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這些人因拒不執行防火令,露天焚燒秸稈被丹東警方依法處理

4月10日19時,丹東市組織召開了全市露天秸稈焚燒專項整治工作會議。會後,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迅速貫徹落實會議精神,僅4月10日20時至11日17時,丹東警方就查處拒不執行防火令,違法露天焚燒秸稈案件11起,行政處罰11人。其中,行政拘留6人、罰款4人、警告1人。

警惕!這些人因拒不執行防火令,露天焚燒秸稈被丹東警方依法處理

10日20時30分許,宮某和趙某在東港市前陽鎮農民村6組自己承包的耕地上焚燒秸稈,民警趕赴現場後把火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經查,違法行為人宮某和趙某在明知露天焚燒秸稈違反防火禁令,且趙某曾經因為相同行為被處罰過的情況下,仍然違反禁令露天焚燒。公安機關依法分別給予趙某治安拘留10天、宮某治安拘留6天的處罰。

10日21時許,振興公安分局湯池派出所接到舉報,有人在湯池鎮石岱村焚燒秸稈,民警到達現場後,立即撲滅火源,並鎖定違法行為人於某。經詢問,於某對明知政府防火禁令的情況下,仍心存僥倖,在石岱村五組土地裡焚燒秸稈達40畝地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警方依法給予於某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五百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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