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这些人因拒不执行防火令,露天焚烧秸秆被丹东警方依法处理

4月10日19时,丹东市组织召开了全市露天秸秆焚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后,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仅4月10日20时至11日17时,丹东警方就查处拒不执行防火令,违法露天焚烧秸秆案件11起,行政处罚11人。其中,行政拘留6人、罚款4人、警告1人。

警惕!这些人因拒不执行防火令,露天焚烧秸秆被丹东警方依法处理

10日20时30分许,宫某和赵某在东港市前阳镇农民村6组自己承包的耕地上焚烧秸秆,民警赶赴现场后把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经查,违法行为人宫某和赵某在明知露天焚烧秸秆违反防火禁令,且赵某曾经因为相同行为被处罚过的情况下,仍然违反禁令露天焚烧。公安机关依法分别给予赵某治安拘留10天、宫某治安拘留6天的处罚。

10日21时许,振兴公安分局汤池派出所接到举报,有人在汤池镇石岱村焚烧秸秆,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扑灭火源,并锁定违法行为人于某。经询问,于某对明知政府防火禁令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在石岱村五组土地里焚烧秸秆达40亩地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警方依法给予于某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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