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十佳政法幹警楊瑩潔:辦理大案的“專業戶”

湘潭市十佳政法幹警楊瑩潔:辦理大案的“專業戶”

楊瑩潔與同事一起討論案情。(記者陳旭東 攝)

楊瑩潔, 湘潭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一科科長、員額檢察官。從事刑事檢察工作十多年, 曾先後獲得“全省偵查監督十佳檢察官” “全國優秀偵查監督檢察官提名獎”“全省公訴人團體論辯賽個人最佳風采獎” “全省十佳公訴人”等榮譽稱號。

湘潭在線4月7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歐陽天)對一起命案製作完審查報告,又學習了下法醫的知識,4月2日晚上10點,湘潭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一科科長、員額檢察官楊瑩潔整理好辦公桌準備回家。“知識和經驗是檢察官最重要的財富。”楊瑩潔頗有心得。因此,她總是說,一名檢察官,永遠需要有意識地學習,不斷豐富知識儲備,並運用到實際工作中。

由於知識儲備多、思維反應快、辦案捨得拼,楊瑩潔對各類疑難複雜案件應付自如。她先後參與辦理了歐建等70餘人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全國首例製造販賣新型毒品芬太尼案、株洲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謝清純受賄案等多起大案要案,被同事稱作“大案專業戶”。

足智多謀辦“鐵案”

2015年5月13日,全國首例販賣製造毒品芬太尼案在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姚曉東在法庭上咬定製毒是為了自己吸食,否認販賣毒品,其它被告也否認與姚曉東有毒品交易行為。面對被告人拒不認罪,公訴人楊瑩潔不疾不徐、有理有據進行反擊,她將單個證據系列組合,形成證據與證據之間的印證關係,用證據和事實說話,同時利用各被告人供述詞之間的矛盾,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當場揭穿和駁斥了姚曉東等被告人在法庭上的謊言,令被告人啞口無言。

俗話說:“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楊瑩潔在公訴席上的從容不迫、充滿自信的風采與她不懈努力和辛勤付出是分不開的。從2014年9月接手該案以來,她連續幾個月撲在案子上。初次與芬太尼新型毒品打交道,楊瑩潔對於辦理此類案件並沒有經驗,對相關的各種化學物品也不瞭解,她通過查找相關資料,加強學習,多次向公安部門毒品鑑定專家請教,不斷提升自己的專業素質水平,常常工作到深夜。

該案中,姚曉東通過各種手段和渠道購進大量易製毒化學品、製毒工具及其他化工原料,利用租住的房屋採取化學方法加工毒品芬太尼3000餘克並進行販賣。該案有三大難點,一是在全國屬於首例,沒有先例可參照執行;二是姚曉東具有較強反偵查能力,導致案件有罪指控的直接證據較少;三是當時芬太尼還不屬於刑法和司法解釋中明確規定的毒品,定罪量刑不易把控。

公安機關最初提供的案卷裡有關於姚曉東所造物品為毒品芬太尼的鑑定,卻沒有芬太尼含量鑑定,在證據提供上也存在一些缺失。根據楊瑩潔的意見,公安機關全力以赴進行補充偵察,使各項證據形成完整證據鏈;還再次對毒品進行鑑定,確定了其中芬太尼含量為1%。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刑法和司法解釋尚未明確規定量刑數量標準的毒品,有條件折算為海洛因的,參照《非法藥物折算表》折算成海洛因的數量後適用刑罰。在相關折算表中,1克芬太尼折算40克海洛因。這些信息為該案的最後定罪量刑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據。

敢挑重擔“不怕事”

2018年5月24日上午,張議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一審宣判,張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十萬元。該案也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我省首例被判處死刑的典型案件。案件判決後,被害人家屬送來錦旗表示感謝。

2017年6月24日16時許,被告人張議以被害人周某某在湘潭縣石潭鎮農貿市場內經營沒有交費為由,夥同周智國對周某某實施毆打。隨後,張議又因收費問題與周某某的妻子被害人張某某發生衝突,張議拿起店內一把木柄尖刀向張某某背部捅刺了一刀。張某某倒地後,張議糾集被告人周智國、劉定波繼續對張某某、周某某拳打腳踢。17時許,被害人張某某在被送往醫院途中死亡。該案在當地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辦案壓力非常大,楊瑩潔迎難而上,接手了該案。

當時死者家屬對檢察機關以“故意傷害罪”起訴張議極為牴觸,認為應該以“故意殺人罪”起訴,甚至懷疑檢察機關在“包庇”被告人。楊瑩潔多次和被害方溝通,詳細闡釋兩項罪名的適用情況和對判決的影響,得到被害人的理解。

“最開始只是當作一起命案辦理。”楊瑩潔介紹,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她認為該案有惡勢力特徵,於是積極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查實張議等人十多年來多次尋釁滋事的事實,終於將這個惡勢力犯罪團伙“一鍋端”。

“辦理黑惡犯罪案件,絕不僅僅是就案辦案,更要側重其對社會治理效果的提升。”在辦理案件之外,楊瑩潔還積極思考並延伸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綜合治理的職能,根據瞭解到的石潭鎮農貿市場的收費、監管等不規範問題,楊瑩潔在對該案提起公訴的同時,向石潭鎮政府發出書面檢察建議,得到有效落實與回覆,從此石潭鎮農貿市場從混亂變得井然有序。該案後來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掃黑辦收錄進典型案例彙編。

當好隊伍“領頭雁”

楊瑩潔作為公訴一科負責人,肩上不僅壓著自己的辦案責任,還挑著全科室各項工作任務。2018年以來,她堅持以規範促質量,創新各項工作機制。該院先後制定出臺《湘潭市檢察機關公訴案件質量管理辦法》《湘潭市檢察機關公訴案件請示辦理工作規定》《檢察官聯席會議制度》,這些制度的實施,有效提升了辦案速度和質量。為了提升公訴人的出庭水平,楊瑩潔還將組織開展聽庭評議活動常態化、長期化,這種實戰練兵的方式也取得較好效果。

公訴一科不僅要審查本院受理的案件,也要對各基層院的案件進行不定期督查。2019年1月,楊瑩潔帶隊到韶山市檢察院督查,發現該院辦理的成某某等人尋釁滋事案與公安機關另案移送的其他4個案件存在關聯,案件團伙性特徵有跡可循,這一情況引起她的高度重視。根據她的意見,韶山市檢察院對成某某案重新審查梳理,派專人對成某某不捕、不訴案的所有關聯案卷兩次閱卷複查,向兩級掃黑辦多次專題彙報,並向紀檢監察部門移送了“保護傘”相關線索情況,這起案件的辦理給基層院審查掃黑除惡案件樹立了一個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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