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買賣灰產調查:19元網上可買35位女士海量生活照

照片買賣灰產調查:19元網上可買35位女士海量生活照

出售套圖的店鋪。

照片買賣灰產調查:19元網上可買35位女士海量生活照

19元買到35位女性生活照。

“發現自己的照片被用於招嫖後,很氣憤,但又無能為力。”劉茜(化名)說。

12月10日,劉茜向新京報記者表示,有人用自己的照片在探探上招嫖。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一條從收集買賣照片到用於各種營銷的灰色產業鏈浮出水面。網上有人收購、出售各種生活照、套圖,一位店主稱圖片有的是買的,有的則採集自微博。而想要“窺探”35位陌生女士的海量生活照,只需要19元。

據瞭解,這些照片多數被用做廣告營銷,營造出生意興隆的假象來吸引客戶,有的則被用在更惡劣的色情類服務上。記者用購得的素材測試後發現,在探探、陌陌上十幾秒鐘即可偽造一女性假賬戶,輸入敏感詞彙均未遭屏蔽。一位自稱是入駐新氧的某醫美機構醫師李莉表示,願以每套5元的價格大量收購此類生活照。

有律師認為,平臺的監管缺位讓照片買賣灰產“找到”利潤空間。維權難卻是現實。“要想保護好個人信息,還得從源頭治起。”對於嚴重侵犯他人個人信息的行為,建議提高不法分子的違法成本。

冒用照片“招嫖”19元買35位女士生活照

12月6日,劉茜的朋友張偉(化名)在使用一款名為探探的軟件時滑到了劉茜的照片。“張偉告訴我這件事兒的時候我特別吃驚,因為我壓根沒有使用過探探。”劉茜說。

探探是一款基於地理位置的移動社交工具。使用者可以在探探上通過左右滑動認識附近的人,左滑再見,右滑喜歡。

劉茜提供給新京報記者的手機截圖顯示,這名冒用劉茜照片的探探用戶資料顯示暱稱為“小小”,年齡為23,居住在石家莊市長安區,在醫藥健康行業做人事。為了弄清楚對方是誰,張偉和這位“小小”聊天。聊了沒多久,“小小”便主動發送過來一個微信號。在微信上,“小小”表示可以提供有償性服務,價位為“一次八百,包夜一千二”。

張偉將視頻聊天時的截圖發給了劉茜。這位“小小”確實是一位女性,可到底是誰,劉茜表示“壓根不認識”。據劉茜介紹,她曾在朋友圈發佈過這些照片。

這並不是長相清秀的劉茜第一次被別人冒用照片。“以前在陌陌、微信上,我都曾見到過別人用我頭像當照片。”劉茜告訴新京報記者,“可是當我去詢問他們的時候,他們就直接把我刪掉了。”

12月10日上午,新京報記者通過劉茜提供的微信號搜索到這位“小小”,劉茜的照片仍然被其用作頭像。

威脅獵人安全研究專家告訴新京報記者,照片買賣早已成為了一條成熟的灰色產業鏈,劉茜見到的只是下游。“冒用的這個人手裡可能有成百上千張類似的照片,他們(灰產從業者)有一個行話叫‘套圖’。套圖價格視質量好壞不定,但往往很便宜,幾塊錢就可以買到一套。”據上述專家介紹,劉茜照片被冒用很可能是因為朋友圈陌生人過多,或者照片曾被朋友發佈到了其他社交平臺上。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在國內某電商平臺輸入“生活女照 套圖”幾個字,便會出來一系列的產品列表,其中一家名為“毒蛇素材”的店鋪引起了記者的注意。該店鋪共有兩個寶貝,均為個人生活照。該店店主表示,在他手裡總共有260套資源。

支付19元后,記者通過該店主提供的網盤鏈接提取碼提取到一個9.01個G的壓縮文件,裡面包含35位女士的生活照和視頻。這35位女士分別被編號,其中一位女士的生活照多達3000張。

該店主稱,這樁生意是“一本萬利”。“這些圖片有的是買的,有的則來源於微博。只要花4塊錢買一個‘微博相冊批量採集器’,這種照片想要多少就有多少。”至於他的顧客買這些資料的用途,上述店主稱“多是用於營銷”。

