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檢察】2020年第一季度檢察業務數據出爐檢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檢察業務數據真實反映檢察工作的特點、規律、趨勢、影響,蘊含著司法公開、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民主和司法現代化的價值。每季度公開檢察業務數據可以回應人民關切、彰顯司法公正,有利於科學指導檢察工作,提升檢察工作透明度。為貫徹落實省院《關於進一步健全檢察業務數據常態化發佈機制的通知》的精神,2020年4月10日,四平市人民檢察院公佈了第一季度主要辦案數據。確立了每季度向社會發布檢察業務數據的常態化機制,促進司法公開、公正,提升檢察機關司法公信力。

2020年第一季度(以下簡稱本季度),四平市檢察機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的總體要求,大力弘揚“三種作風”和“三種精神”,努力推動“四大檢察”“十大業務”全面協調充分發展,為四平加快振興發展和治理現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為促進司法公開、公正,提高檢察機關司法公信力,現將第一季度主要業務數據公佈如下:

一、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2020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進入三年為期目標的實現之年,本季度,共批准和決定逮捕黑惡犯罪嫌疑人2件2人;受理審查起訴黑惡犯罪2件13人,提起公訴6件59人,一審生效裁判4件14人。

二、積極服務保障“三大攻堅戰”

(一)辦理破壞金融安全犯罪情況

堅決打擊金融詐騙、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配合金融監管機構推動高檢院“三號檢察建議”落地見效。本季度,共批准逮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類犯罪和金融詐騙類犯罪7件10人,同比上升25%,起訴34人,同比上升467%。提出涉及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檢察建議1件。

(二)辦理涉精準脫貧案件情況

積極落實高檢院與國務院扶貧辦會籤文件,加強與扶貧部門的信息對接,加大對貧困當事人的救助力度,實現四平地區檢察機關司法救助全覆蓋。本季度,對扶貧對象開展國家司法救助11人,發放救助金25萬元。

(三)辦理涉汙染防治案件情況

共批准逮捕破壞環境資源保護類犯罪4人,起訴13人。

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共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的案件22件,佔訴前程序總數的50%。審查後提起公益訴訟5件,佔提起公益訴訟案件的100%。

三、強化服務和保障民生

全市檢察機關提高政治站位,切實肩負起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職責使命。本季度,共批准逮捕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類犯罪嫌疑人44人,決定起訴52人,同比分別上升63%、21%。

對於製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藥劣藥等犯罪,批捕1人;對於強姦、拐賣、強制猥褻、強迫賣淫等侵害婦女人身權益犯罪,批捕2人,起訴11人;對於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批捕2人,起訴1人。

四、發揮檢察職能,嚴打涉疫違法犯罪

共受理各類涉疫案件28件。其中:刑事案件13件、公益訴訟案件6件、行政檢察監督案件9件。刑事案件提前介入7件7人;受理涉疫審查逮捕4件4人,批准逮捕2件2人;受理涉疫審查起訴案件9件12人,提起公訴5件8人,一審生效判決5件8人。開展公益訴訟和行政檢察涉疫防控監督下發檢察建議15份,全部得到回覆。

四大檢察”“十大業務”工作

一、刑事檢察業務

本季度,全市檢察機關進一步樹立“少捕慎訴”的理念,共受理審查逮捕案件397人,批准和決定逮捕各類犯罪嫌疑人264人,不批准和不予決定逮捕161人,不捕率為37.9%,同比上升25個百分點。在不批准和不予決定逮捕案件中,更加註重證據審查,因證據不足不捕120人,同比上升757.1%,佔不捕總人數的74.5%;無社會危險性不捕41人,同比下降28.1%,佔不捕總人數的25.5%。

共受理審查起訴案件826人;審結626人,審結率為75.8%。其中,提起公訴554人,不起訴72人,不起訴率為11.5%,同比上升0.9個百分點;在不起訴案件中,因證據不足不起訴10人,同比上升42.9%,佔不訴總人數的13.9%;情節輕微不起訴62人,同比上升21.6%,佔不訴總人數的86.1%。一審生效判決455人,同比下降37.8%。

普通犯罪①檢察業務:共批准逮捕170人,同比下降52.3%,不批准逮捕67人,同比上升8.1%;提起公訴359人,同比上升13.6%,不起訴38人,同比上升52%,不訴率為9.6%。

