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2020年最新購房政策彙總!涉及限購、限售、貸款、稅費、落戶

泉州中心區首個“線上開盤”項目已於昨日(4月6日)啟動認籌,此次認籌全程通過認籌系統報名方式進行,認籌客戶的家庭信息、住房等信息情況由相關部門集中後臺審核辦理,

毋須再到線下辦理資料審核選房也將全程通過認籌系統線上運行。這是自去年底泉州“公證搖號”新規執行以來購房政策的又一次大調整。

各種樓市新政策頻出,不少購房者在後臺資詢目前泉州的購房政策具體是如何?小編特彙總當下泉州施行的各項購房相關政策,以供參考。

關鍵詞

Part.1 限購 & 限售政策

Part.2 公證搖號政策

Part.3 商業貸款 & 公積金貸款

Part.4 稅費 & 其他費用

Part.5 招生政策

Part.6 落戶政策

Part 1

限購&限售

1、限購政策

本市戶籍需落戶滿一年,不限購。

非泉州市戶籍家庭在豐澤區、鯉城區、清濛開發區、晉江市、石獅市、南安市官橋鎮/水頭鎮/石井鎮、洛江區萬安街道、臺商區、惠安縣黃塘鎮、泉港區,新購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的只允許購買1套。

非泉州戶籍家庭想在泉州限購區域購房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提供1年以上居住證、醫社保、個人所得稅等其中1項證明信息;

②境外認識、港澳人士提供工作、學習、居住滿一年證明;

③現役軍人提供駐地在泉州證明;

④高校畢業生提供已審核通過的《高校畢業生來泉就業創業安居保障申請表》;

⑤臺胞提供在泉居住證(無須滿一年);

⑥企業法定代表人提供營業執照和近一年的工商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報告。

備註:

▋此外,2019年9月,泉州發佈《關於印發鼓勵招工引才十條工作措施》中指出:對我市產業急需和來泉就業、創業人員,允許其持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的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創業人員提供在我市註冊的營業執照)在除了鯉城區、豐澤區之外的所有區域購買1套商品住房。

▋夫妻雙方一方為大泉州戶籍,另一方為非大泉州戶籍,按本地戶籍辦理,以家庭為單位,有一方滿足,這個家庭就可以購房,本地戶籍的那方必須為新產權人;

2、限售政策

限售:非泉州戶籍家庭在泉州和泉州戶籍家庭跨市本級、縣新購買的住宅有不同的限售時間規定:

①2017年4月17日起,新購買的商品住宅(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宅)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方可轉讓

②2017年11月9日起,非泉州戶籍家庭在我市和本市戶籍跨市本級、縣(市、區)新購買的商品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後方可轉讓

備註:簡單來說,就是外地人在泉州購房或者泉州市區人在南安、安溪等縣市買房的,都被限售了;而市區買市區、南安買南安的就不會被限售。

Part 2

公證搖號

泉州市中心市區(鯉城區、豐澤區、泉州開發區)新批准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需通過公證搖號的方式公開銷售。其他縣(市、區)和泉州臺商投資區新批准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參照執行。

1、符合購房條件的購房意向人,以家庭(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為一個家庭)為單位申請認籌,參與搖號。每個家庭在每一次認籌活動中只能申請1個認籌名額。

2、通過搖號購房成功的家庭,自選房確認之日起半年內不得再次參與其它新批准預售許可商品住房項目的搖號認籌申請。

3、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方可開展認籌,開放認籌的時間不得少於3天,對每個認籌家庭收取的認籌金不得高於20萬元。

4、認籌活動中,非本市戶籍家庭要提供購房意向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1年以上的居住證、社保、個稅或營業執照其中1項證明信息;本市戶籍家庭應提供購房意向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相關信息。

5、2019年5月開始,泉州中心市區公開搖號售賣商品房時,將提前安排10%的房源套數作為高層次人才房源,其餘90%房源按剛需60%,非剛需40%比例進行公證搖號公開銷售。

剛需購房家庭確定條件:

認籌人戶口在鯉城、豐澤、泉州開發區,且認籌人的購房家庭(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在鯉城、豐澤、泉州開發區名下無住房。(持有商辦類如soho等並不影響剛需認定)

