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女子“盗”刷他人微信2000多元!被捕

临沂2020 2020-04-10 22:51:54

琅琊临沂 今天

临沂一女子“盗”刷一男子微信钱包2000余现金被捕……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这首儿歌想必大家都会唱,

歌词说的就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可是如果捡到他人物品,

心生贪念,动起歪脑筋,

一念之差,

就能让这种美德变成“缺德”!

临沂一女子“盗”刷他人微信2000多元!被捕


4月8日,兰陵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经缜密侦查、快速出击,速破一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女,42岁,兰陵县兰陵镇人),涉案金额2000余元。

临沂一女子“盗”刷他人微信2000多元!被捕

4月5日9时许,兰陵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付先生的报警,称自己的手机于两天前丢失,因考虑到自己的手机款式较老、价格低,就没有及时进行报警,结果今天上午补办手机卡后,竟然收到了七条消费提示信息,累计消费了2412.5元,这才让付先生慌了神。

临沂一女子“盗”刷他人微信2000多元!被捕

城关派出所民警经过认真调查、细致研判,一中年女性进入了警方的视线,于4月8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

临沂一女子“盗”刷他人微信2000多元!被捕

经查,4月4日早晨,在外做保洁工作的婆婆说捡回一部蓝色vivo牌智能手机,李某拿过手机翻看,发现“微信钱包”内有不少钱,并且未设置锁屏密码和支付密码,这让李某顿时动了歪心思,准备到商场进行盗刷“微信钱包”,因不确定是否能够进行消费支付,李某就近来到了某商场,先选购了一身女士衣服,试探性地盗刷了一笔,竟然支付成功了。于是,李某再次回到商场,开始了“疯狂购物”,先后选购了女士鞋子、女士衣服、男士衣服、电饭煲、电热水壶、高压锅等生活物品,分七次用手机微信支付码盗刷达2412.5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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