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丨秦志軍:弘揚“楓橋經驗”築牢魚水深情

——藍山縣創新推行“2468”幹部住村工作制度

近年來,藍山縣委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要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把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傳承弘揚“楓橋經驗”,創新推行“2468”幹部住村制度,改變了幹部作風,融洽了幹群關係,夯實了黨的執政根基。

一、創新機制,推行“2468”住村。藍山縣創新推行“2468”幹部住村制度,即縣處級幹部每月住村2天、正科級幹部住村4天、鄉鎮黨委書記住村6天、鄉鎮幹部住村8天,讓黨員幹部切實轉變作風,變“駐村”為“住村”,推動基層治理能力不斷提升。一是以上率下重實幹。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以上率下,帶頭落實“2468”幹部住村制度,帶頭到最偏遠、最艱苦的深度貧困村,與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宣傳黨的政策,聽取群眾訴求,幫助村裡解難題、辦實事、求實效,不斷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強化督查抓落實。出臺《藍山縣“2468”幹部住村工作制度操作規則》,由縣紀委、組織部、兩辦督查室、縣扶貧辦成立專項督查組,通過查看考勤記錄、民情日記等相關記錄或臺賬,以及實地走訪村組幹部、黨員、群眾等方式,每月進行一抽查一通報一整改,確保“2468”幹部住村制度落細落實、不走過場。三是嚴抓考核見實效。為確保“2468”幹部住村制度發揮更大作用,將“2468”幹部住村制度納入幹部執行力考核,全年住村時間達不到80%要求的,將視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理處分。要求全縣幹部紮實幹事,勇於擔當,以實實在在的態度,用心想事,用心謀事,用心幹事,不搞形式主義,不做表面文章,自覺發揮好真抓實幹“領頭羊”的作用,用新狀態開創工作新局面,做事業上的“擔當者”。

二、用心服務,堅持當好“六員”。一是當好政策理論宣講員。堅持“一名黨員就是一名宣講員,人走到哪裡就宣傳到哪裡”,全縣黨員幹部在住村過程中,認真宣傳黨的重要理論和政策方針,自覺當好移動黨課的宣講員。結合群眾生產生活和需要解決的問題,開展面對面宣講,讓黨的政策理論進社區、進農村、進瑤寨、進家庭,推動中央、省委、市委各項決策部署在三藍大地落地見效。二是當好基層黨建指導員。全縣黨員幹部在住村的同時,主動扛穩壓實黨建責任,積極指導209個行政村建強村“兩委”班子。通過召集或參與村組幹部會、黨員大會、村民代表大會等會議,指導督促所住村認真執行重大事項“四議兩公開”工作制度,完善村務公開制度,規範村級資金管理,落實惠民實事,壯大村集體經濟,不斷夯實基層堡壘。三是當好矛盾糾紛調解員。住村幹部積極開展“送法”活動,將法制宣傳手冊下發到普通村民及信訪重點人員手中,並及時排查村內的矛盾糾紛,注重抓小、抓早、提前介入。同時,對重複信訪人、糾紛當事人曉之以情、動之以理進行勸說,引導群眾不越雷池、不碰紅線、不踩底線,做文明村民,當守法群眾,從源頭上消除了矛盾,築牢了化解矛盾糾紛的“安全防線”。四是當好脫貧攻堅戰鬥員。縣級領導、縣直單位、鄉鎮等三級幹部主動按要求住村,並結合精準扶貧“三走訪三簽字”“回頭看、回頭查、回頭幫”等活動,摸實情、找病因、解難題、辦實事。五是當好社情民意信息員。在推行“2468”幹部住村制度時,黨員幹部主動帶著生活用品,常往農村跑、常到農家住、常思百姓苦、常聽百姓聲,真正掌握了基層第一手信息,找到了改進工作的“良方”,密切了與群眾的血肉關係,切實將這一制度打造成了傾聽民情民意的“綠色通道”。六是當好新發展理念引領員。全縣黨員幹部在住村過程中,帶頭創新理念、帶頭衝破羈絆、帶頭擔當作為,積極引領和幫助村支“兩委”在打好“三大攻堅戰”、推動鄉村振興、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等重點工作中踐行綠色、協調、開放等新發展理念,助力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三、下沉一線,實現“四大轉變”。一是由“過客”向“常客”轉變。“2468”幹部住村制度實施以來,廣大黨員幹部由原來的用電話、微信等“遙控指揮”基層工作,變成了主動帶著生活用品夜宿農村,真正把住村的過程作為宣傳黨的方針政策、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改進幹部作風、密切聯繫群眾、推動工作落實、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的全過程,進一步促進了魚水深情。二是由“被動”向“主動”轉變。住村期間,黨員幹部主動開設“扶貧微課堂”,向貧困群眾面對面宣講扶貧知識和政策,採取“一戶一策”制定幫扶計劃,為貧困群眾開出“脫貧良方”。三是由“上訪”向“下訪”轉變。廣大住村幹部堅持民聲在一線傾聽、問題在一線解決、法治在一線實施,變過去的“接訪”為現在的“下訪”。不少信訪積案在足不出戶中得到化解,為全縣經濟社會安全穩定發展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四是由“治標”向“治本”轉變。堅持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納入基層黨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住村幹部廣泛發動群眾打傘破網、打財斷血,堅決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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