高層次人才房源申請需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經認定為泉州市高層次人才(第一至第五層次人才)且在服務期內。

2.高層次人才家庭(以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為一個家庭,下同)在泉州市行政區域內(含縣、縣級市、區、管委會)無住房。

關於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規定

為落實科學人才觀,建立符合泉州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人才評價體系,根據《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辦法(試行)》(閩委人才〔2015〕5號)和《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人才“港灣計劃”的若干意見》(泉委發〔2017〕6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認定原則

高層次人才認定堅持公開、公平的原則,堅持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並重的原則,堅持業內認可、社會認可的原則。

二、認定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在我市創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產業發展導向企業的高層次人才,或以各種方式引進到我市用人單位工作的高層次人才。不含我市的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及以福建省引進生方式選拔引進的優秀畢業生。

三、認定條件

(一)基本條件。本規定所稱的泉州市高層次人才是指具有較強的創業創新能力,學術技術、經營管理水平達到我市領先及以上水平,能夠引領和帶動我市某一領域科技進步、產業升級、文化繁榮、社會發展和管理服務水平提升,個人(含曾創辦企業)信用記錄良好,在泉州工作或來泉州創業發展,符合《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附件1,以下簡稱《認定標準》)規定標準之一的人才。

(二)泉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近3年內,首次從泉州市外以受聘、合作、創辦企業、受派等4種方式引進,得到用人單位認可的人才。以政府僱員、政府特聘專家等形式引進的,可按條件和程序確定為引進高層次人才。

1.受聘。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每年在泉州工作時間不少於6個月的勞動合同,擔任企事業中層管理以上職務或相當技術職務;申報第一至五層次的人才,我市用人單位支付年薪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一定比例以上的人才;申報第六至七層次的人才,所在縣(市、區)用人單位支付年薪達到所在縣(市、區)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一定比例以上的人才(工作單位屬企業性質的按3倍或以上標準確定,除企業以外的按2倍或以上標準確定)。

2.合作。個人或所在機構與泉州市機構合作創建公共平臺(含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創業服務中心、軟件園、留學人員創業園、裝備產業類眾創空間、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等人才發展平臺,政產學研合作平臺,金融、貿易、旅遊、電商、文化藝術、新聞、科技服務等綜合平臺);擔任項目主要負責人或首席技術官,項目建設和運營3年內每年在泉工作時間不少於3個月;擁有項目運營所需的人才團隊或戰略性夥伴。

3.創辦企業。正式在泉州市內註冊企業,擔任企業法人代表、董事長、總裁或技術總負責人之一,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或跟進的風險投資佔創業投資30%以上,擁有項目研發、成果轉化所需的部分資金(不少於30萬元)和一支技術研發、生產管理、市場開發等方面人才組成的創新人才團隊。

4.受派。受市外企業(機構)選派到泉州市內分支機構、企業或項目工作,在選派企業(機構)擔任中層正職以上管理人員或相當技術職務,在市內受派機構(企業、項目)擔任高管以上管理人員或相當技術職務;3年內每年在泉工作時間不少於6個月;申報第一至第五層次的人才,選派和受派單位支付年薪合計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倍及以上;申報第六至七層次的人才,選派和受派單位支付年薪合計達到所在縣(市、區)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倍及以上。

四、認定程序

高層次人才認定工作一般採取網上審核,具體按下列程序執行:

(一)申報。由用人單位登錄“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大廳”進入“申報登錄”端口,進行單位註冊。網上填寫《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申請表》(見附件2)並按要求上傳材料。申請材料(以下材料均需上傳原件彩色掃描件,必要時提供原件備查):

1.身份證或護照正、反面。

2.近期免冠半身彩照(將作為制證頭像)。

3.本人承諾照(持身份有效證件拍照)。

4.本人具備的認定條件相關材料,包括:

(1)最高學歷證書(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人員提供,國境外學歷證書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2)最高學位證書(具有學位的人員提供,國境外學位證書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3)職稱證書(具有專業技術的人員提供,如職稱是在外省評審通過的,須經我省人社廳或我市人社局重新確認)。

