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海縣2019年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意見》要求和我縣實際,特制定我縣2019年縣城(牛山街道,以下簡稱“縣城”)公辦初中招生辦法。經縣政府批准,現予以公佈。
一、施教區劃分
以招生學校為中心,依據學校招生規模,以道路、河流、橋樑等自然物為界線,就近劃分施教區。具體見《東海縣2019年縣城(牛山街道)公辦初中施教區示意圖》(圖附後)。
1.縣實驗中學
(1)海陵路以南,幸福路以東。
(2)本校與第一實驗中學的“雙學區”,即牛山路以東,迎賓大道以西,富華路以南,海陵路以北區域。
2.縣第一實驗中學
(1)海陵路以北,牛山路以東,其中牛山北路以東,迎賓大道以西,富華路以南,海陵路以北,為本校和縣實驗中學的“雙學區”。
(2)牛山路以西,富華路以北(晶城小學施教區除外,即復興路以西,晶都大道以北;復興路以東,振興路以西,府苑路以北區域除外,以下簡稱“晶城小學施教區”),其中,富華路以北,晶都大道以南,幸福路以西區域為本校與培仁學校的“雙學區”。
3.縣初級中學
(1)富華路以南,幸福路以西。
(2)海陵路以北,富華路以南,幸福路以東,牛山路以西。
4.培仁學校
(1)晶城小學施教區,即復興路以西,晶都大道以北;復興路以東,振興路以西,府苑路以北區域。
(2)本校與第一實驗中學的“雙學區”,即富華路以北,晶都大道以南,幸福路以西區域。
(3)有縣城公辦小學學籍而無縣城戶籍和房產(不動產權)證的小學畢業生。
(4)在縣城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二、招生對象
2019年小學應屆畢業生。
三、招生條件
1.縣實驗中學、縣第一實驗中學、縣初級中學招生條件
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在相關學校施教區內有戶籍(必須為同戶口簿)或房產,且戶口遷入時間和房產證(或不動產權)簽發時間均為2019年6月30日前。如是不動產權證,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必須擁有50%以上份額。
2.培仁學校招生條件(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晶城小學施教區的學生和“雙學區”的學生,招生條件與上述第1條相同。
(2)在縣城公辦小學就讀,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但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均為非縣城戶口且在縣城無產權房的學生。
(3)在縣城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及其法定監護人在縣城有2019年6月30日前公安部門簽發的正式有效的居住證明、住房部門備案的合法租房契約、人社部門備案的用工合同以及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憑證(或有實體店面且正在營業的營業執照、承包合同及相應的近期稅票等)。
四、招生程序
1.學校登記報名:7月6-8日
2.學校審核:7月9-11日
3.教育局審核:7月12、15、16日
4.公示初審結果:7月17日
5.發放錄取通知書:7月18日
五、招生紀律
1.縣教育局與縣城公辦初中學校校長簽訂招生責任書。各校要嚴格執行上述招生辦法,嚴格按要求招收符合條件的學生,嚴禁跨範圍招生,嚴禁接受借讀生。
2.教育局成立由督導室、基教科、人事科等相關人員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組,嚴格督查各校招生紀律執行情況,調查、問責、處理違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的學校或相關責任人,確保招生過程規範有序。
3.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對招生過程全程監督,確保招生公開公正。
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電話:87800751
教育局監督電話:87800786
附件:東海縣2019年縣城(牛山街道)公辦初中施教區示意圖。
東海縣教育局
2019年6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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