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

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

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

尊敬的學生家長:

你好!

目前,全縣各中、小學校開學在即,學生即將返校,為了您孩子的人身安全,為了您家庭的幸福,為了全社會的和諧,請您認真讀完這一封信。

學生的交通安全是家長、學校、社會的共同責任,家長是學生的第一監護人,家長要切實負起監護人的責任,在全力做好各項工作的前提下,讓我們共同攜手,全力維護學生的人身健康安全,讓您的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

在此,秦安公安交警向各位學生家長髮出倡議,懇請得到您的支持和配合。根據我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實際,現就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參與事宜提醒各位家長,切實履行以下責任:

1、配合學校對您的孩子進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教育您的孩子在上下學的路上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八不準”(即不闖紅燈、不隨意攀爬護欄、不騎行摩托車、不騎行電動車、不在馬路上嬉戲打鬧、不乘坐超員車、不乘坐報廢車、不乘坐農用三輪車)。

2、家長要為孩子選擇有保障的交通方式,對低年級的學生,家長要履行上下學接送義務,家長不能貪圖省事,讓孩子違反法律騎行摩托車和電動車上下學。《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騎行自行車必須年滿12週歲;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週歲;未年滿18週歲禁止騎行摩托車;駕駛電動車不得附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公安交警提醒:所有學生禁止騎行電動車和摩托車上下學、且不得違反規定載人。

3、家長在藉助交通工具接送孩子上下學時,請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嚴禁無證駕駛、嚴禁酒駕醉駕、嚴禁超員載客、嚴禁不戴頭盔、嚴禁超速行駛,自覺摒除交通陋習。接送孩子的家長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害責任由家長自己承擔。

4、為了孩子的安全,請各位家長充分認識交通安全對於孩子成長的重要性,教育自己的孩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家長也能夠以身作則,規範引導孩子的行為。

各位家長,學生的交通安全工作需要我們全社會的共同努力、盡心盡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請您務必告誡孩子,並嚴格遵守相關規定,配合學校履行好監護責任。

秦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2020年4月8日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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