(4)職業資格等級證書(具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提供)。

(5)榮譽證書、獲獎證書、專利證書、任職文件、項目成果、研究課題結題材料、論文檢索報告、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等,其中,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譯件並經駐外使領館或公證書認證。

(6)其他認定標準材料:在我市工作或創業的有關憑證。申請人屬受聘(受派)人才的,需提供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聘用合同(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需提供工作協議)、任職文件;申請人屬創業人才的,需提供其創辦企業的營業執照;申請人屬項目合作人才的,需提供項目合作協議、任職文件、股權比例文件和團隊核心成員或戰略性夥伴業績材料。

對特殊情況確無用人單位的人才,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工藝美術大師”,申報人提供社保繳費明細,經所在縣(市、區)人才專員核實後,由“縣(市、區)就業人才中心代辦”賬號進行申報。

(二)初審。第一至五層次:各縣(市、區)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負責初審申報材料(申請人所在單位是中直、省直單位駐泉機構或市屬單位的,直接由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審核);第六至七層次:各縣(市、區)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負責初審申報材料。

對符合條件的,應同意並填寫初審意見;對不符合條件的,應退回補件並填寫初審意見。

(三)審核。第一至五層次:市直有關部門負責審核人才是否符合相應認定標準;第六至七層次:各縣(市、區)有關部門負責審核人才是否符合相應認定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應同意並填寫審核意見報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應不同意並填寫審核意見。

(四)複核。第一至五層次:市高層次人服務才中心根據申報材料和市直有關部門的審核意見,對人才認定進行復核;第六至七層次:各縣(市、區)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根據申報材料和有關部門的審核意見,對人才認定進行復核。

對符合條件的,應同意並填寫複核意見和擬公示時間;對不符合條件的,應退回初審或不同意並填寫複核意見。

(五)公示、核查徵信。第一至五層次:經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複核符合認定條件的人選,在泉州高層次人才網和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由相關部門核實是否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第六至七層次:經各縣(市、區)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複核符合認定條件的人選,在各縣(市、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由相關部門核實是否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六)核准。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人選,第一至五層次由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予以核准, 第六至七層次由各縣(市、區)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予以核准。

(七)發證。第一至五層次由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負責製作、發放“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證”,並向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備;第六至七層次由各縣(市、區)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負責製作、發放“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證”,並向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備。

五、管理與服務

(一)經認定的第一至五層次人才,可享受《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人才“港灣計劃”的若干意見》(泉委發〔2017〕6號)等文件所規定的政策待遇;第六至七層次人才待遇由各縣(市、區)兌現。

(二)高層次人才實行任期制,任期為3年,期滿可再次申請認定。任期內,達到更高層次認定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相應層次人才的認定。經認定通過者,其管理期重新計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取消資格,並按有關規定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物質待遇:一是學術、業績上弄虛作假被有關部門查處;二是提供虛假材料騙取人才資格;三是任期內受紀檢、監察部門審查並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四是任期內被處以刑事處罰。因本款以上四項情形之一取消資格的,一律不再受理其高層次人才認定申請。

六、其他

(一)建立舉薦制度,根據我市產業發展需要,凡經我市舉薦專家舉薦的高層次人才,可採取簡便靈活方式認定為我市相應層次的高層次人才,享受相關政策待遇。

(二)建立自主評價制度,我市確定的高層次人才自主評價試點企業或單位可結合用人主體實際和人才崗位特點,對標《認定標準》制定本企業或單位自主認定工作方案,經有關部門審定後組織實施。試點企業或單位自主評價認定的高層次人才,享受相關政策待遇。

(三)各縣(市、區)和各主管部門可參照本規定所設的資格條件,結合產業發展需要,制定相應產業人才認定標準,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後納入認定體系,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四)《認定標準》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實行動態發佈。

(五)本規定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六)本規定自2018年11月15日起實施,之前相關政策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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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認籌申請人通過公證搖號取得的中籤序號,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售樓現場公佈,並向中籤者發放中籤序號單。中籤序號不得轉讓、變更。

7.搖號活動結束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及時將認籌金足額退還給未中籤的認籌申請人或放棄選房資格的認籌申請人,最遲不得超過自搖號結束之日起20個工作日。

