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這個人酒駕毛病又犯,嚴懲!

開車不喝酒的觀念早已深入人心,可總有些人因僥倖心理作祟,一而再地挑戰法律底線。近日,焦作交警就在一次酒駕查處行動中,查獲一名二次酒駕人員。

犯罪!這個人酒駕毛病又犯,嚴懲!

3月31日21時20分許,馬村交警大隊在馬界村口開展酒駕查處行動時,發現一輛小轎車形跡可疑,正要上前查看情況,誰知車輛駕駛人不但拒不接受交警檢查,還加速駕車逃跑。執勤交警隨即駕車尾隨,直到一衚衕裡將其抓獲。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駕駛人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達104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標準,後經抽血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是90.79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

犯罪!這個人酒駕毛病又犯,嚴懲!

經瞭解,張某當晚是在馬界村附近的修車鋪和朋友一起喝酒,酒足飯飽後,他就開車向馬界村北行駛,當看到有交警查酒駕時,擔心自己被查就立即駕車逃離向馬界村內駛去。

通過進一步核查,駕駛人張某的駕駛證早已被註銷,且未考取新的駕駛證,2019年5月就因無證、酒駕被處罰。這還不到一年,就又無證、醉酒駕駛,真是好了傷疤忘了疼。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等待張某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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