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激励和引导全区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集宁区文明办于2020年4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集宁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经过择优推荐、资格审核、组委会评选等程序,评选出了集宁区文明家庭候选家庭(共30个)。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排名不分先后)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向集宁区文明办反映。
集宁区第三届“文明家庭”名单公示
( 30个)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4月17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
请于公示期间与集宁区文明办联系
邮编:012000
联系电话:0474—8382763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区1号楼119室
审核:张洁 徐吉宝 蔡珺
终审:郑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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