8.認籌規則調整

去年12月,泉州公證搖號認籌規則調整:

①新增客戶應通過認籌系統進行報名,再到認籌現場辦理資料審核,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系統派號;

②原已通過認籌系統審核過的家庭信息,毋須再到認籌現場辦理資料審核,可直接登陸認籌系統選定項目進行認籌,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系統直接派號。

③原已通過認籌系統審核過的家庭信息,但家庭信息錄入不完整或者已發生變化的(比如以前沒結婚、現在結婚的,以前無房,現在有房的),應編輯修訂家庭信息後,按照新增客戶到認籌現場辦理資料審核,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系統派號。

▋而在此特殊時期,泉州認籌流程再次發生變化:所有購房者認籌全程通過認籌系統報名方式進行,毋須再到線下辦理資料審核!

Part 3

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

1、商業貸款

首付比例:住宅產權,首套無房無貸首付20%,有房無貸首付30%二套房首付30%;商業產權,首套、二套首付比例均為50%;三套及以上需全款購房

關於首套房、二套房認定標準

以家庭為單位:1、夫妻+未成年子女算一個家庭;2、成年單身個人也可算為一個家庭。

首套房認定:

①名下無房無貸(從未全款買過房,也未貸款買過房的)

②名下有房無貸(之前購房的貸款已還清,目前沒有貸款記錄)

二套房認定:

1、貸款買過一套房,貸款未結清,再次貸款買房,為二套;

2、個人名下有兩套房貸記錄,一套已還清,一套未還清,再貸款買房按二套房的貸款利率執行;

3、夫妻兩人,一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貸款,另一方婚前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婚後兩人想要再次貸款買房,而婚前貸款未還清,則按二套房計算。如果婚前兩人都是商業貸款且都未還清,則按三套計算。

備註:只要有兩筆未結清的房貸記錄,銀行就不接受其貸款。

房貸利率:

2019年10月8日起,央行房貸利率新政正式執行。數據顯示,泉州多數銀行的首套房利率在LPR值上上調54個基點,而二套房則在LPR值上上調78.5個基點。

在基點不變的情況下,根據2020年3月的LPR值來計算

首套房利率≈4.75%+54bp=5.29%

二套房利率≈4.75%+78.5bp=5.535%

(數據僅供參考,具體以各個銀行放款為準。)

貸款年限:

住宅性質房屋貸款最長期限30年,商業性質房屋貸款最長期限10年;

貸款年齡:

18—70週歲的自然人,女性不超過65週歲,男性不超過70週歲。

2、公積金貸款

1、2017年8月13日起,職工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於30%首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5年以內年利率為2.75,5年以上年利率為3.25);職工家庭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執行。(公積金組合貸款中的商業個人住房貸款參照最新的LPR定價,公積金貸款仍按照原公積金貸款利率政策執行)。

泉州2020年最新購房政策彙總!涉及限購、限售、貸款、稅費、落戶

2、目前公積金可提取支付首付。用公積金追加首付,首套房需自付20%的首付款,再提取公積金餘額追加到30%,二套房需自付20%的首付款,再提取公積金餘額追加到50%。

3、可以使用公積金異地貸款。(可以公積金異地貸款分為兩種: ①公積金繳交在泉州地區以外,戶口在泉州地區以內;②公積金繳交在泉州地區,戶口在泉州地區以外)。

4、按照“認房+認公積金貸”標準認定現有住房套數,只要有用公積金貸款過,不管是賣掉還是在手上,都計算到套數中。

▋備註:泉州現行公積金政策是認房又認貸,首套首付比例30%,二套首付比例50%,三套不予批貸。簡單意思就是,你第一套房用商貸,買第二套房公積金貸就是50%,不管第一次是否有使用公積金貸。

5、在泉州市就業的港澳臺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與內地(大陸)繳存職工同等享有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辦理異地轉移接續、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權利。

公積金及組合貸申請門檻

(1)貸款年限最長25年,且不超過退休年齡(男60歲,女55歲);

(2)購房合同上的關係人為直系親屬關係(父母、子女);

(3)住房公積金按月正常連續繳交12個月以上(開戶及連續);

(4)家庭擁有兩套及以上不予貸款(認房+認貸);