威脅獵人安全研究專家向新京報記者介紹,以探探等這類性質的APP作為變現下游的灰產從業者數量並不少。不法分子會偽裝成“美女”在這些軟件上搭訕,然後引流到其他平臺騙取紅包或者進行其他色情詐騙。“其實,他們支付寶賬號、微信賬號,甚至套現的身份證都是買的。”

此外,上述專家還向新京報記者表示,被收集到的照片不會只使用一次。受利益驅使,一套照片可能會被重複使用甚至多次轉賣,還有可能被製作成一些淫穢視頻的片頭來吸睛。

照片買賣灰產調查:19元網上可買35位女士海量生活照

學生吧內的照片收購信息。

醫美APP上有案例是買照片P出來的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貼吧等網絡平臺上也存在類似生活照的求購信息。“學生吧”的一個帖子中寫道,“發生活自拍就可以賺錢了,收購照片用於新氧平臺上的買家秀,五元一張,每人收購十張照片,合格的話後續可以長期合作”。在“青島吧”,有人叫出“20張同人生活照100元”的高價。

這樁看起來不錯的生意勾起部分同學的興趣,有學生向新京報記者表示願意嘗試,“發幾個自拍就能賺錢,何樂而不為呢?”

威脅獵人安全研究專家對記者表示,在營銷中,為了營造出生意興隆的假象來吸引客戶,經常會有人去購買一些真人生活照的素材。“購買的素材經過簡單修改後便能使用,顧客看到的買家秀、對比圖,其實很多都只是簡單調個色、P個圖。”

新京報記者以照片出售者的身份和一名照片收購者取得聯繫。一位自稱李莉的收購者向記者透露,她目前任職於某入駐新氧的醫美機構,擔任主任醫師,在網上收購的這些照片均會被做成“案例”放到一個名為“新氧”的APP上。

至於什麼是其所謂的“案例”,李莉舉了一個例子:“比如我們採購到一張未脫毛的腋下照片,那麼我們的美工將會用軟件為其‘人工脫毛’,然後做成前後對比圖。”在該機構的醫生頁卡中,記者見到了李莉的醫生資格者證和醫生執業證,發證日期分別為2013年12月18日和2017年1月18日,但新氧上顯示李莉已“從業8年”。

對於此行為是否涉及侵權,李莉稱,“你放心,我們和其他整形機構不同,購得照片的臉部都會被打上馬賽克,絕對不會被認出來。我幹了近一年了,從來沒出過事,絕對靠譜”。

“新氧”是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個品牌產品。新氧創始人兼CEO金星曾在今年3月份公開表示,目前其公司有2500萬用戶,合作的醫美機構覆蓋國內95%以上的正規醫美機構服務提供者,還入駐了韓國、日本、泰國等的一些醫美機構;去年,新氧完成了60億的線上交易額,平臺積累了350萬用戶親自撰寫的真人整形日記。

天眼查顯示,涉及該公司的法律訴訟27宗,其中肖像權糾紛16宗。裁判文書網公示的“李小璐與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新氧公司未經李小璐同意,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擅自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佈文章明指或者暗指李小璐多部位進行過整容,並將李小璐不同時期的大量照片作為配圖,以達到吸引讀者,推廣其APP等目的,不僅侵害了李小璐的肖像權,同時也侵害了李小璐的名譽權,新氧公司在法院已經對其侵權行為進行過認定並判決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下,將本院判決書公佈於其微信公眾號並繼續侵權,侵權的主觀惡意明顯,故其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昨日,新氧方面回覆新京報記者稱,會成立調查小組對入駐機構的案例進行核實,一經查實存在假案例現象,會立刻刪除該案例,並對相關機構採取懲罰措施。新氧方面表示,因平臺數據量浩大並每日有大量更新,人工審核無法保證100%及時複核。新氧將採取多項措施來應對案例版權與真實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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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審核存漏洞,滋生灰色產業

國浩律師(石家莊)事務所律師封海波告訴新京報記者,“侵權事件頻發的背後,除了人們個人信息保護意識的薄弱外,監管的缺位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因素。”封海波表示,“平臺監管的缺位為不法分子留下了空間,嚴格落實實名制度有利於減少信息洩露事件的發生”。

