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鎮江丹徒新城某小區
一名醉漢在家中放火
大火燒光了他的家
還威脅到整棟居民樓的安全
![跟老婆怄气,男子酒后一把火烧了妻子衣服,结果……](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幸運的是
轄區公安、消防部門及時趕到
未造成人員傷亡
警方介紹
該男子因涉嫌放火罪
目前被丹徒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
放火燒自己家?
這是什麼操作??
事發前幾日,謝某與妻子吵架後,妻子離家出走。謝某打電話給妻子,對方也一直拒接。於是,謝某獨自飲了酒,藉著酒勁,把妻子的幾件羽絨服揉成一團,然後掏出了打火機……在遇到火源的一瞬,羽絨服“轟”的燒了起來!謝某試圖用手邊的衣服蓋著滅火,沒想到火燒得更旺!
“沒等謝某反應過來,整個房間都燒了起來,屋裡到處是嗆人的黑煙。”民警說,好在藉著衛生間窗戶透出的亮光,謝某扶著牆摸索到衛生間,立即將窗戶打開,並朝外狂喊:“著火了,趕快報警!”五分鐘後,謝某被火速趕到的消防隊員成功救出。但是,屋內的絕大部分東西,都已經付之一炬,損失慘重。
警方表示,謝某的行為不但使自己家中物品被毀,還嚴重威脅到整棟樓數十戶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其行為已涉嫌構成放火罪。
生氣歸生氣
撒個酒瘋把家燒掉
令人更很難相信的是
這樣的人竟然還有同款!
2019年7月6號早上的7點多鐘,鎮江市領城國際小區9樓房屋的男主人因女友凌晨未回家,打電話發微信都不回,便想做些事情來讓他女朋友重視一下,於是他用打火機點燃自己的衣服,然後把衣服扔進自己床頭的一個衣櫃裡,並用視頻錄下來這個過程,發給他的女朋友。 女友到家後,兩人並沒有立即滅火,反而是大大出手,消防人員到達後也拒不開門。在火勢蔓延了半個多小時後,在物業的幫助下,消防員才得以進入房間進行滅火。此時,房間裡的傢俱、電器等已被嚴重燒燬。隨後,男子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8年10月11日晚,重慶大足區某商圈外一輛銀灰色的麵包車燃起大火,旁邊站著一名白衣男子,既不允許周圍的人靠近,也不允許商圈的保安前去滅火,嘴裡嘟囔著:“我燒自家的車,不關你們的事。”
事發當天,44歲的白衣男子李某與妻子熊某和朋友聚餐,喝了點酒,遂讓妻子開車回家。回到家後,小區內停車位已滿,妻子提議將車停到小區後門街上。李某不同意,先行下車。妻子熊某認為其在發酒瘋,並沒有理會。李某氣得火冒三丈,對著妻子吼到:“你開不開走!你信不信我把車燒了。”越想越來氣,李某就放火把自家車燒了。隨後,派出所民警來到現場將李某控制。10月15日警方通報,李某涉嫌放火罪已被刑拘。
阿消提醒:
不管放火燒的是自己的東西
還是他人的東西
漠視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進行縱火是一種嚴重的
犯!罪!行!為!
法律小講堂
縱火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決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破壞工廠、礦場、油田、港口、河流、水源、倉庫、住宅、森林、農場、穀場、牧場、重要管道、公共建築物或者其他公私財產,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決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那麼,不是故意放火
是否就可以免除法律的懲處呢?
很遺憾,同樣不行!
根據現行的《消防法》規定
過失引發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
將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當然,過失引發火災也可能構成失火罪
那麼,縱火罪和失火罪有什麼區別呢?
所以
玩火放火害人害己
是無法真正解決問題的
無聊、憤怒都不是你放火的理由!
生活中遇到各種困難或壓力
請以合理的方式去解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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