重大犯罪②檢察業務:共批准逮捕43人,同比上升16.2%,不批准逮捕6人,同比下降40%;提起公訴133人,同比上升2.3%,不起訴25人,同比下降16.7%,不起訴率為15.8%。

職務犯罪③檢察業務:共決定逮捕7人,同比下降22.2%;提起公訴10人,同比下降16.7%,不起訴4人,同比上升300%,不起訴率為28.6%。

經濟犯罪④檢察業務:共批准逮捕44人,同比上升63%。不批准逮捕88人,同比上升2833.3%;提起公訴52人,同比上升20.9%,不起訴5人,同比上升66.7%,不起訴率為8.8%。

未成年人犯罪檢察業務:共批准逮捕4人,同比下降87.5%,不批准逮捕3人,同比下降50%;提起公訴15人,不起訴2人,不起訴率為11.8%。

刑事執行檢察業務:對羈押必要性提出建議13人,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書面提出糾正22人,同比上升83.3%;對監外執行活動履職不當書面提出糾正2人;提出檢察建議2件,採納1件。

檢察機關直接對司法人員涉嫌職務犯罪立案偵查1人。

刑事申訴檢察業務:共受理民事申訴案件18件、非民事申訴案件3件;受理涉法涉訴信訪26件、其他信訪案件1件。

全市檢察機關提起國家司法救助22件,發放救助金額47萬元。

二、民事檢察業務

本季度,全市檢察機關對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提出再審檢察建議2件,同比上升100%,佔審結數的9.5%,同比增加5.1個百分點。對民事審判活動監督,提出檢察建議3件,法院採納檢察建議1件,佔同期提出數的33.3%。對民事執行活動監督,提出檢察建議10件,法院採納檢察建議7件,佔同期提出數的70%。

三、行政檢察業務

本季度,全市檢察機關共受理對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監督案件7件,同比上升133.3%,審結2件,其中不支持監督申請2件;對行政機關不當履行職責提出檢察建議22件,行政機關採納20件;受理對行政執行活動監督,法院採納檢察建議2件。

四、公益訴訟檢察業務

本季度,全市檢察機關公益訴訟立案43件,採取訴前程序44件,其中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22件,佔50%;食品藥品安全領域9件,佔20.5%;國有財產保護領域6件,佔13.6%;其他7件,佔15.9%;提起公益訴訟5件;辦理基層院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示審批案件4件。

五、全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認真貫徹“兩高三部”發佈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切實履行檢察官刑事訴訟主導責任,全面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工作。本季度,共適用認罪認罰案件審結347件465人,適用率74.3%;辯護人及值班律師參與454人,參與率97.6%;起訴397人,不訴68人,提出量刑建議329人,法院採納269人,量刑採納率81.8%。

六、入額院領導辦案情況

全市檢察機關入額院領導帶頭辦案,有效強化對司法辦案工作的親歷、指導和監督。本季度,全市檢察機關入額院領導直接辦理各類案件167件,其中,兩級院檢察長直接辦理案件14件,副檢察長、檢委會專職委員及其他入額院領導直接辦理案件153件。

七、案件信息公開情況

案件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強化推進,本季度,案件程序性信息公開1161條,同比上升31%;重要案件信息發佈92條,同比上升300%;法律文書公開596份,受理網上辯護與代理預約 20件。

四平市人民檢察院將繼續貫徹落實省院的工作部署,建立檢察業務數據公開常態化機制,一季度一總結一發布,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確保司法活動公開、透明、公平、公正。

註釋:

①本部分內容中的普通犯罪,是指公安機關移送的刑法分則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五章侵犯財產罪,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第七章危害國防利益罪,第十章軍人違反職責罪所涉罪名(除去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和毒品類犯罪)。

②本部分內容中的重大犯罪,是指公安機關移送的刑法分則第一章危害國家安全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所涉罪名,第六章第七節有關毒品犯罪所涉罪名及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

③本部分內容中的職務犯罪,是指經檢察機關、監察機關偵查、調查的有關犯罪。同比數據,如未作出限定,則指與去年同期辦理的刑法分則第八章貪汙賄賂罪、第九章瀆職罪數量的比較。

④本部分內容中的經濟犯罪,是指公安機關移送的刑法分則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所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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