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檢察部採取四項舉措對全市檢察長會議再部署再落實

4月8日上午,伊春市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召開專題部門會議,對全市檢察長會議精神進行再部署再落實,會議明確了四項舉措對2020年全市重罪檢察工作進行謀劃設計。


第二檢察部採取四項舉措對全市檢察長會議再部署再落實


一是強化對下指導質效。制定了《包院對口指導工作方案》和《對下指導工作制度》,以制度形式將對下指導工作落實到人、落實到具體事項,要求從案件辦理、訴訟監督、司法規範化建設等方面為基層院提供全方位全流程業務支持,及時幫助基層院解決工作的短板弱項。針對工作滯後的院,提出實行駐點指導,對症下藥,制定切實可行的指導方案,切實提高對下指導質效。


第二檢察部採取四項舉措對全市檢察長會議再部署再落實


二是細化重點工作落實。根據省院第二檢察部下發的九大項二十八小項重點工作,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了全市重罪檢察工作要點,科學劃分了市院和基層院承擔的工作職責,做到為基層院減負降壓的同時各項工作保質保量開展。市院將每項工作落實到人、落實到院,並明確了完成時限和工作標準,確保工作重點突出、責任明晰、推進有力,防止出現前緊後松、推諉扯皮現象。

三是推進危險駕駛案件相對不起訴適用。修改完善了《危險駕駛犯罪認罪認罰適用相對不起訴的指導意見(試行)》,制定了《危險駕駛犯罪案件相對不起訴辦案要點》,明確了危險駕駛案件相對不起訴的適用條件、情形和辦案要點,提出要注重不起訴案件質量把控、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做好黨政領導幹部、公職人員違法違紀線索移交等重點事項,確保司法辦案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是建立常態化學習制度。制定了《第二檢察部學習制度》,確定每週五下午開展部門集中學習一次,著力抓好政治理論和檢察業務學習,採取“傳導式、滴灌式”等辦法,激發幹警學習內生動力,提升學習效果,做到每週學習一部黨章黨規、一部法律法規、一批指導性案例,提高幹警的政治站位,培養匠人精神,打造政治堅定、業務精通的刑事檢察部門。(槐潤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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