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女子在淘寶一個月內退款624筆被起訴:賠償1萬還不夠被罵可恥

近期,小編在網上看這樣的一則新聞,一名20歲的湖南女子,一個月之內在淘寶上瘋狂的下單633筆,事後被賣家告上法庭,最終輸了官司還賠償了1萬元,網友直言行為可恥!

20歲女子在淘寶一個月內退款624筆被起訴:賠償1萬還不夠被罵可恥

看到這裡不僅讓小編又想起前不久的“退款”事件,也是一名女子在淘寶網上購買了大筆訂單,穿完發朋友圈再退貨被賣家罵,最後也是鬧得人盡皆知,女子出面發文道歉。

到底是怎麼了?仗著“七天無理由退貨”就可以隨意退款褥羊毛嗎?有網友說是想從中賺取幾元錢的運費險,也有網友說就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發朋友圈等等。確實這些情況都有出現,但是一個月內退款624筆是怎麼一回事兒呢?

據悉,女子是採用了一個比較高明的手段,只退款不退貨!在淘寶上註冊一個新的賬號,開通購物權限之後就瘋狂的下單,當然她不是隨便下,而是像個雜亂無章的批發商一樣,墨鏡50個,雨傘20把等等這種。據統計,一個月的時間,女子總共下單633筆,其中申請“僅退款”624筆,獲得32000元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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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女子一分錢也沒有花,卻買了600多件商品。這裡很多網友表示不解,難道商家沒有發現端倪嗎?是的,就算髮生了也於事無補。因為淘寶平臺規定,涉及到假貨的退款申請是可以僅退款的,如果假貨理由成立的話,用戶則不需要上傳假貨憑證即可退回貨款。

當然有此規定也是為了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所花的錢將有淘寶先行墊付,只因為能讓用戶快速收到錢款,減少退款的等待時長。誰知道這一服務被女子有心利用,釀成大錯。

儘管之後女子被告上法庭賠償了1萬元,但也被人罵行為可恥本就是淘寶為了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卻沒想到反被消費者給利用,當然這種行為更是讓人可恥,跟偷和強有什麼本質區別。試想一下要是你是賣家的話被人利用退款,又扣上假貨的罪名,得有多冤枉,一位從事網店轉讓易佰店的網友對此發表個人意見說,發生這種情況,淘寶差評和扣分對於賣家來說比損失一件商品還要慘重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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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件事情歸根結底平臺也是有一定責任的,畢竟像這位女子的人不止她一個,有已經被發現的,也有沒被發現的,甚至還有人在思考著怎麼利用這些bug來賺取不義之財等都是無可避免的,而作為平臺是有責任在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時候也要維護好平臺的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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