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縣管校聘“後,落聘教師是否可以辭退?其補償標準是多少?

縣管校聘並不是要辭退老師,而是要激活教師隊伍的活力,將教師資源進行最優化的配置,一直以來,大部分老師都會待在同一所學校幹一輩子,於是教育專家就提出來很大弊端的,必須要把“學校的老師”變為“縣區教育局的老師”,這樣縣區就可以將老師在轄區範圍內任意調動,達到教師均衡配置,另外還有一些老師如果大家都不喜歡,這就有可能意味著沒人要,大家都不聘用你,最終你就只能選擇退出。

實行

縣管校聘下的各種說法和做法,看似很美好,實際上幹了這麼久並沒有太大的意義,為什麼這樣說呢?

至少我從來沒有見過學校裡帶編制老師沒有學校聘用的情況,最多也就調整一下崗位,但這個崗位調整部分老師還是挺樂意的,我就曾見過學校有一箇中年教師,工作一直都比較懶散,還經常遲到早退,經常被學生家長投訴,最後學校沒辦法直接給他調整崗位,調整到學校後勤管學生的秩序,聽說這個老師私下裡高興的不得了,但就是這樣在縣管校聘的政策下,也沒看見他落選。

所以,我覺得縣管校聘下的教師辭退簡直是一個笑話,老師好不好校長說了算,校長拿的工資也不比老師多多少,很少有校長真的去正兒八經的和教師對著幹,大差不差地大家一起維持下去,但前提是一定不要把校長得罪了!把校長逼急了,還真的有可能不要你!

如果真的出現辭退的情況,那肯定就是嚴格按照勞動法來執行,但是千萬不要出現教師有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一旦是因為這個原因導致的辭退估計一毛錢都沒有。我們學校以前辭退過一個合同制老師,是給了他三個月工資。

總的來說,縣管校聘真正落實和執行是有難度的,利弊參半,關鍵是校長的權力誰來平衡?對於辭退的情況很少,如果有的話,肯定是得罪了校長或者是嚴重的違反師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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