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说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解读(三)

【小龙说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解读(三)

今天小龙继续为大家送出我区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大礼包

【小龙说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解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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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办理延期缴费

(一)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二)办理渠道:单位网上经办、区社保服务大厅。(三)办理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每月均可办理。

(四)所需资料无。

(五)办理流程

费方式为银行代扣的用人单位应每月通过网上经办系统(路径:单据管理——缴费单——生成打印缴费单)将社保费缴费单据撤销并调整缴费方式为转账,用人单位也可到区社保服务大厅;缴费方式为转账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

(六)备注:1. 如用人单位申请办理职工停保、养老待遇计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以及职工住院、生育、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用人单位要单独为其办理缴费手续。用人单位可到区社保服务大厅申请打印职工缴费单。2. 在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的社保服务事项可延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办理,视为已按规定时间申报,区社保局将进行回溯处理,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其中,单位职工参保业务可最早从2019年12月办理,单位职工停保可办理最早至2019年12月。办理手续与当时办理一致,无需提供附加资料。3. 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申报补缴2019年度社保费不加收滞纳金。之后申请补缴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4. 用人单位延期缴费后,2020年2-6月的社保费若需在7月份以银行代扣方式缴清,可自行通过网上经办系统(路径:单据管理 ——缴费单——生成打印缴费单)撤销转账单据,再生成银行代扣单据,待区社保局处理。

责任单位:区社保局

责任科室:业务审核科

联 系 人 :张晏榕

咨询电话:8484477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十、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申请缓缴社保费

(一)办理条件:

受疫情影响,延长缴费期结束后生产经营仍面临困难,确实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办理渠道:

单位网上经办、区社保服务大厅。

(三)办理时限:

2020年6月1日—2020年11月30日。

(四)所需资料: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信息或股东出资信息。(五)办理流程:需申请缓缴社保费的用人单位,据实填写《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后,附营业执照信息或股东出资信息,报区社保局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签订缓缴协议,予以缓缴社保费。

(六)备注:

1.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可于2020年6月1日后,在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或网上经办系统下载。

2. 营业执照信息或股东出资信息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统”打印。

3. 缓缴期间,职工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4. 缓缴期限最多6个月,缓缴单位最迟在2020年12月底缴纳2020年7-12月的社保费。

责任单位:区社保局责任科室:业务审核科联 系 人 :

张晏榕咨询电话:84844779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十一、其他社保免、延、缓惠企政策

1. 从2020年2月起,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

2. 从2020年2月起,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3. 2020年,用人单位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按16%执行。4. 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费率分别按0.6%、0.4%执行;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规定基础上下调50%。

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按照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应当调整上浮的不上浮。5. 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的50%计算。2020年1-2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已按社平工资的55%核定缴费的,待2019年全省社平工资公布后进行结算。疫情接触后,国家、省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有新的规定后从其规定。责任单位:区社保局责任科室:业务审核科联 系 人 :张晏榕咨询电话:84844779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十二、企业网上经办初次申领、更新CA证书免费

未开通网上经办的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初次申领CA证书”办理(已办理社保登记的单位),免数字证书开户费、免使用费一年、免费邮寄数字证书;已开通网上经办的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更新CA证书免费。办理流程:1.初次申领:登录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址:cdhrss.chengdu.gov.cn)“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的“单位服务”,点击“社会保险网上登记”进行注册(未办理社保登记的单位)或点击“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初次申领CA证书”办理(已办理社保登记的单位)。2.更新:

更新用户在有效期60天以内可以在四川CA自助网厅(https://www.scca.com.cn/)办理在线更新。点击网页下半部分或者右侧导航栏——自助网厅——插上证书选择证书更新,根据提示提交营业执照(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信息。(如果是复印件需加盖鲜章)——业务审核通过之后插上证书,在i信上点击更新,输入密码即可。责任单位:区社保局责任科室:数据科联 系 人:佘燕娇咨询电话:8484605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小龙说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解读(三)

资料来源: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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