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學 考 試?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簡稱自學考試、自考,它有大自考(社會型考生)和小自考(應用型考生)兩種類別。1981年經國務院批准創立,是對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考生主要有兩種學習方式,一是在高等院校舉辦的助學點學習或進入本校進行全日制學習(學生採用這種學習方式稱為應用型考生),二是在社會舉辦的助學單位學習或自學(用這種學習方式的學生稱為社會型考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社會型考生佔75%,應用型考生佔25%。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個人自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貫徹憲法鼓勵自學成才的有關規定,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自考學習形式

與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對象、考試時間及學制不同,自考是“寬進嚴出”。考生參加國家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單科考試,一門門的考,所有科目合格後,方可申請畢業(申請本科畢業的學生還需提供國家承認的專科畢業證)。自考是一種過程,一種經歷,只有親身體驗過,尤其是隻有其中一少部分善於自主學習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終勝出者(畢業)。


學生在經過系統的學習後,通過畢業論文答辯、學位英語考核達到規定成績,符合學位申請條件的,可申請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並可繼續攻讀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


我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教育質量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認可,全世界有40多個國家和地區承認我國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文憑,美國、日本、新西蘭、新加坡、法國、印度、比利時、俄羅斯、馬來西亞、菲律賓、西班牙、德國、烏克蘭、南非、荷蘭、波蘭、丹麥、香港、愛爾蘭和瑞典、瑞士、韓國和澳門等國家和地區及其他幾乎所有英聯邦國家的大學都承認我國的自考學歷,對自考學歷與普通高校的學歷同等對待。


自學考試製度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最能體現終身教育理念和學習型社會特點的開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國家考試為主導,以個人自主學習為基礎,是富有中國特色的“沒有圍牆的大學”,是自學成才的搖籃。


自學考試學習方式靈活、工學矛盾小、費用低,實行“寬進嚴出”,“教考分離(即:辦學不辦考、辦考不辦學、命題與輔導分離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參加自學考試。自學考試採用學分累計的方式逐步完成學業,學習者完成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並取得合格成績,完成畢業論文或其他教學時間任務,思想品德鑑定合格者准予畢業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學歷。符合學位條件的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學校依照有關規定,授予學士學位。


參加自學考試的群體十分廣泛,涵蓋了工人、農民、管理人員、少數民族、解放軍、武警官兵、公安人員、殘障人士和監獄服刑人員等。自學考試為人民群眾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機會和制度保障,深受社會各界歡迎。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作為鼓勵自學成才的學力檢驗制度是成功的,我們應給予充分的肯定。建立這項制度不是權宜之計,要長期堅持下去。 正如國務院李嵐清前副總理所指出的:“實踐證明,自學考試製度是發展中國家辦大教育的有效形式,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教育制度的一項創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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