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前夫”淨身出家,真相卻是讓她想跳樓!

今天接著來說昨天那個真實的案例。

話說2017年某個夏天的中午,深圳一個妻子在和前夫辦完離婚協議的當天找到我,想要我幫她解決“不甘心”的問題,結果一場賭局,僅僅不到半天的時間,就揭開了她那個好老公突然離婚背後的謎底。

那場賭局,最終以我為勝利,也就是在謎底揭開之時,她下定決心委託我繼續調查真相,為此,我們花了近半年的調查,一步一步的把當晚的謎底徹底的揭開來了。

對於那天晚上的結果,就連我四個手下調查員都覺得:跟蹤結果來得太容易了,簡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在我們第二天的案情討論會上,經過大家的分析,又覺得其實沒什麼,這明擺著就是那個老公早就已經出軌,且都和小三真正的過上了日子,只不過,那個原配,也就是前妻,在平日的婚姻生活中,太過於信任了自己的老公,總是相信兩人所謂的感情和婚姻,總是覺得老公是一個理工男,老實、本份、木納,不會背叛自己,她自己根本就沒有意識到,再好婚姻,也需要從細節用心去經營,在當下這個充滿誘惑的社會,哪裡有什麼老實男人呢?!

我還記得,當晚她決定委託我之前,說了兩個要求:一是前夫和那個女人究竟是什麼時候開始出軌的,怎麼還會弄出一個私生子來;另一個要求則是如果前夫真的瞞著自己為小三和私生子買了房子,希望能夠追回來。

她最後咬著牙說,只要她所要求的兩點都是真實的話,那麼她是不可能再和前夫“走到一起了”,但必須要他和小三付出代價來,至少要奪回屬於自己的錢財,至少要給自己的女兒一個交代,要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接受她的委託,次日,我們在公司開完案情分析會後,很快就進入到了實際性的調查工作之中,即安排調查員先進入小三所居住的小區,並直接在那個小區的地下停車場的入口“守株待兔”她前夫的車,果不然,大約是晚上18:50分左右,她前夫的車魚貫而入進入了地下停車場,和前一天一樣,再直接從地下停車場乘坐電梯直到8樓,從這一點,就已經能夠證實了他每天都會回到這個家裡。

接下來一週內,我的調查員分別從小三所住的小區物業、保安及鄰居處得到進一步的證實:某某某和老婆及一家人五年前就已經買房住進了該小區,系通過小區樓下某地產中介買的二手房,再後來,我們通過某些手段,很順利的拿到了最初委託人前夫陪同小三買房的相關記錄及文字性的憑證,讓我們驚訝的是,這是一套面積約130平方米的複式樓,購房合同上寫的竟然是她前夫小三的名字,更是一次性付款,不用說,2012年上半年南山該樓盤的房價也並不低,還是帶學位房,也就是說,她的前夫和小三當初買房更多是為了私生子上學所用,單是從這套房子的總價上,就足夠讓委託人後來知道後“連想死跳樓”的心都有了。

委託人說,她們家自己的房子都是在買前海房子之前還還玩按揭款,而幾年前,前夫就捨得一扔千金為小三購買豪宅,她們家的日子過得緊巴巴的,前夫老是說壓力很大,老是哭窮,原來是幾年前就在外面養小三和私生子了。

查完房產,我們還從小區停車場保安那裡得知,其實這個男人“回家”是開一輛黑色的奧迪Q7,他的“妻子”開的是一輛紅色的寶馬X3,不過,保安也說,有時男人有時開一輛很舊的北京現代,所以,他也說不清這個男人到底開的是什麼車,反正“他家有好幾輛車,看起來很有錢,那個女人穿起來也很時尚”。

根據這條線索,我們又通過將近一週的時間,總算查到了她的前夫自己所購買一輛奧迪及為小三購買那輛紅色寶馬的相關資料,只不過,那個小三所買的紅色寶馬,買車時的付款賬號是她自己一箇中國銀行的賬號,所有的簽字也只有小三一個人的名字。

當我們先行把上述她前夫為小三購房及自己買車的相關資料影印件給委託人看時,委託人當時是哭的很傷心的,她連說好幾個“沒想到”,說,沒想到前夫幾年前就在外面有小三了,還有了私生子;沒想到在她面前很是節約很是老實的前夫,在小三那邊卻是出手大方、闊綽;沒想到前夫隱藏得如此之深,真是讓她“大跌眼鏡”“大吃一驚”,徹底顛覆了她對前夫之前所有的瞭解。

“這哪是我認識的某某某呀,哪是那個當初我的好老公、好男人、好父親呀,這分明就是電視劇裡那種無情無義、陰險狠毒的負心漢呀”,她手錘自己的胸口說道。

在查完看得見的財產房子和車之後,我們又接著查了她前夫某些隱形的財產,諸如銀行賬戶、股票、基金等,不查不知道,一查也還是有了一些發現,比如,她的前夫曾經幾次大額轉賬給老家的哥哥和父親近五百多萬元,而他也曾經開過股票賬戶,後有取消,等等,而關於那些轉賬,委託人說除了有一筆30萬元轉給他哥哥說是借錢在老家建房子之外,其他均不知情,存在較為明顯的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嫌疑。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不知情,另一方轉移、藏匿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甚至不分夫妻共同財產,就憑這一點,我也為委託人做好了用法律武器追回其前夫上述已經查清楚的錢財了。

