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等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

近日,记者从河北省财政厅了解到,按照国家要求和有关规定,结合河北实际,

河北省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先行拨付给相关机构。

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线医务人员以实际参加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工作情况为准,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

一线医务人员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天数,按其直接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标本(含尸体解剖)的天数计算。对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区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按实际工作天数的1.5倍计算应发工作天数,对在集中隔离观察点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按发现确诊病例的当日计算工作天数。在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定点医院的隔离区或其他收治确诊病例的医疗卫生机构的隔离区直接参与患者救治的医务人员,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和病理检查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天

300元。其他一线医务人员每人每天200元支援湖北疫情防控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相应提高1倍。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不得按行政级别确定发放标准。

同时,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2020.4.8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