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縣行政爭議化解工作推進會在威縣法院召開

為進一步推進行政爭議化解工作,充分釋放府院聯動效能,持續推動該項工作向縱深發展。4月2日下午,威縣行政爭議化解工作推進會在威縣法院召開,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谷蔭榮,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長樊彥平,威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曹軍麗,威縣司法局局長李保東等領導出席會議。化解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各鄉鎮分管法治工作副職、爭議化解中心工作人員參加了會議。

威县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推进会在威县法院召开

會議由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長樊彥平主持,威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曹軍麗就化解中心工作的開展進行了安排部署,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谷蔭榮提出了相關要求。

威县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推进会在威县法院召开

曹軍麗院長指出, 要促進行政爭議化解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與行政爭議化解中心的良性互動,進一步推進規範行政爭議化解工作,要求各成員單位按照化解中心制定的《行政爭議化解工作銜接辦法》(試行),從以下四方面著重開展工作。一是建立化解工作聯絡長效機制。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總結工作經驗、研究工作措施、解決存在的問題;各成員單位對於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通知進行化解的事項應積極配合支持,固定一名聯絡員與化解中心建立工作微信群。二是加強信息共享,強化工作聯動。各成員單位、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在開展行政爭議化解的過程中需相互協助、共同開展。三是規範化解工作流程。要求各成員單位建立行政爭議化解決策機制,由行政機關領導班子專題研究,確定化解方案,形成會議紀要備案;各成員單位應於每月25號將化解工作情況書面報至化解中心,對於已達成協議的行政爭議案件需要進行司法確認的,由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製作法律文書。四是建立監督考核機制,不斷提高化解質量。要求各成員單位每月上報涉行政爭議的信息不得少於兩條。工作履行情況將納入年度考核範圍,形成定期通報制度;應當派員參加行政爭議化解工作的成員單位未派員參加,或無正當理由拒絕參加行政爭議化解工作的成員單位,在行政訴訟中敗訴的,由縣行政爭議化解委員會依照規定啟動倒查問責機制,對負有責任的單位負責人或主管人員依照規定進行責任追究。谷蔭榮書記強調,當前,我縣行政案件收案數量持續攀升,重點領域矛盾突出,人民群眾對依法行政的需求越來越強烈,要充分認識設立中心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各成員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舉措,嚴格按照《實施辦法》和《銜接辦法》的相關要求,積極行動,合力解決行政爭議化解中心工作推進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堅持依法履職,不斷健全在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爭議化解相關工作的協調對接機制,使府院互動更加順暢。行政爭議化解中心要在縣委的堅強領導下、縣政府的協調支持下,全面打造新時代行政訴訟的“楓橋經驗”,為威縣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來源:威縣法院) 原文地址: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6828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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