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瓯市2019年度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分别下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十三五”期间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瓯委发〔2017〕6号)及《关于印发建瓯市“十三五”期间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瓯委办发〔2017〕14号)。按照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对本单位2019年度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完成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市森林资源责任制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结合目前2019年末森林资源数据、森林三防、造林绿化、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项目等完成情况,对各单位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具体评分见附表)

一、成绩突出单位

玉山镇、通济街道办事处、东游镇、水源乡,予以通报表扬。

二、总分不足70分的单位

瓯宁街道办事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反馈。

三、单项失分较多的单位

瓯宁街道办事处、建安街道办事处、芝山街道办事处、小桥镇、吉阳镇、南雅镇、迪口镇,在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国家储备林项目单项上失分较多,在2020年度应强化造林绿化,做好未成林造林地的抚育成林及林木采伐总量的控制工作。

希望各乡镇(街道)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科学安排,争取在新的一年把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做得更好。

附件:建瓯市各乡镇(街道)2019年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考核评分表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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