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聯合發文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法規政策體系

為全面推動綠色發展保駕護航

□ 本報記者 杜 曉

□ 本報實習生 蔣蒙潔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與司法部聯合印發《關於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法規政策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推行綠色生產和消費是建設生態文明、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綠色生產、消費領域出臺了一系列法規和政策措施,大力推動綠色、循環、低碳發展,加快形成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方式,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也要看到,綠色生產和消費領域法規政策仍不健全,還存在激勵約束不足、操作性不強等問題。

近年來,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已經成為全社會共識,《意見》圍繞推動綠色生產和消費進行了一系列制度設計,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

綠色發展內容繁多

制度體系亟須完善

北京一家垃圾分類和再生能源公司的負責人對於綠色生產和消費深有體會。從實踐經驗來看,他認為目前綠色生產和消費制度政策尚待進一步細化和增強可操作性,比如關於生產者責任認定、環保企業支持力度等。

這一說法得到了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教授馬燕的認同。

馬燕認為,綠色生產和消費涉及社會經濟、生態環境保護的各個方面,體系龐大、內容繁多。目前,該領域的制度體系仍然需要在系統性、協調性、可操作性等方面不斷完善。

馬燕進一步解釋稱,在系統性方面,現有法律法規政策體系還有較大提升空間,比如尊重、順應、保護自然,發展和保護相統一,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防治生態汙染破壞和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的協調統一等理念,還有待於在綠色生產和消費法律制度層面得到全面體現,形成具有系統性的制度體系。在協調性方面,綠色生產和消費法律制度層面還沒有形成相互協調和普遍認可的激勵約束機制。在可操作性方面,綠色生產和消費概念化、原則化,流於形式、可操作性不強等問題也不同程度存在。

在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曹明德看來,就現有制度來看,在綠色生產和消費領域還缺乏較為具體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市場機制被證明是促進綠色生產和消費的有效工具,因此,如何通過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將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的價值體現在生產者成本之中,進而正向激勵和引導消費者,是實現綠色生產和消費的重要途徑。

曹明德說,從綠色生產來看,規制重要自然資源、能源開發行為的法律制度還存在空白。比如煤炭、石油等重要自然資源和能源的開發,缺乏有效法律制度來規制。從綠色消費來看,近年來快遞業、外賣業高速發展,伴隨而來的是廢棄包裝物大量增多,規制包裝行業的法律制度同樣缺失。因此,需要出臺新的制度來集中規範綠色生產和消費行為。從綠色農業來看,有的地方農業生產投入性汙染比較嚴重,過量使用化肥和農藥導致土壤板結、生產力下降,農藥殘留威脅食品安全,汙染土壤和水質,並對生態系統造成損害。農業綠色產品生產和消費市場有待規範,制約著綠色生產和消費發展,同樣需要通過完善相關制度進行規制。

“總體來看,統籌綠色生產和消費的基本制度仍處於缺失狀態,需要從綠色生產和消費制度層面進一步完善整合,構建政府、企業和公眾的合作機制,以及有關部門間的協調機制等。”曹明德說。

綠色發展已成潮流

系統思維全面規劃

《意見》中涉及綠色生產和消費的主要任務包括:推行綠色設計;強化工業清潔生產;發展工業循環經濟;加強工業汙染治理;促進能源清潔發展;推進農業綠色發展;促進服務業綠色發展;擴大綠色產品消費;推行綠色生活方式。

馬燕認為,《意見》順應我國綠色發展潮流,涵蓋綠色生產和消費領域的重要內容,有著諸多亮點。

“《意見》提出綠色生產和消費的總體要求,即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相關的法規、標準、政策體系,促進源頭減量、清潔生產、資源循環、末端治理,擴大綠色產品消費,在全社會推動形成綠色生產和消費方式。”馬燕說,“現有法律法規政策儘管在清潔生產、資源循環利用和汙染治理等方面有相關規定,但由於缺乏總體要求,在綠色生產源頭減量、擴大綠色產品消費等方面還比較薄弱,特別是在綠色生產和消費方面的標準體系還不完整。《意見》出臺有利於各行業朝著綠色生產和消費的共同目標努力,也為未來該領域進一步完善立法、出臺政策指明方向。”

《意見》提出了綠色生產和消費制度建設的具體規劃:到2025年,綠色生產和消費相關的法規、標準、政策進一步健全,激勵約束到位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方式在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環節全面推行,我國綠色發展水平實現總體提升。

馬燕認為,這樣的規劃為進一步完善綠色生產和消費相關法律制度奠定基礎,也有利於促進各級政府和相關產業行業在這方面形成合力。

“《意見》結合綠色生產和消費實際狀況以及我國現階段行政執法司法實踐經驗,提出完善綠色生產和消費制度並予以保障的具體思路,有利於為不斷推進綠色生產和消費保駕護航。”馬燕說。

