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池肉林、炮烙之刑、牝鸡司晨!细数史上第一暴君商纣的七宗罪

神话故事《封神演义》中,昏庸无道的纣王作为大反派给不少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纣王,原名帝辛,是商王帝乙的儿子。商代最高统治者称“帝”,往往以出生之日的天干命名——帝辛的父亲是“乙”日出生的,所以叫帝乙,那么帝辛是由于在“辛”日出生,所以叫帝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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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辛是父亲庶出的小儿子,但是由于父亲的王后没有儿子,而自己同母哥哥出生时母亲还是妾,而自己出生时父亲的王后去世了,帝辛的母亲就成了王后,自己就是嫡出——优于哥哥微子启。按照“立嫡”规则,所以被立为太子。

在历史上,商纣究竟犯过哪些罪行呢?小编且一一道来。

一:纵乐酗酒

根据相关史籍记载,纣王非常喜欢喝酒,酗酒纵乐那是时常的事。为了让自己随时有肉吃,有酒喝,相传纣王在宫殿里造了一处“酒池肉林”,嗜酒的他将酒水装满水池,酒瘾上来了就顺手舀一碗来喝;将各种野兽飞鸟的肉悬挂起来当做肉林,让男女赤身裸体,在其间追逐嬉闹,饮酒循环,不分昼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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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苛捐杂税

为了修建豪华“娱乐场所”——鹿台,纣王下令狂征暴敛,掠夺民财,从百姓那里搜集了许多的珍奇宝物,同时强征青壮年,花了7年建设“其大三里,高千尺”的鹿台,用于存放金银财宝。如今3000多年过去了,这浩大的“皇家工程”经过翻修和复原,仍是当地的著名景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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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牝鸡司晨

牝鸡司晨这个成语现在已经比较少见,它原意指的是母鸡报晓,旧时比喻妇女窃权乱政。纣王和妲己的故事可谓老少皆知,加上一代代文学家、艺术家的“艺术化”创作,妲己更被“妖魔化”成了狐狸精。在各路文学影视作品中,妲己的罪行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迷惑下令搜刮天下奇珍异宝,珍禽奇兽,给老百姓造成了巨大的负担。二是有一个冬天,妲己看见一个农民赤着脚走在冰面上,感觉很不可思议,便下令将这名农民抓回来,砍下他的双脚研究他到底为什么不怕冻。三是有一次妲己在街上看到一个大腹便便的孕妇,突发奇想,她想知道孕妇肚子里的孩子长得什么样,便让人剖开孕妇肚皮,枉送了母子两条性命。四是发明了炮烙之刑,并用此刑杀死三朝元老太师梅伯;五是怂恿纣王杀死忠臣比干,剖腹挖心,以印证传说中的“圣人之心有七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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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滥杀忠臣

各种史料和文学作品中,纣王是出了名的喜欢滥杀无辜,上大夫梅伯,就是因为替同僚说好话,被缚于滚烫的铜柱之上,受“炮烙之刑”,最终筋骨成灰;三世老臣杜元铣官至司天监太师,也因说了妲己坏话,被处以枭首之刑;纣王、妲己害死了姜王后后,要斩草除根,将姜桓楚、姬昌、鄂崇禹、崇侯虎等四大诸侯诱骗到朝歌,诬陷姜桓楚谋反,用巨钉钉住其手足,乱刀碎剁,醢尸而亡;杨任本是殷商的大夫,进谏关于鹿台的事,被挖去眼睛致死,遭到弃尸。还有上文说到的比干,更是死得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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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割炙肾命

有传说记载,纣王为了滋补身体,听信妲己的建议:选取童男,割掉其肾命,以作羹汤滋补身体。姜子牙就曾公道直言:割炙肾命,以作羹汤,绝万姓之嗣脉,残忍惨毒,此乃今古之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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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疏于祭祀

商周时期崇尚鬼神与祖先祭祀,因此大多数历史文献将“祭祀”作为商纣王的一大罪状,应该具有较大的真实性与可信度。20世纪安阳殷墟出土大量的甲骨文,上面记载很多关于日常祭祀、国家活动的卜辞,因此疏于祭祀成为商纣王被后人口诛笔伐的又一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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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亵渎神明

“凤鸾宝帐景非常,尽是泥金巧样妆。 曲曲远山飞翠色;翩翩舞袖映霞裳。梨花带雨争娇艳;芍药笼烟骋媚妆。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

纣王在3月15日之时到女娲宫进香,因为垂涎女娲娘娘的容貌,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对女娲娘娘题写了一首大逆不道的诗,并且还亵渎于女娲娘娘。《封神演义》中的故事,正是从女娲娘娘震怒,使用奇宝招妖幡,招来了轩辕坟三妖魅惑纣王而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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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对于商纣的口诛笔伐从来没有停止过,往往将其的过错夸大描述,又忽视了他的功绩。如今已经有许多人开始为纣王“平反正名”,而真正的纣王到底是怎么样的,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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