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纵容”的刺激

2018年接连发生了两起未成年人伤害父母的案件,已经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已经是很严重的社会问题。然而由于他们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几乎没有付出什么代价,仅仅批评教育而已!让这些心理扭曲身负血债的人以后走向社会将会给社会带来什么?会不会再一次举起屠刀?想一想,从小就心灵扭曲,长大后又怎能与人和睦相处呢?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到底是犯罪分子还是人民群众呢?

宽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纵容”的刺激

当两起未成年人暴力伤害父母的案件还没有完全处理完毕的时候,2018年12月29日又发生一起学生殴打老师事件,安徽阜南县中学女老师在学校内被人用拳头击打头部,伤势比较严重。然而该起事件的处理却十分轻微,警方仅仅给予学生行政拘留9天,并处罚金400元,但因为他不满16周岁,而且没有犯罪前科,不执行行政拘留。这其实是等于告诉他下一次再打,打了以后还没关系,因为未满18周岁,你们能把我怎么样?一味的对未成年人宽容忍让,让人不仅感到怀疑,法律到底保护了谁?

宽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纵容”的刺激

我国的法律对于18周岁以下违法犯罪的处理是非常轻微,甚至是非常仁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立法初衷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没有什么值得怀疑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的未成年人已经不是以前的未成年人了,由于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现在的孩子普遍早熟,而且又极端自私和暴力,他们是了解法律的,所以在违法犯罪的时候,根本不计成本,根本不计后果,因为他们明白,即使犯再大的罪,法律也不能奈何他们!这简直是对法治社会绝大的讽刺!

宽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纵容”的刺激

未成年人不断的违法犯罪,而且他们不断的被宽宥,法律在他们眼里没有了威慑,法律在他们眼里比纸糊的还要脆弱。宽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其实是对违法犯罪的纵容和包庇,刺激其他的未成年人不断的加入到违法犯罪的队伍里来。法律是保护人民群众的,是震慑犯罪分子的。然而我们却看到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面前显得那样苍白无力,甚至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伞。未成年人犯罪,不仅侵蚀了被害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也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凶手逍遥法外更加剧了社会不公,难以愈合受害者及其亲人的创伤。所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要把惩治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降低,应该降低至12岁,凡12岁以上的违法犯罪必须严惩,情节恶劣的应该处以极刑!

宽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纵容”的刺激

我们的法律必须修改,对所有的未成年人,必须让他们认识到一旦违法犯罪,必定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绝不能姑息宽宥,这是时代的呼声,这是正义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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