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檢•案件】扶貧正當時 “兩長”審案急


【鹽檢•案件】扶貧正當時    “兩長”審案急

正當我縣脫貧攻堅如火如荼、即將迎來省級第三方檢查評估暨春節臨近之際,2020年1月22日,鹽津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廖兵與縣人民法院院長鄧自祿聯袂出庭公審一起侵犯貧困戶利益的案件,依法懲治犯罪,保護群眾利益,弘揚公平正義的法治精神,助力脫貧攻堅。


【鹽檢•案件】扶貧正當時    “兩長”審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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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檢•案件】扶貧正當時    “兩長”審案急

犯罪嫌疑人黃某某涉嫌盜竊貧困戶扶貧資金一案是本院掛鉤扶貧檢察官在脫貧攻堅動態管理收入核算過程中發現,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經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19年11月14日將其逮捕,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縣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廖兵檢察長親自辦理本案,及時審閱案件證據材料、提訊犯罪嫌疑人,作出提起公訴的決定。2020年1月22日,廖兵檢察長以國家公訴人身份依法出庭支持公訴,縣法院院長鄧自祿親任審判長,共同審理本案。

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黃作先在擔任鹽津縣廟壩鎮茨竹村委會原副主任兼文書期間,負責管理發放該村社會保障卡,2019年6月,黃在辦理辭職交接過程中,發現農戶龍某某的社會保障卡未發放,便2次分別將農戶社會保障卡中13000元盜走。

庭審中,廖兵檢察長對黃作先進行法制教育後,黃作先深刻認識到自己所犯罪行的危害性,願意認罪認罰,主動悔罪並退還全部贓款,獲得被害人諒解。鹽津縣檢察院依法對黃作先實行認罪認罰從寬,提出對黃作先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的量刑建議。法庭採納了公訴人的量刑建議,當庭作出判決。

多年來,鹽津縣檢察院、法院高度重視損害群眾利益犯罪案件的辦理,立足職能職責發揮,找準服務和保障縣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著力點,積極投入“三大攻堅戰”。2019年以來,我縣司法機關嚴厲打擊盜竊、詐騙扶資金,毆打扶貧幹部等扶貧領域刑事犯罪案件3件4人,為鹽津縣脫貧攻堅順利推進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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