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全面開展群租房和“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整治

揭陽市全面開展群租房和“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整治

1 為深刻吸取近年來群租房和“三合一”場所的火災事故教訓,特別是10月1日汕尾市發生的較大火災事故教訓,積極發揮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職能,切實加強群租房、“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管理,10月2日,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聯合下發通知,就切實加強群租房、“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揭阳市全面开展群租房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一、整治對象

全市範圍內現有群租房、“三合一”場所。

二、整治重點內容

01 群租房

1.防火分隔不到位問題。

2.違規用火用電問題。

3.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數量不足或違章佔用、堵塞、封閉問題。

5.外牆門窗上設置鐵柵欄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問題。

6.使用彩鋼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問題。

7.消防設施器材不全問題。

02 “三合一”場所

1.防火分隔不到位問題。

2.違規住人問題。

3.違規用火用電問題。

4.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數量不足或違章佔用、堵塞、封閉問題。

6.外牆門窗上設置鐵柵欄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問題。

7.違規使用彩鋼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問題。

8.違規採用木質板材搭建閣樓問題。

9.消防設施器材不全問題。

03 整治措施

1.群租房應嚴格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2018年版))等現行消防技術規範實施專項整治。對於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內確難依照現行消防技術標準實施改造的,實際使用單位、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業主房東、出租人或實際使用人應在明確整改計劃和整改時間進度,作出整改承諾後,群租房所在建築應按照《降低群租房火災風險十項措施》實施整改。

2.“三合一”場所應嚴格按照《加強“三合一”場所火災防範四項措施》實施整改。

04 整治要求

各級治安管理部門和派出所要充分認識做好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所長負責制和民警責任制,確定1名所領導和1名以上民警具體負責消防監督工作。

各級公安警務督察部門要將派出所履行消防監督工作職能情況納入警務督察內容,定期、不定期開展專項督察。

各地消防部門要主動與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加強溝通協調,積極開展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培訓,建立排查整治臺賬信息共享制度和通報制度。

降低群租房火災風險十項措施

一、群租房所在建築應配備消防安全樓長,樓長應由物業服務企業人員或出租人擔任。建築或套間內同時設置10個以上出租床位的,應按每10人的標準,在居住人員中確定1名熱心公益,經過消防安全知識培訓的人員作為管理人員定點看護。樓長及管理人員應組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二、群租房建築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一、二級,且不應設置在地上10層或者10層以上(用於出租的商品房除外)。

三、群租房應從嚴控制居住人數,每個住人居室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少於4平方米(不包括12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且每個居室實際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係的除外)。

四、群租房建築內嚴禁停放電動自行車、為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充電。電動自行車應當獨立設置集中停放、充電區域。除設置於室外敞開區域的集中停放點外,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設施和排煙設施。電動自行車充電插座或裝置應選用合格產品,並具備充電結束自動斷電功能。物業服務企業或使用單位、出租人應當在禁停區域醒目位置張貼禁停標識,定期開展檢查巡查,及時勸阻、制止違規停放、違規充電行為。

五、群租房電氣線路的規格應當滿足用電設備負荷要求,電線、電纜應當穿金屬管、封閉式金屬線槽或者絕緣阻燃PVC電工套管保護。嚴禁私拉亂接電線、超負荷用電。

六、群租房安全疏散設施應保持暢通,並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或原消防設計審核、備案時適用消防技術標準設置或改造。屬於村民自建或村集體用地建設項目的既有建築,且無法短期內進行整改的,應採取以下技術措施:

(一)未設有兩部不同方向疏散樓梯的群租房,外窗、陽臺上的防盜網應設置緊急逃生口,並在戶內和公共區域設置逃生軟梯、逃生緩降器、消防逃生梯或輔助爬梯等輔助疏散逃生設施。

(二)群租房疏散樓梯間應能直通屋頂平臺,如確難直通屋頂平臺,每層居室通向樓梯間的出入口處應設不燃燒體隔牆和防火門分隔。

(三)通過長度大於10米的內走道連接各戶的群租房,疏散樓梯應採用封閉樓梯間,開向內走道的戶門應具備防火防煙功能。

(四)設置於地上3層或者3層以上的群租房,疏散樓梯不得采用木樓梯或者未經防火處理的室內金屬梯。

(五)當發生火警時,群租房疏散通道上和出入口處的門禁應能集中解鎖或能從內部手動解鎖。

七、鼓勵群租房所在建築按樓層設置集中管理的公共廚房。使用明火的廚房應當採用不燃燒體隔牆和密閉門、窗與其他功能區域分隔,並設置排油煙設施或開啟外窗。同一套間內設置住人居室,確需使用明火的,應集中設置廚房。除廚房以外區域嚴禁使用明火,嚴禁使用、存放瓶裝液化石油氣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險品。

處於管道燃氣已覆蓋區域內的群租房所在建築應採用管道供氣。在管道燃氣尚未覆蓋的區域,設置於高層建築內或設置公共廚房的群租房應採用液化石油氣瓶組供氣,並設置獨立瓶組間。

八、群租房嚴禁設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嚴禁與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設在同一建築內。出租人、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建築原有使用功能,嚴禁群租房套間用於經營商店、作坊、電商網店、公共娛樂場所等生產、經營性場所。

九、群租房所在建築應按照現行國家消防技術規範要求配齊消防設施,並落實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出租方必須為承租方配備口罩、手電筒等逃生器材。屬於村民自建或村集體用地建設項目的既有建築作為群租房使用時,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居住總人數超過30人的,公共走道應當設置火災手動報警警鈴,手動報警按鈕應當設置在每層出入口處。

(二)建築高度小於21m的建築,應在公共區域設置消防軟管卷盤或簡易噴淋裝置,並保證保護區域全覆蓋。建築高度大於21m(含)的建築,應在公共區域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並保證保護區域全覆蓋;如確難設置,應設置消防軟管卷盤及簡易噴淋裝置。

(三)公共走道和每個居室應設置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

(四)應當按照每一承租戶不少於1具的標準配置滅火器,並放置在明顯且易於取用的地方。滅火器應選用4㎏以上的磷酸銨鹽(ABC)乾粉滅火器或相應滅火級別的水基型滅火器。

十、出租人和承租人在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時應當書面明確雙方消防安全責任。出租人應當對公共區域的電氣線路和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定期組織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和滅火逃生演練。告知承租人消防設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和撲救初起火災、疏散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識,並以簽訂防火公約和在公共區域張貼標識的形式提醒承租人用火、用電、用氣等消防安全注意事項。承租人應當規範用火、用電、用氣,確保消防安全,自覺參與各項消防安全培訓活動和滅火逃生演練。

加強“三合一”場所火災防範四項措施

“三合一”場所應符合《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GA703-2007),且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三合一”場所應採用不開門窗洞口的防火牆和耐火極限不低於1.5h的樓板將住宿部分與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住宿與非住宿部分應分別設置獨立的疏散設施;當難以完全分隔時,不應設置人員住宿。

二、“三合一”場所使用的疏散樓梯應通至屋頂平臺。

三、“三合一”場所應配備輕便消防水龍。

四、“三合一”場所業主、主管單位、物業管理單位或受委託的單位應在承包、租賃、委託合同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使用方應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同時結合揭陽實際,針對小檔口場所要落實“四加一”作為降低火災風險的一項重要舉措,即開設逃生口,落實防火分隔,安裝消防物聯網報警器和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配備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揭阳市全面开展群租房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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