此外,馬燕分析稱,《意見》還明確了重點任務清單和責任主體。既考慮到了綠色設計、清潔生產、工業循環經濟、工業汙染治理這一完整體系建設,也考慮到了能源清潔發展;既涵蓋了農業、服務業綠色發展,也包含了綠色產品消費和綠色生活方式,同時明確了綠色生產和消費的具體內容。

在馬燕看來,《意見》運用系統思維為未來綠色生產和消費制度體系建設的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進行了較為全面的規劃,有利於改變此前這方面法律法規政策過於分散、各自為戰的狀況。

綠色生產轉型升級

壓縮總體社會成本

《意見》針對綠色生產作出了多項規定,如“嚴格實施清潔生產審核辦法、清潔生產審核評估與驗收指南,進一步規範清潔生產審核行為,保障清潔生產審核質量。”“健全相關支持政策,推動現有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和新建園區循環化建設。”

馬燕分析稱,通過完善與綠色生產有關的制度體系,有利於推動產業升級轉型,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一方面,綠色設計將會逐漸取代傳統設計,綠色生產標準和關於產品的綠色標準體系,將會系統影響到生產各個環節,進而降低成本,提升產品品質;另一方面,綠色生產會減少生產過程中造成的環境汙染和破壞,壓縮生產環節總體社會成本,進一步提高生產效益,促進經濟增長。

《意見》指出,推進農業綠色發展。以綠色生態為導向,創新農業綠色發展體制機制,開展農業綠色發展支撐體系建設,創新技術體系、健全標準體系、延伸產業體系、強化經營體系、完善政策體系,為農業綠色發展提供保障。

“《意見》通過構建完整的農業綠色生產、流通和消費鏈條,推進農業綠色發展。在農業產業結構方面,地方政府應結合《意見》有關規定和當地實際情況,完善與農業綠色發展有關的綜合規劃設計、畜禽養殖、水產養殖、灘塗溼地養護、水域合理利用、農地保護等相關制度,實現區域化、立體化、全方位管理和保護,為更有效提升農業綠色發展水平而努力。”馬燕說。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農業等有關部門和機構應當指導農業生產經營者科學種植和養殖,科學合理施用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科學處置農用薄膜、農作物秸稈等農業廢棄物,防止農業面源汙染。

“《意見》有關規定與上述規定相契合,有助於形成合力共同推進農業綠色發展。”馬燕說。

推進綠色生產消費

機遇挑戰同時存在

此外,《意見》還指出,擴大綠色產品消費。推行綠色生活方式。

“政府、企業、公眾和媒體都應當在綠色消費領域發揮重要作用。在綠色消費領域,政府具有多重角色,既是規則執行者,也是產品消費者。運用市場機制促進綠色消費,實行政府綠色採購是一項重要制度。政府採購法規定,‘政府採購應當有助於實現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目標,包括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這是推行政府綠色採購的基礎性條款。”曹明德說。

曹明德認為,在節能產品方面,我國政府採購經歷了一個從鼓勵優先購買節能認證產品到節能認證產品部分強制採購的過程。對於節能認證產品強制採購和環境標誌認證產品優先採購,都通過制定和發佈節能產品政府採購清單的方式,依據清單和認證證書實施政府優先採購和強制採購。此外,企業作為生產者,對於促進綠色消費同樣具有重要作用。

馬燕認為,綠色生產和消費不僅是一種理念,更重要是涉及諸多行業產業的生產消費行為。這些生產消費行為關係到工業、農業、礦業、能源、化工、服務業等諸多領域,從源頭一直到末端。隨著《意見》的出臺和落實,《意見》任務清單中列舉的行業產業將面臨機遇和挑戰並存的局面。

“相關行業產業內的落後產能和不符合綠色發展需要的生產工藝將可能被全面淘汰、替換。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需要通過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政策,倡導綠色生產、促進綠色消費,支持行業產業順利升級轉型。特別是要扶持和幫助與民生密切相關的行業產業儘快完成綠色生產產業鏈的構造,為更好滿足綠色消費需求奠定基礎。”馬燕說。

馬燕認為,我國還存在各地區發展和產業佈局不均衡的情況,在綠色生產和消費相關制度制定落實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各地區和產業佈局差異,精準靈活施策。地方政府應當結合《意見》有關要求和當地實際情況,優先出臺促進本地區綠色生產和消費的規則或指南。比如在農業方面,綠色發展理念將全面影響農業生產消費各個環節,綠色農產品、有機農產品等將會成為綠色消費的重點,社區支持農業也會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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