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研究生66萬買奔馳,還沒開出4S店就漏油,被迫“不要臉”式維權

近日,西安劉女士稱在“利之星”買了輛奔馳車,然而提車5分鐘還未出店,發動機竟出現漏油。店方稱走“三包”,換髮動機。此事引發熱議。4S店表示事情已解決,可劉女士卻稱沒有得到奔馳方回應,此事並未解決。

女研究生66萬買奔馳,還沒開出4S店就漏油,被迫“不要臉”式維權

按照一般的工作流程,廠家接到購車指標進行配車時一定會進行出廠檢查,漏油嚴重的汽車是不會故意派給4S店進行銷售的;就算廠家失誤把漏油的車送達4S店了,4S店也會進行一次入庫檢查,如果發現問題4S店可以向廠家反饋,要求換車;就算入庫檢查沒看出來,新車銷售之前4S店也要進行售前檢查,並且要有書面證明呈遞(PDI)。所以,一輛車在交到消費者手上之前,4S店至少有兩次避免機會。發生新車嚴重漏油的情況,很明顯是4S店的工作沒有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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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據三包法規定:從購車發票開票日起,60天或者行駛里程在三千公里之內,對於同一配件發生維修超過五次的,可以向4s店推出換車申請。發動機變速箱等核心部件維修兩次仍不可正常使用的,可以提出退車。

女研究生66萬買奔馳,還沒開出4S店就漏油,被迫“不要臉”式維權

小編覺得,這件事對車企和消費者來說,都是一個警鐘。為一點小利讓消費者為自己的錯誤埋單,挑戰消費者底線,最終說不定還是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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