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坑儒歷史上到底怎麼回事?

秦始皇

秦始皇嬴政(公元前259年—公元前210年),嬴姓,趙氏,又名趙正(政),或稱祖龍

。秦莊襄王和趙姬之子。 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戰略家、改革家,首次完成中國大一統的政治人物,也是中國第一個稱皇帝的君主。

秦始皇出生於趙國都城邯鄲(今邯鄲),後回到秦國。前247年,13歲時即王位。 前238年,22歲的嬴政在故都雍城舉行成人加冕儀式,並平定長信侯嫪毐的叛亂,之後又除掉權臣呂不韋,開始“親理朝政”。 重用李斯、尉繚,自前230年至前221年,先後滅韓、趙、魏、楚、燕、齊六國,39歲時完成了統一中國大業,建立起一箇中央集權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秦朝,並奠定中國本土的疆域 。

秦始皇認為自己的功勞勝過之前的三皇五帝,採用三皇之“皇”、五帝之“帝”構成“皇帝”的稱號, 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使用“皇帝”稱號的君主,所以自稱“始皇帝”。同時在中央實行三公九卿,管理國家大事。地方上廢除分封制,代以郡縣制,同時書同文,車同軌,統一度量衡。對外北擊匈奴,南征百越,修築萬里長城,修築靈渠,溝通水系。

但是到了後期,求仙夢想長生,苛政虐民,扼殺民智,動搖了秦朝統治的根基,前210年,秦始皇東巡途中駕崩於邢臺沙丘。

秦始皇奠定中國兩千餘年政治制度基本格局,被明代思想家李贄譽為“千古一帝”

焚書坑儒歷史上到底怎麼回事?
焚書坑儒歷史上到底怎麼回事?

焚書坑儒被後世的人認同了,不過其實很多人都是誤解的,秦始皇當年坑殺的不是儒生,而是是術士,準確的說是煉丹的術士。

秦始皇再統一六國後開始幻想長生不老,為此他派遣徐福兩次東渡尋找海上的仙山,另一方面讓術士煉丹藥祈求長生,不過他們練出丹藥,於是私下議論誹謗秦始皇,並且逃跑了,秦始皇知道後大怒,下令坑殺所有的術士,這是坑儒的原型。

其中有被波及的幾個書生,比如淳于越,說他是儒生也對,不過秦始皇的初衷可不是殺光儒生!這是後世對這段歷史的誤解。

再說說,焚書,公元前221年,秦統一六國,秦始皇開始實行了封建皇帝制度,這個制度在朝堂上和眾位大臣討論起來,其中丞相認為應實行周朝的分封制,而李斯認為應該實行封建制,而李斯的想法正中秦始皇的下懷,於是秦始皇採納了李斯的建議,李斯隨後說,天下之所以能夠分離是因為百姓有知識和想法,應該消滅他們的思想,也就是“以愚黔首”,隨後建議秦始皇焚書春秋戰國時百家所著的典籍。

只保留醫術和種樹的書籍,將全國的兵器收繳鑄成十二個銅人,這樣就不會發生叛亂了,秦始皇採納!這就是焚書的由來,兩件事並不是一起發生的嗎,其實也沒根本上的聯繫。只是在2000多年的歷史洪流中,後世的說法佔據了主導的地位~!

焚書坑儒-焚書

李斯等堅決反對分封制。並提議:“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始皇同意這一提議,並下令實行。

翻譯過來就是

秦始皇統一天下後,為了完善國家政治體制,採用李斯為首的法家作為治國理念,改分封制為郡縣制。這一改革遭到了當時儒生和遊士的反對,特別是以淳于越為首的儒家學派,更傾向於之前周王朝一直沿用的分封制,並上疏秦始皇效行前朝之法。

然而秦始皇未採納,他更為支持李斯廢分封設郡縣的主張,一些儒生看不過去,就引用古代聖賢的言論批評時政,反對改革,搞得秦始皇大怒,於是下令焚燒儒家典籍,包括《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燬;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當時公子扶蘇與丞相王琯也極其反對嬴政的做法,並建議以孔子的儒家學派來治理國家,秦始皇不聽,為了打壓儒生,甚至還下令坑殺了許多讀書人。

焚書坑儒-坑儒

始皇三十五年,眾術士依然沒能找到不死之藥。這時,盧生對秦始皇說,我們之所以一直找不到仙藥,是因為皇上的住所讓臣子們知道了,妨害了神仙。現在皇上治理天下,還沒能做到清靜恬淡。希望皇上所住的宮室不要讓別人知道,這樣,不死之藥或許能夠得到。”秦始皇信以為真,非但如盧生所說去做,還自稱“真人”,不稱“朕”。可見秦始皇對不死之藥的渴望之強烈。

但術士之言乃是謊話,終有一日會被揭穿。由於擔心事發被罰,侯生、盧生決定逃出咸陽。在逃之前,兩人還未自己求藥不成找藉口:“始皇為人,天性剛戾自用,起諸侯,並天下,意得欲從,以為自古莫及己。專任獄吏,獄吏得親倖。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丞相諸大臣皆受成事,倚辦於上。上樂以刑殺為威,天下畏罪持祿,莫敢盡忠,……天下之事無大小皆決於上,……貪於權勢至如此,未可為求仙藥。於是乃亡去。”始皇聽到兩人私逃並且還誹謗了皇帝,大怒,指責方士“韓眾等去不報,徐巿等費以鉅萬計,終不得藥,徒奸利以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妖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轉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咸陽。”並告知天下,以懲戒後。這就是歷史上所謂的“坑儒”事件。(《史記·秦始皇本紀》)

後世很多書對“坑儒”一事還有不同的記載。《文獻通考·學校考》雲:始皇“又令冬種瓜麗山,實生,命博士諸生就視,為伏機,殺七百餘人。秦二世時,又以陳勝起,召博士計生議,坐以非所宜言者,各數十人。然此秦之於博士弟子,非惟不能考察試用之,惟恐其不澌盡泯沒矣。”

另外說法中

按照《史記·秦始皇本紀》的記載,所謂的“坑儒”其實是坑術士。可能裡面有儒生被牽連,但此事的起因與儒生無關,即使被牽連,也是個別儒生參與其中,還不至於將此事說成是坑儒。又《史記·儒林列傳》也說“至秦之季世,焚詩書,阬術士”,也就是說,《史記》裡的記載是坑術士,而不是坑儒。但據《文獻通考》,秦始皇確實是坑儒了,而且是處心積慮地計劃的。那到底哪一種說法是正確的呢?

一般來說,對於幾份史料,如果同一件事有不同的記載,則優先來考慮距離事件發生時間最近且比較權威的那一份。以這個為原則,無疑《史記》的記載應優先考慮。再看年代稍遠的《資治通鑑》的記載:“侯生、盧生相與譏議始皇,因亡去。始皇聞之,大怒曰:‘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妖言以亂黔首。’於是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可以看出,與《史記》的記載相差無幾。

所以,秦始皇當年坑的是術士,並非儒生。原因是術士求藥不成,私逃,且誹謗皇帝,而不是針對儒生。

另外,把“讀書人”等同於“儒學學子”的概念也是錯誤的。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中華大地仍然是百家爭鳴,當時的讀書人有很多流派,如儒家、法家、道家、墨家、縱橫家,這些流派的支持者都是學富五車的讀書人,儒學者,只是其中一個流派的讀書人,不能代表所有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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