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课也会中招?检察官揭秘3大“迷魂阵”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张凤珊 江江)受疫情影响,全国师生纷纷开启“云课堂”模式,而一些不法分子顺着网线也开始行骗了。优质教育资源承载着广大考生和家长的殷切希望,不法分子却借机大肆敛财。面对此类招生培训诈骗“迷魂阵”,检察机关出手了!

经广州检察机关办案分析,发现此类案件存在三大特点:

1 以正规公司为幌子,翻新花样“步步设套”

犯罪分子改变以往张贴牛皮癣小广告、派发宣传单等老套路,成立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经营证件的“网上教育咨询”“考试服务”公司,租用高档写字楼办公,营造出合法合规、内部有资源、实力强的假象,对外招生宣传时极具迷惑性,骗取被害人钱财后并不提供实际帮助。为进一步降低被害人警惕,犯罪分子通常会与被害人签订保证协议,作出若委托事项无法达成或培训效果不理想,可全额退款的虚假承诺。

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郑某军诈骗案,其先后成立“广州市番禺区某教育服务有限公司”“某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在南沙区繁华地段租赁2间办公室,招聘13名工作人员办公,营造出实力雄厚的假象,虚构学校入职指标,诈骗被害人27.5万元手续费。

2 以虚假身份为诱饵,诈骗手段“层出不穷”

犯罪分子借助互联网的隐蔽性,假冒各种身份,伪造虚假联系方式,得手后便隐匿踪迹,致使被害人无法挽回损失。有的犯罪分子假冒老师,混入班级微信群、QQ群骗取学费、书本费、培训费;有的假冒考生,制作虚假成绩截图骗取被害人信任,售卖各类虚假真题和答案;有的假冒高官、高校教职工、招生办人员,通过中介在业主群、朋友圈发布名校“内部”招生信息,以疏通关系为幌子诱骗钱财,导致家长集体受骗,涉案金额少则数万元,多则几十万元,使受害人面临财产损失和子女延误入学的双重困境。

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陈某玲诈骗案中,其谎称自己是广州大学前校长、现任一级教研员,能够帮学生入读广州大学,骗取6名被害人合计85万元人民币。

3 以自身职务为便利,借机敛财“防不胜防”

招生培训诈骗中亦有个别在职教职工参与,利用职务便利敛财让受骗学生、家长措手不及。有的犯罪分子凭借招生办工作人员的身份,虚假承诺可以帮忙办理入学、转专业骗取钱财。

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广森诈骗案中,其利用广州市从化区南某英文学校招生办职员的身份,骗取学生家长报名费25000元。

有的犯罪分子篡改学校、教育机构的缴费通知,骗取学费、培训费,被害人出于信任,未加核实便通过微信、支付宝等转账至犯罪分子个人账户。此类以学费、培训费为幌子的诈骗大多单笔诈骗金额较少,但受害者众多,累计涉案金额大。

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甘某锋诈骗案中,其在广东某艺术职业学校担任班主任期间,更改学校催收学费短信,骗取72名学生学费共计730100元。

察官提醒

遇上此类诈骗犯罪,谨记“四不原则”:

◉不汇款所有的诈骗,最终目的就是你的财产。不法分子通常以电话、微信、短信、邮件等非面对面联系方式诱导你上当,最后以汇款的方式骗取你的财产。所以,在没有完全确认对方身份时,请你坚持“不汇款”原则。

◉不轻信不法分子通常以冒充你熟人的身份通过通信工具与你联系,然后上演一个又一个的套路。其目的就是要你相信他的身份,以便骗取你的财物。所以,在无法核实与你联系的人的身份时,请你坚持“不轻信”原则。

◉不泄露不法分子为提高作案成功率,经过了解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后,再实施精准诈骗。因此,只要你的个人信息泄露越少,成为诈骗对象的机率就越低。防范各类诈骗犯罪,就从保护自身个人信息开始。请你坚持个人信息“不泄露”原则。

◉不链接不法分子获取个人信息最方便、最隐蔽、获取信息最多的方法就是通过网络,以钓鱼 WIFI、钓鱼链接等办法,让受害人自己加入免费 WIFI 或点击网络链接。因此,请勿加入陌生 WIFI,勿点击陌生链接,坚持“不链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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