(5)以家庭為單位公積金只能貸兩次,家庭原先公積金貸款結清一年後方可最後再貸一次(首付為50%);

(6)泉州市目前暫不支持商業性住房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

3、商業貸款與公積金貸款區別

1、首付比例不同;

2、貸款利率不同;

3、適用範圍:商業貸款可以用來買住宅、商住;公積金貸款不能用於購買商住,只能用於買住宅;

4、商業貸款“認貸不認房”,公積金“認房認貸”;

5、商業貸款年限最長30年,公積金貸款年限最長25年。

Part 4

稅費&其他

1、契稅

(1)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2)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3)非住宅類(寫字樓、SOHO、商鋪)按3%的稅率徵收契稅。

注: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2、增值稅及附加稅

購買二手房,需要繳納增值稅。增值稅及其附加稅的稅率為5.6%,滿2年可以免徵增值稅,滿2年是指房產證或契稅完稅證從出證時間開始計算,到房屋出售時,時間滿2年或超過2年。增值稅及其附加稅計算公式:房屋的計稅價÷(1+5%)×5.6%。

3、印花稅

住宅印花稅免徵,非住宅印花稅為總房款的0.05%,一般跟首付款一起繳。

4、物業管理費

從收房日開算,以購房人驗收房屋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如開發商發出入住通知書後,購房人無正當理由不進行收樓的,物業管理費可以從發出入住通知書一個月後開始計算。一般先交三個月。產權人長期不住的房屋或開發商未售出的空置房,均應交納物業管理費。

5、權屬登記費

住宅的不動產登記費80元/戶,非住宅類(寫字樓、SOHO、商鋪)550元/戶,如登記人數增加一名,需要再多繳10元/人的工本費。

6、權籍調查表和宗地圖

住宅200/戶,非住宅類(寫字樓、SOHO、商鋪、車位)200元/戶。

Part 5

招生政策

目前,泉州中心市區小學招生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組織所劃定的招生片區內戶籍的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免試入學。中心市區公辦小學實行劃片招生,優先招收片區內戶籍適齡兒童(一年級招收的學生戶籍遷入截止時間為當年的3月1日前)

非中心市區戶籍流動人口在當地具有"居住證、務工證(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下稱"兩證")的,隨遷子女報名就讀鯉城區、豐澤區或洛江區公辦小學的,在父母居住地及務工轄區內申請入讀該區公辦小學。

申請入讀中心市區公辦小學的條件:"兩證"均需達一年及以上(2021年秋季起"兩證"均需達一年半及以上)。具體指提供父母一方實際在該區域內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居住證、務工證(在該區與企業簽訂的工作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合法有效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且目前仍在該區務工、經商)。

戶籍在鯉城、豐澤、洛江、泉港、臺商投資區的暫住在中心市區的,屬於人戶分離(人在戶不在)不屬於流動人口,無法申領居住證的,需提供符合"合法穩定住所"條件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一年(含一年)以上及公安部門辦理的實有人口登記證明。(2021年秋季起均需達一年半及以上)

Part 6

落戶政策

目前,泉州市主要有以下幾種落戶方式:

1、居住在泉州市,有自有產權房產的人員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將戶口遷入該住所。

2、居住在泉州市,有非自有產權房產的,與居住地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或者依法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人員及其配偶、未婚子女(遷入集體戶的為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將戶口遷入該住所。

3、為了鼓勵創業,凡是在市本級註冊公司、申領營業執照的,也可享受相關的落戶優待。

4、對有意來我市創業、就業(包括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普通院校專科學歷或中級職稱以上專業人才,實行“先落戶、後就業”政策,各縣(市、區)均在所屬人才公共服務機構行政區域所屬派出所設立集體戶,本人到所在地人才公共服務機構開具落戶介紹信,可直接在派出所集體戶落戶。

5、已在我市創業就業的人員,可憑勞動合同或者營業執照等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戶口均可申請遷入公司集體戶,公司未設立或不符合設立集體戶的,可遷入公司所在鄉(鎮、街道)公共地址。

6、我市院校在校生可以根據本人意願憑申請書及學校就讀證明,申請將戶口遷往院校學生集體戶。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以官方公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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