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凱里原副市長李玉泓被“雙開”

貴州凱里原副市長李玉泓被“雙開”

日前,經黔東南州委批准,黔東南州紀委監委對凱里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李玉泓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玉泓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脫貧攻堅重大決策部署公開發表不當言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玉泓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黔東南州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州委批准,決定給予李玉泓開除黨籍處分;由黔東南州監委委務會研究並報州委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李玉泓簡歷

李玉泓,女,侗族,1969年9月出生,貴州省思南縣人,碩士研究生學歷,1990年8月參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8年10月至1990年7月,在貴州省財政學校財政專業學習;

1990年7月至1990年8月,待分配;

1990年8月至1992年10月,貴州省銅仁地區石阡財政局工作員、辦事員;

1992年10月至1996年6月,貴州省丹寨縣財政局工作員、信用資金管理所副所長(其間:1995年7月至1996年1月,在貴州省丹寨縣委黨校領導幹部函授輪訓班學習);

1996年6月至1998年8月,任貴州省丹寨縣財政局副局長;

1998年8月至2002年9月,任貴州省丹寨縣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縣國資局局長(兼);

2002年9月至2007年4月,任貴州省丹寨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縣國資局局長(兼);

2007年4月至2008年7月,任貴州省凱里市財政局正科級幹部;

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任貴州省凱里市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

2009年6月至2012年4月,任貴州省凱里市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2年4月至2012年8月,任貴州省凱里市財政局(市國有資產管理局)局長;

2012年8月至2014年3月,任貴州省凱里市財政局(市國有資產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4年3月至2015年7月,任貴州省凱里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5年7月至2016年1月,任貴州省凱里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年1月至2019年9月,任貴州省凱里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19年9月,被免去凱里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職務。

統籌:肖慧

編審:王璐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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