不過,為了做實前夫的“過錯”所在,也是為了以後就夫妻共同財產再次提起訴訟時爭取更大勝訴的把握,根據委託人的要求,我們繼續調查了前夫和小三的事情,經過調查得知,這個小三原系委託人前夫所在公司時存在某種業務關係,當時小三還在湖北武漢某公司銷售人員,也是一個剛剛畢業沒多久的大學生,在與她的前夫業務往來中“日久生情”,後小三從武漢公司辭職,在深圳開了一個與武漢公司有著相同業務的公司,甚至是直接將武漢公司的業務拿到她自己的深圳公司來做,由於有情夫的關照,小三深圳公司業務慢慢就起來了,但卻並不是特別掙錢的那種。

所有的婚外情都是從利益和交易開始,她前夫和小三的出軌也不外乎這樣的套路,只不過,小三的確不簡單,雖說是一個涉世不深的小姑娘,卻相當的有心機,幾年下來,用自己的身體和所謂的“愛情”緊緊的套牢了出軌男,再後來,又為出軌男生下一個兒子,這也正滿足了出軌男人“想要一個兒子”的願意,兩人的感情也的確是越來越深,甚至連這個出軌男人在2015年有了離婚的念頭時,小三就從那時起在背後為他當參謀,用小三的話來說“小不忍則亂大謀”“不能把你老婆逼急了,要離也要慢慢來,編造一個能夠說得過去,又能讓她相信的理由”等等,這就是為什麼,委託人突然有一天被老公哄騙到民政部門辦完了離婚證書,才突然覺得“不甘心”了的原因之一。

慶幸的是,我們也很快就分別拿到了小三當初在南山某醫院做孕檢、生孩子,及生完孩子後經常去某社康中心打疫苗的證據,所有證據上都寫有“父親:某某某”及他的親筆簽名,再後來,這個出軌男人更是出現在私生子上幼兒園的登記資料“父親”之中,家長會也是他親自去參加的,孩子班上的微信群裡,他也註明了“某某爸爸”,小三則註明“某某媽媽”,雖說,我們沒有拿到出軌男人和小三“重婚”事實的證據,但上述這些證據,再加上他們所居住小區的相關證據等,就足以證明出軌男人是在和前妻的婚姻存續期間存在與小三“以夫妻名義對外非法同居”的“過錯”,而這也是婚姻法裡非常明確的“過錯”之一,這個過錯的存在,非過錯方在離婚時可以向過錯方提出“精神損害賠償”,可以從法律上予以保護原配的合法權益。

隨著我們的調查越來越深入,拿到手上的有關她前夫婚外情“過錯”及轉移財產的證據也越來越多,我國婚姻法有規定,即離婚後,可以在一年內就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再次提出訴訟,為了搶時間,我們不得不加快進度,終於在半年左右拿到所有證據,於是,在我的再次參謀和策劃下,先是讓委託人直接帶著孩子上門——當某個晚上,委託人帶著女兒敲開小三的家門時,開門的還是那個小男孩,緊隨其後的則是她的前夫,就在她的女兒叫前夫一聲“爸爸”時,前夫和小三頓時驚愕了,特別是前夫完全是不知所措,只是傻傻的問了一句“你是怎麼找到這裡的”。

那次上門,根據我和委託人事先商量及幾次模擬彩排,委託人硬是強忍著所有的憤怒與痛苦,短短十來分鐘,上演了一場無聲的戰鬥,令委託人想不到的是,兩個小孩居然玩得來,真的是親如姐弟,這或許就是血緣的因素,為了不讓兩個孩子都看到大人醜陋的以面,那晚的演出是非常之圓滿,也達到了委託人想要的效果,正如她所說:“我那個前夫肯定是會嚇得半死,一定會馬上來求我的”,倒是那個小三,似乎早已預料到“正義”這一天遲早都會來,驚訝之餘,故作冷靜,一切都保持著沉默,後來悄悄的躲進了樓上的臥室不敢下來。

第二天,委託人的前夫果真提著很多東西,既有給她買的禮物,也有給孩子買的玩具,一進家門,就一把抱著她,瞬及下跪,又是哭,懇求委託人原諒自己、放過自己,還說“這一切,都是那個女人早已預謀好的陰謀詭計,是一個圈套,他是愚蠢、沒有辦法才被小三一步步給套牢的,等他想回頭時,一切都晚了”云云,自然,他還交代“離婚”也是小三在背後的主意,而當委託人問到相關財產及轉賬時,這個男人還是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當嘴臉,把委託人心底最後的那點善良和心軟徹底的擊垮了。

“我一定要追回我的財產,一定要為自己和孩子討一個公道,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是她在前夫去過她家後再次給我重申的三點“當我認為我們之間唯一的那一丁兒情份都被他的無情無義的欺騙所踐踏是,我就只能狠狠的收拾這對賤人了”。

既然她下定決心要維權了,在後續的時間裡,我又再次為她策劃了一系列維權的事(因牽涉到法律及相關商業機密,不在此講述,若有相同經歷需要維權,請隨時聯繫本文作者),終於在2018年上半年,這個委託人用法律為自己討回了一個被出軌前夫無情無義欺騙和傷害到公道,更是追回了本該就屬於自己的那部分夫妻共同財產。

當這一切都辦妥後,委託人為了讓孩子更好的成長與學習,也不想再留在深圳這個傷心地,於2018底賣掉深圳所有的房產,帶著女兒回到了另一個城市生活,而她,直到今天還“潛伏”在我的微信朋友圈,每逢節假日都會給我發來問候,昨天,當她看到自己的案例被寫出來說,還給我發來微信說:鄭老師,謝謝您,為了割掉了上一段婚姻裡那段“惡性腫瘤”,更是幫我這個弱女子用法律出了一口惡氣,讓我現在有足夠的勇氣來接受新的生活,從此以後,我的人生將重新書寫快樂和幸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