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特權不可小覷

作為一方淨土的校園,近多年來奇事不斷。如老師性侵學生,校園內外暴力事件的發生已不再是新鮮事。前不久某小學四年級某班長排隊逐個體罰學生的行為已屬奇事中的奇事。真想不到一顆本來十分耀眼的小星星怎麼能粘染上與其年齡不相符的 "特權"行為?本不該在校園發生的事還是發生了、本應在大人身上發生的事卻在小學生身上發生了。這件事反映了家庭教育、小學教育在某些方面的缺失,讓人們對孩子教育的擔心大於對事件本身的關注。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小特權行為在學校由來已久,上述事例已並非個案,它是長期以來滋生、培育、發展的必然結果。究其原因,首先是家庭教育的缺失。現在上小學的孩子大部分是獨生子女,有些孩子可能還是獨生子女的獨生子女。因為孩子少,從孃胎裡一直寵到上學。農村人對現在的孩子有這樣一句不是俗語的俗語:“含在嘴裡怕嚥下,掌在手裡怕摔著,放在家裡怕嚇著”。在這種嬌寵、放縱、任性的環境中成長的孩子可以說已基本具有了特權心態。其次是學校教育的責任。不知從什麼時間開始老師學會了讓學生管學生的教育方式,開學之初首先要評選出班長,條件不為乎學習好、個頭高、膽子大。任務就是代老師行使職權,顯而易見授予了“特權”。我曾也接過幾年上學的孫子女,看到帶隊走出校門的班長的確非同一般,哪個學生有違規行為,班長可以任意處罰,或站、或打手、或批評。整隊時同學們要求整整齊齊,班長則隨便手足舞蹈,跑前跑後,實在有違領隊之風範!在校門外家長學生雲集之地班長可以為所欲為,在班級內部就可想而知了。

筆者並沒有反對班長之意,學校的體制、班級的體制應有還是要有的。但班長在約束同學的時候也不能忘記約束自己,另外對班長要有限制的授權才能作為老師的小幫手。無節制的授權只能滋生小特權行為,於已、於學校、於老師都是不利的。

小特權不可小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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