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漲薪”!3大“補貼”,1200萬教師不該享受嗎?

圖/來自於網絡

【教書匠的感思】

2019年“漲薪”!3大“補貼”,1200萬教師不該享受嗎?

當下,作為一名教師,最為悲催的是人前人後,隻字不敢提自己的職業啊!只要說起教師,不是白眼相對,就是橫加指責,不乏憤怒聲討,乃至於一片譏諷謾罵聲。如今,教師如此不招人待見,固然與個別教師師德淪喪有關,但更主要的就是教師地位和待遇江河日下,甚至跌入了萬丈深淵。教師的尊嚴在哪裡?一旦教師失去了應有的尊重,教育還有希望嗎?孩子還有未來嗎?

2019年“漲薪”!3大“補貼”,1200萬教師不該享受嗎?

時下,教師成了名副其實的弱勢群體,人們總是拿教師與農民、工人、個體戶以及下崗失業人員相比照。由此得出的結論:“教師的工資收入已經屬於高收入群體了”。“隔行如隔山”,當教師的只能打碎門牙咽肚裡啊!“教師工資不低於公務員”,這是法律的規定,教師每天起早貪黑,所付出的艱辛勞動與其收入很難成正比的。教師不但履行教書育人的職責,還要承擔“保姆”角色,負責孩子的安全,更有甚者教師還要擔任扶貧支助,環保宣傳,維護穩定的多重角色。這樣的工作強度,誰又能比較呢?

2019年“漲薪”!3大“補貼”,1200萬教師不該享受嗎?

“工作幹了一大堆,待遇收入杯水車薪”,你讓教師如何理解?“教師工資不低於公務員”,25年過去了,為何差距越來越大?這3大“補貼”,難道1200萬中小學教師不應該享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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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之一:公車補助

《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規定,“車補”標準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目前發放車補的範圍主要是行政及參公單位在編人員,教師屬於事業編制,不能享受車補。

公車補助,簡而言之就是“車補”,主要指的是用公車作為公務活動改為貨幣補助的一種補貼。2015年,在國家機關及直屬單位開始實施“公車改革”,並且明確提出“車補”的對象為國家公職人員。2018年年初,27條“教育新政”出臺,明令教師已經納入國家公職人員的範疇。時至今日,教師工資收入中並沒有包含“車補”。難道教師真的不需要進行“公務活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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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車改革之前,我們地區每所學校都有一臺“公車”,原來主要用於校長“公務活動”。教師集體外出學習、培訓、活動,甚至學生開展活動,學校都會派出公車,方便師生,保證安全,節省成本。可是,公車改革後,“校車”全部收回了,教師各種各樣的活動只好自行安排。至於說教師家訪,外出,抑或從事必要的上級有關部門安排的公務,完全自己承擔交通費用。由此不難看出,教師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公職人員”,交通補貼應該有,但一直沒有兌現,一味用“沒錢”兩個字搪塞,只能是寒了廣大教師的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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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之二:通訊補助

《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移動通訊費用補貼管理辦法》規定,對機關工作人員按職級和工作需要發放公務移動通訊費用補貼。具體標準為:部級每人每月300元;司(局)級每人每月240元;處級每人每月180元;科級每人每月130元;科級以下每人每月80元;高級技師、技師每人每月130元,其他工勤人員每人每月80元。

如果談起“通訊補助”,這是作為一名教師最應享受的補貼。眾所周知,教育涉及千家萬戶,教師每天直接與孩子和家長接觸,並且夜以繼日,沒有固定的時間。我們學校在校長辦公室設了一部對外電話,名義上每個班主任都可以無償的使用,尤其是與家長聯繫,學校大力支持。可是,我們有24個教學班,意味著有24名班主任,孩子們在學校從早到晚,每天甚至於每時每刻都可能出現問題,隨時需要聯繫家長。就這樣一部對外電話,根本無法滿足教師的需求,何況放在校長室,老師哪好意思總去打擾校長辦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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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聊完部門,學校各個部門,為了學習、培訓、辦公方便,建立了許多“微信群”,並且要求教師下載安裝各種APP 。老師每天都需要刷流量,需要額外付出許多通訊費用。但是,教師工資收入中從來沒有列入“通訊補貼”。事實求是講,教師是最應該獲得這項補助的群體,儘管補貼不多,但“瓜子不飽,暖人心啊!”就目前而言,教師工資收入與公務員比照存在巨大差異,通訊補助是一大塊。其實,教師不是什麼都想爭,關鍵是教師確實需要,並且理應享受這樣的待遇。不知,你們有何高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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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之三:加班補助

新修訂的《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該給予相應的補休。不能補休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助。

“加班”對於每個有工作的人,可能都有類似的經歷,並且很多時候特別的無奈。據瞭解,目前各行各業都取消了“加班費“,大部分單位都是用“串休”作為補償。作為一名普通的教師,30餘年始終堅守教育教學一線,加班對於我們教師群體就是一個”常態”。尤其是做班主任的每天送走最後一個孩子,自己才能離校。有的時候,一旦孩子發生問題,你就不知何時才能下班。這樣的付出,每個教師每天都會發生。說老師八小時工作制,我參加工作30年了,就沒有一天是按時下班的。你相信嗎?

2019年“漲薪”!3大“補貼”,1200萬教師不該享受嗎?

依稀記得,以往加班加點工作,學校有過補償,有的時候領導帶著大家“吃一頓”,有的時候發些補助。近些年,談起加班,每個人都有說不出的痛,更有人“批評”教師,對教師冷嘲熱諷。“你的職業就應該奉獻,還要什麼加班費”。現如今,校園已經不在是一片淨土,教師常規教育教學之外,還要承擔各種各樣的責任和勞動。尤其是各種檢查數不勝數,這不上一週政府要求開展“垃圾分類”,我們學校有個“現場會”,大小領導,各級部門從早到晚,從週一到週末,一刻沒停歇。班主任組織學生大掃除,準備各種活動,其他教師忙著補各種材料,幾乎天天加班。正常的備課,批改,我們只能回家完成了。今年6月1日起,新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加班應當安排調休,如果不能調休便應該補償加班費。這樣的做法,教師能否加以借鑑呢?無疑對於教師而言,這是莫大的福音啊!我們廣大教師期待著,盼望著……

2019年“漲薪”!3大“補貼”,1200萬教師不該享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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