新京報記者在探探上進行了註冊。12月11日,記者隨機從上述購得的資源中選出5張照片和一段視頻,十幾秒鐘便在探探上造了一個女性賬戶。註冊期間,記者並沒有發現任何實名認證等審核機制。5分鐘內便有23位男性用戶主動發來消息。聊天期間,多個敏感、涉性字眼均未被探探軟件屏蔽。

在審核上,探探團隊採取了什麼措施?近日,新京報記者多次撥打其公開顯示的電話號碼,均未取得聯繫。

今年,陌陌以向探探發行股票及現金的方式收購了探探。外界認為,移動社交江湖由微信、陌陌、探探的“三國殺”,變成了微信、陌陌的兩強爭霸。那麼,與探探已為“本家”的陌陌狀況如何呢?12月13日,新京報記者在陌陌上用購得的照片造了一個14歲的女性賬戶。其間並沒發現任何監管措施。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在《陌陌用戶協議》中顯示,陌陌科技將依賴用戶提供的個人信息判斷用戶是否為未成年人。任何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註冊賬號或使用本服務應事先取得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當記者通過這個年齡為14歲的陌陌賬戶發佈多個敏感涉性字眼的動態消息時,未遭到任何屏蔽。在新京報記者登錄期間,曾瀏覽到一則“孟先生”(暱稱)發佈的動態消息,該消息內容為“跟我走吧,去嫖個娼”。

12月17日晚8點,新京報記者發現,在陌陌上註冊的賬號已被禁言。在包含敏感詞的那條動態下面出現了一條評論,“該用戶被多人舉報,可能存在異常”。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發佈的第41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12月,19歲及以下群體佔整體網民的22.9%;網民中學生群體規模最大,佔比為25.4%。不少教育專家對此表示擔憂,長期關注中小學生教育的特級教師戴榮霞向新京報記者表示,一旦有未成年人誤入,則很有可能對身心健康產生極其不良的影響。

超8成受訪者遇到過個人信息洩露

“不知道怎麼辦”是劉茜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出現次數最多的一句話。

對此,長期關注個人信息保護的人大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也深有感觸。“我認為有兩條路可以走,一條是走行政舉報的道路,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應採取相應的行政處罰措施;還有一條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劉俊海告訴新京報記者。

“維權難是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有兩個難點,一是很難找到侵權人,二是個人信息風險防範意識差。”國浩律師(石家莊)事務所律師封海波說。

封海波認為平臺的監管缺位同樣為照片買賣灰產“讓”出利潤空間。“互聯網應用的日趨普及為個人信息保護帶來了新的挑戰。特別是近些年,因個人信息洩露所引發的侵權、欺詐等信息犯罪行為頻發,如何保護好個人信息成為了新課題。”

中國消費者協會8月29日發佈《APP個人信息洩露情況調查報告》,調查結果顯示,個人信息洩露總體情況比較嚴重,受訪者中遇到過個人信息洩露情況的人數佔比為85.2%。如果手機APP導致個人信息洩露,最擔心的問題是被利用從事詐騙竊取活動,佔70.5%。其次是販賣或交換給第三方約佔52.4%,被推銷廣告騷擾佔比約為37.7%,名譽受損約佔6.6%。

調查結果顯示,個人信息洩露的主要途徑一是經營者未經本人同意收集個人信息,約佔調查總樣本的62.2%;二是經營者或不法分子故意洩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約佔調查總樣本的60.6%。

個人信息的安全保護意識淡薄和相關監管不到位是受訪者認為手機APP出現個人信息安全問題最主要的原因,比例分別為64.0%和57.3%。相關法律不完善(39.3%),取證難、維權成本高(24.6%),維權意識不強(19.6%),行業缺乏自律(18.0%)也是導致手機APP出現個人信息安全問題的重要原因。

個人信息洩露後約有三分之一受訪者選擇自認倒黴,一方面可能是基於無力應對的選擇,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應對無效後的接受現狀。

“要想保護好個人信息,還得從源頭治起。”對於嚴重侵犯他人個人信息的行為,封海波建議提高不法分子的違法成本。

“目前正在制定當中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在現有的法律基礎之上,結合大數據的新特點,對個人信息給予更周密的保護。”劉俊海告訴新京報記者,“我個人覺得這部法律是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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