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 一個被中國稅率照顧的國家

轉自宏康報關第 214 期

 

  經國務院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智利共和國政府關於修訂〈自由貿易協定〉及〈自由貿易協定關於服務貿易的補充協定〉的議定書》自2019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海關總署為了正確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智利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促進中國與智利的經貿往來,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智利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2019年第39號公告)中智自貿協定的升級,進一步對 24 個產品實施零關稅,總體零關稅比例達到約 98% ,成為迄今我國貨物開放水平最高的自貿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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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辦法第三條有如下規定:

進出口貨物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視為《中智自貿協定》項下中國或者智利原產貨物:

  1、在中國或者智利完全獲得或者生產的;

  2、在中國或者智利全部使用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原產材料生產的;

  3、在中國或者智利非完全獲得或者生產的。

  原產於智利的貨物,從智利境內直接運輸至中國境內的,可以按照本辦法規定申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中的《中智自貿協定》協定稅率。

協定稅率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用締結條約或貿易協定的方式,相互給予某種優惠待遇的關稅制度。  

  3月11日,成都海關日前為布魯克(成都)工程有限公司出口的一批打結機產品簽發了《中國—智利自貿協定新版原產地證書》,按照新版中國—智利自貿協定關稅減讓表,該公司憑此證書可在智利享受零關稅待遇。

  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是兩國或多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契約。自由貿易協定是在世貿組織最惠國待遇基礎上相互進一步開放市場,分階段取消絕大部分貨物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改善服務和投資的市場準入條件,從而實現貿易和投資自由化。

  到目前為止,中國已經和24個國家或地區簽署了16個自由貿易協定,分別是中國與澳大利亞、韓國、瑞士、冰島、哥斯達黎加、秘魯、新加坡、新西蘭、智利、巴基斯坦、格魯吉亞、馬爾代夫的雙邊自貿協定(FTA),中國與東盟10+1自貿協定,內地與香港、澳門達成的兩個《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以及大陸與臺灣地區的《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

  在進出口貿易中,我們經常會遇到的關稅稅率有:普通稅率、最惠國稅率、暫定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關稅配額稅率,還有附加關稅稅率,包括反傾銷稅、反補貼,以及中美貿易戰出現的報復性關稅稅率等。

  在關稅稅率中以普通稅率的稅率為最高。普通稅率適用於同本國未簽訂貿易互利條約或協定國家的進口貨物,體現國家對進口貨物的區別對待政策,是國家保護關稅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

既然有這麼多的關稅稅率,這些關稅稅率如何在進出口貿易中應用?關稅稅率的適用原則如下:

  1、原產於共同適用最惠國待遇條款的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進口貨物,原產於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含有相互給予最惠國待遇條款的雙邊貿易協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貨物,以及原產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進口貨物,適用最惠國稅率。

2、原產於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含有關稅優惠條款的區域性貿易協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進貨物,適用協定稅率。

3、原產於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含有特殊關稅優惠條款的貿易協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進貨物,適用特惠稅率。

4、原產於以上所列以外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貨物,以及原產地不明的進貨物,適用普通稅率。

5、適用最惠國稅率的進口貨物有暫定稅率的,應當適用暫定稅率;

6、適用協定稅率、特惠稅率的進口貨物有暫定稅率的,應當從低適用稅率;

7、適用普通稅率的進口貨物,不適用暫定稅率。

8、適用出口稅率的出口貨物有暫定稅率的,應當適用暫定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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