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蓮老師體罰學生終被解聘,教育懲戒權該如何行使?

近日,山東五蓮縣二中4月發生的一則校園新聞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兩名男生遲到,被班主任批評教育時又逃到操場遊蕩,班主任楊老師責令兩人蹲下,遂用課本抽打,用腳踢打。此後家長髮現孩子傷痕並報警。五蓮教育局最終做出處罰決定:扣罰楊老師一年績效工資,責令五蓮二中解聘楊老師,同時將楊老師納入信息評價“黑名單”。

五蓮老師體罰學生終被解聘,教育懲戒權該如何行使?

近年來不斷出現“家校矛盾”“校園侵害”“教師違紀”的新聞,每一次都挑動著社會大眾敏感的神經。五蓮二中楊老師的這個處罰決定一出,更是引得輿論一片譁然。

很多人認為早該這樣嚴懲違紀教師了,不然學生權益無從保護,後患無窮;也有很多人認為處罰太重,熊孩子就該嚴管,否則後患無窮,這樣處理楊老師寒了負責任教師的心。

五蓮老師體罰學生終被解聘,教育懲戒權該如何行使?

大家都知道,一件事要合情合理,更要合法。不過有時候,“法”稍顯籠統,缺乏細則。就比如《教師法》規定教師、班主任有批評教育學生的權利,教師有教育懲戒權。可是這個權利具體包含哪些形式?如何實施?懲戒和體罰的邊界在哪裡?如何區分?這些通通沒有答案。也正因為如此,“教育懲戒權”見仁見智,很多時候變成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甚至出現各執一詞,無法溝通的局面。

現實環境下,很多地方教師懲戒權是“徒有其名”的。很多老師秉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原則,不要說懲戒了,連批評學生都要三思而後行。甚至極少數老師認為反正也不是自己孩子,與人方便也就是與己方便,大動肝火,費心勞神未必被理解,何必呢!這類老師往往師生關係和諧,輕輕鬆鬆,開開心心。但是,這不是全社會期待的健康的師生關係。

五蓮老師體罰學生終被解聘,教育懲戒權該如何行使?

我們要注意的是,還有很多老師一門心思,不知變通,他們從不降低對學生的要求。該管的要管,可管可不管的也要管,認真負責,迂腐固執甚至不可理喻。這些老師更容易與一些學生,特別是不明事理的家長產生衝突和糾紛。我們該怎麼對待、幫助這類教師呢?

回到五蓮二中這件事上。據說這位楊老師教學能力突出,工作認真負責,深受學生家長信任。楊老師先後被評為山東省藝術教育先進個人、日照市優秀班主任、五蓮縣優秀教師、巾幗崗位明星等等,這些榮譽是對她多年工作的肯定。現在,曾經優秀的老師,犯了一個錯誤,就被解聘,納入黑名單,這樣處理,合適嗎?

五蓮老師體罰學生終被解聘,教育懲戒權該如何行使?

五蓮縣有關部門,處理決定果斷堅決,但總感覺手法有點生硬和粗糙,缺少了一絲溫情和關愛!楊老師確實犯了錯,但要結合實際情況分析。當時正處於初三畢業升學衝刺階段,相信楊老師本意是好的,只是態度急躁了,手段過激了,方法錯誤了。

有關部門的確要給涉事的兩位學生及家長一個交代。如果同時給楊老師更多的理解和幫助,讓她更好的認識錯誤,改正錯誤,督促她今後在工作中做出更突出的成績,豈不更好——對楊老師更好,對廣大學生更好,對其他教師也更好。畢竟這個事件也是對全社會的一個教育契機!

五蓮老師體罰學生終被解聘,教育懲戒權該如何行使?

教育部副部長鄭富芝近日在記者會上透露,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教師教育懲戒權實施細則。他還說教育懲戒重在教育,以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為目的。

我們全社會無限期待細則和標準能夠儘快出臺,讓各方在教育學生這個問題上“有法可依”,讓我們校園更和諧,更美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