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報件審查要點


1、要有縣級政府的請示,縣級自然資源部門的審查報告。

2、要有一書四方案。

3、土地地類、權屬、面積準確。

4、如佔林地、草地,需有林地、草地的審批手續。如佔耕地要佔補平衡。

5、如未批先建,要有有關部門的處罰書、罰金繳納收據、對責任人的處理以及檢討。

6、用地報批分兩種類型:城市分批次用地(圈內用地)、單獨選址用地(圈外用地)。

7、注意國有土地與集體土地的程序不同。

8、決定要告知行政相對人的權利。涉及土地等自然資源的行政行為,先進行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決定告知訴訟的權利。

9、其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壓覆礦藏調查、地質災害評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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