贏利模式之品牌盈利

致力於提高附加值,越做越貴。

比如:LV

產品,只是品牌的原材料。

一個做廚具工廠的老闆,認為自己做品牌有優勢,理由是朋友帶回來的德國廚具,其實就是他生產的,德國售價,是他出廠價的10倍。朋友還很得意,他憤憤不平,於是找了一堆人開店、打廣告、招員工,做VI,以為這就是做品牌。

但是,做產品的人,是研究貨的思維。而做品牌的人,是研究人的思維,何來優勢之有?兩種邏輯好吧?不僅沒有優勢,只有劣勢。

做產品是實,做品牌是虛,要做虛實結合的事。

品牌,不屬於公司,屬於消費者。品牌就是找到魂,這個魂是讓你願意多花錢的理由。

給你一個貴的理由,產品好,絕不是賣得貴的理由,在客戶心目中,好是理所當然的。

LV的成本150元,售價1.5萬

紅牛,賣“提神、抗疲勞”

王老吉,賣“降火”

六個核桃,賣“補腦”

要搶佔客戶的心智空間。

1、功能訴求:

王老吉、六個核桃

2、情感訴求:

腦白金、哈根達斯(表達愛的道具,女朋友面前,你不可能為了口感同樣好而給她買八喜)

3、精神訴求:

lv、Nike,販賣運動精神、文化。

更多贏利模式會持續發出,如需定製模式,請留言你的大致情況細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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