使用誤區盤點,9成人中招?

近日流傳著一則跟信用卡有關的消息,說是上海的一家三口炒期貨虧了動遷款後,便透支信用卡繼續炒,結果越陷越深,最終在出租屋裡燒炭自殺。


這信用卡有便利之處,但如果錯用也是害人不淺,下面考拉君從五個方面談談信用卡的使用誤區。

誤區一:不激活,無年費

有人申卡之後,覺得額度太低,直接不激活,認為不激活就不會有年費。其實,一些特殊卡種、定製卡種在未激活的情況下要收取剛性年費。

忘繳年費最直接的後果就是信用卡逾期,申卡時要了解清楚年費規則。

誤區二:把信用卡當做儲蓄卡

如果身上沒現金了,信用卡是可以透支取現,但取現是要按天付利息的,從取現的第一天就開始計算,日息大概萬分之五,還是複利計算,同時要收取現金額1%左右的手續費。

比如取現1500,利息=1500*0.05%*30=22.5元 取現手續費=1500*1%=15元

所以,沒有急用、儘量別用信用卡取現。

誤區三:取現成本低

有些人經常刷卡消費,有了現金也順便往信用卡里存,覺得早晚也要還款,先放進去,有現金需求再取出。

其實,錢存進信用卡,不但沒利息,取現時還有很高的手續費。

誤區四:分期提前還款,免收手續費

一般來說,所有銀行的信用卡,辦理了分期還款之後,就算提前還款,手續費都是照收的。

信用卡分期還款,手續費有2種收取方式:

1.一次性支付,首期賬單和分期手續費一次性付完;2.按月支付,手續費和每月的分期款一起支付。

如果是一次性收取的手續費,提前還款之後,手續費也不會再退回。分期收取的,提前還款要一次性還清,剩餘期數的分期手續費。

誤區五:最低還款很划算

信用卡的最低還款,乍一看覺得可以暫緩經濟壓力,但是最低還款的利息可是“全額利息”,

而且利滾利是很嚇人的。

假定日息萬分之五,摺合年息18%,這比年利率6%左右的普通商業貸款高三倍。

舉個例子:

老張的賬單日是每月5號,還款日是每月25號。他在8月30號消費了人民幣10000元。本期賬單的“本期應還金額”是1000元,“最低還款額”是本期賬單的10%是1000元。

在9月25日前,只償還最低還款1000元,那麼10月5日對賬單的循環利息=175元,本期應還款=175元。

公式:10000元* 0.05%* 26天 (8月30日---9月25日) +(10000-1000)* 0.05% *10天(9月25日-10月5日)

馬上要迎來雙十一,不知道大家購物車都裝滿了沒有,想買買買,沒有可不想,這時辦張卡就必不可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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