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時報】李雲峰:積極穩妥推進中央企業交叉持股



交叉持股即相互持股,是指企業相互之間進行投資、互持股份,最終形成一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股權結構。公司間相互持有對方股份之後,實際上就形成了命運共同體的特殊聯盟關係。國有企業改革進入新階段,推進國有企業的交叉持股,作為國有企業合併重組方式的重要補充,具有較強的實踐意義。
  交叉持股方式的理論意義。交叉持股對企業的有利作用主要體現在:一是穩定公司的股權結構,防止企業被惡意收購;二是分散各種風險,尤其是兩個公司採用換股的方式各自進行多元化經營,以減少單一經營風險;三是加強公司間合作,在相互持股企業的資金、技術、人事、銷售、創新等方面形成協同優勢;四是在市場不健全時,降低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的交易成本。
  交叉持股方式的實踐價值。實施交叉持股相較於合併重組的好處突出體現在:首先,交叉持股操作簡單且不存在後續整合問題。交叉持股後相關企業仍然保持經營的獨立性,操作靈活、成本低,對市場結構、競爭格局以及行業監管的衝擊不大。其次,容易突破所有制的天然障礙。促進不同領域、不同層級、不同所有制資本的融合發展,特別是可以推動央企與地方國企之間、國有企業與其他所有制企業之間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實現國有資本整體性、戰略性的優化配置,助力產業資本的規模經濟和產業鏈整合。再次,形成戰略聯盟,產生學習效應。通過資本的融合,實現國內國際市場的協調,解決經濟資源分散、無序競爭和惡性競爭問題。通過管理、技術、市場、資金等方面密切合作,取長補短、相互學習,產生協同效應。最後,切實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引入外部董事進入企業董事會,激發企業經營發展的源頭活水,又能制約企業“一股獨大”現象並糾正企業內部人控制傾向。這將有助於國有企業規範董事會建設,提升國有企業公司治理能力和水平。


  推進中央企業交叉持股的建議。一是推進重點行業及領域的中央企業交叉持股。對於產業週期性強、產能過剩問題突出、上下游產業鏈耦合緊密的產業,打通產業鏈,實現業務互補和風險對沖。二是推進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交叉持股。充分發揮中央企業資本、技術、管理等方面優勢,積極利用地方國有企業資源、市場、成本等方面優勢,促進優勢互補,實現國有資本在更大範圍的優化配置。三是推進中央企業和民營企業交叉持股。打破企業所有制界限,讓兩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為國有資本帶來市場機制和經營活力的同時,也為非公經濟提供強大的體制優勢和廣闊的發展空間。四是推進科研類企業與實體類企業的交叉持股。打通產學研用產業鏈條,一方面鼓勵創新、信息類企業主動貼近市場、瞭解需求、為客戶提供精準的技術供給,另一方面促進技術應用型、實體類企業關注創新、支持創新、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和技術水平,發揮技術創新在企業轉型升級中的作用和貢獻。
  (作者系中國大唐技術經濟研究院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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