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关于六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近年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紧紧围绕州委坚决打赢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各项目标要求,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正风肃纪助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贡山县委原副书记赵在良、县政府原副县长施忠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7年11月至2019年7月,赵在良、施忠在分别担任怒江美丽公路(贡山段)建设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执行征迁安置政策有偏差,同意在美丽公路两侧控制区范围内插花安置拆迁户,致使部分拆迁户再次被征迁,造成国有资金损失。赵在良在担任贡山县委组织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实施贡山县丙中洛毕比利小组党员活动室建筑工程承建商佘某某送给的钱款。2019年12月,赵在良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施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02

贡山县独龙江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原校长李学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2013年9月至2018年2月,李学梅在担任贡山县独龙江乡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按要求发放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违规将2016年秋季学期、2017年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补助资金共计4.31万元用于全体学生的生活开支。2020年3月,李学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3

泸水市古登乡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原主任郑光邓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问题


2013年12月至2016年3月,郑光邓在担任古登乡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将其妻子和某某列为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偿对象,享受补助款2.5万元;违反工作纪律,审核把关不严,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有偏差,导致2014年至2015年期间,古登乡9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成员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款共计19.82万元。2019年12月,郑光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04

福贡县上帕镇腊吐底村“两委”干部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11年至2013年,用前哈、普支恒、阿普辉在分别担任腊吐底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武装干事期间,伙同时任村党总支书记阿某某(另案处理),将村委会工作经费1万元、部分群众低保金1.51万元截留私分,每人分得0.63万元。2019年12月,用前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普支恒、阿普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05

福贡县马吉乡旺基独村委会主任李国兵、副主任李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6年至2019年,李国兵、李杰在分别担任旺基独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在2017年开展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左米底一组2人违规享受低保金0.47万元。李国兵在开展2019年旺基独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过程中,还存在评议程序不合规、伪造会议档案、未进行公开公示等问题。2020年3月,李国兵、李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收缴。


06

兰坪县兔峨乡兔峨村原党总支书记杨海军违反群众纪律问题


2016年至2019年,杨海军在担任兔峨乡兔峨村党总支书记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在2018年协助兔峨乡政府实施兔峨村吾皮江小组公厕项目过程中,未经集体研究,私自决定将公厕建盖在亲属居住地周边,群众受益面极低;2017年至2019年期间,私自将村党小组活动室、农村危房改造、村组公厕、畜改圈和墙体粉刷美化等项目安排给其亲属实施;在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过程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违规将其亲属和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此外,杨海军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索要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问题。2020年3月,杨海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6起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州基层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仍屡禁不止,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脱贫攻坚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全州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心无旁骛、凝心聚力向脱贫攻坚发起全面冲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纠正和查处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不到位,主体责任、监管职责、监督责任缺位缺失,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扶贫领域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的严肃追责查处,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原标题:关于六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审核:祝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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